飄天文學 > 非英雄 >第428章 金餅金元寶
    胖子斜睨了他一眼,從他手上把金碗金盃拿了過來,小心地裝進揹包裏:“好了,咱們也別耽擱了,看看還有什麼能裝的。”

    打火機把目光從金碗中收了回來,之後點了點頭:“沒錯。肯定還有別的寶貝在。”說着,朝那副棺材努了努嘴。

    胖子把金碗和金盃子都裝進了揹包,心裏頓時踏實不少,這一次總算沒有白來。

    胖子把目光聚攏到這棺材上,說道:“兄弟,咱們怎麼下手?”

    胖子隔着手套伸手去摸了幾下棺材,力氣用的大了點,居然把上面的木頭摸掉了一大塊:“靠!都快成沫了!”

    打火機看這個棺材的木頭都已經腐朽成這樣,居然還能這麼完整,忙低聲說:“你別亂摳,防止把它弄散架了,我可還沒準備好呢!”

    胖子乾咳一聲道:“失誤!”

    不過說實在的,胖子內心倒是很想它散架,剛剛的東西已經快讓他失去理智了。他照邊上看了看,又向棺材的另外一頭看,想那邊會不會也有金碗呢!

    事實證明,他並沒有那麼好的運氣,在棺材的尾部,並沒有金碗,有的只是幾個類似香爐一樣的東西。香爐已經爛掉了,就算把它拼接起來,也不值幾個錢,所以他根本就沒興趣。

    “咱們先把這棺材蓋弄下來吧。”打火機用手一試,發現它是釘死的。他又不敢用太大的力氣,怕它散了架:“用工兵鏟!”

    胖子答應一聲,隨即開始慢慢鏟棺材上面的木頭。

    一開始,他們還有興致慢慢弄。可是,這棺材不知道是什麼木材做的,外面一層是腐朽了,可是裏面一層還堅硬的緊。兩個人的手掌心,弄得水泡都快起來了,硬是連棺材裏面的寶貝的面都沒見着。

    胖子停下手來,大口喘着氣,罵道:“真他孃的難弄,都快累死老子了。”

    打火機也有同感,這破棺材還真挺難整的。

    挺長時間也弄不開,胖子一生氣,直接讓打火機閃開。

    打火機看到他的動作,立馬就知道他要幹嘛,像這樣小媳婦兒似的弄,到天亮也弄不開這該死的棺材。不過,他也沒有阻攔,慫恿道:“是啊,速戰速決。”

    胖子掄起工兵鏟,上前噼裏啪啦就是一頓亂砸。還別說,這工兵鏟真是夠鋒利的,幾下就把棺材上面的棺材蓋砸了個稀巴爛。

    之後,胖子和打火機兩個人齊動手,將棺材蓋的碎片扔到一邊。

    但棺材蓋的破木頭被扔掉的那一剎那,一股無比噁心帶着惡臭的氣味撲面而來。更爲奇特的是,這氣味是有顏色的,居然是黃色。

    雖然他們帶着過濾面罩,可是,那氣味還是差點把他們薰得栽跟頭,被逼得連退了好幾步。

    胖子乾嘔一陣,罵道:“咱們是不是盜了屁仙的墓啊,這TMD是在裏面放屁渡劫了吧,草。”

    如果換做東偉,肯定會和他好好唱和唱和,開開玩笑,也能在無聊的

    盜墓的過程中,多增加一些樂趣。可是這個打火機,偏偏是個不苟言笑的主,可沒他那開玩笑的心思。

    他一本正經道:“腐爛的屍體當然就是這個味道,不過這氣體,倒真有點怪啊,我也沒有見過。”

    “好了,咱們趕緊動手吧。”胖子憋好了一大口氣,之後上前,準備動手。

    這時候,氣體已經慢慢在這二百來平的墓室裏漸漸消散。胖子湊上去,發現棺材裏有兩個瓷瓶,瓷瓶不大,但是外面是開片狀的,居然是價值連城的宋瓷鈞窯。

    “我滴個乖乖,要發財了。”“這可是鈞窯啊。”胖子和打火機喜滋滋地一人拿起一個瓷瓶,塞進揹包裏。

    之後,他們又重新在棺材裏尋找寶貝起來。

    再投眼細看,棺材裏躺着一個穿着盔甲的死人,因爲年頭太遠,衣服和身體已經爛在一起了,最恐怖的眼部被一些碎木屑擋住了,所以還算沒把胖子嚇得叫媽媽。

    從樣子上看,這應該是個將軍的墓。

    屍體已經乾癟,腐爛,看不出本來的面目。這死人指甲很長,一些白頭髮與爛掉的頭皮脫落,部分骨頭和牙齒都露了出來。可能是因爲棺材的密封程度夠好,所以還沒有全部爛成白骨。

    從這座墓的情況看,其至少存在了三百年了。三百年曆史,居然身上的肉都沒有完全爛光,這絕對是非常有研究價值的。

    胖子雖說是考古專業的學生,但此行並不是來考古的,所以他對古屍並不關心,他更關心的是裏面有沒有寶貝。

    拿着軍用手電在棺材裏找了一圈,胖子在死者的腳步位置,又發現一盒金燦燦的東西——居然是金餅和金元寶。

    “草,真是個大富豪。”打火機忍不住唏噓:“這些金子隨隨便便一塊,都能買下一輛寶馬x3了(約合五十萬人民幣)。”

    胖子嘿嘿一笑:“肯定是貪贓枉法來的,要不然一個將軍,哪能有這麼多錢陪葬,咱們這叫替天行道啊。”

    打火機附笑一聲,然後一個人用工兵鏟撥住古屍的腳,另外一個人伸手將裏面的金餅金元寶弄了出來。

    胖子一數,好傢伙,光金餅就有十二塊,金元寶二十三個。

    每一個金餅和金元寶的重量都很沉,足有一斤重,按照現在的金價一克三百,光是金子的價值,就有十五萬,如果算上文化價值,一塊金疙瘩,真的能夠換一輛五十萬的寶馬x3.

    因爲太重了,所以只能分開兩個人裝。雖說只承擔了一半的分量,但是兩個人都感覺自己背上一沉,好像馱了一口面口袋。

    金碗\金柄\金錠\宋瓷,光着幾樣東西,足夠普通人家一輩子喫喝不愁了。

    不過,這還不算完,因爲他們又在古屍手部的位置,發現了一樣價值連城的東西。

    乍一看,那是一根棍子,這根棍子也就一米來長。可是仔細一看,這棍子居然是白色的,而且溫潤無暇,雕刻精美,油光閃閃,頗有一股貴族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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