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笙現在這個樣子,我不能再讓他擔心了,努力的止住了眼淚,綻出笑意:“連笙,你說的這是什麼話?當初你不問我願不願意便娶了我,連笙,我告訴過你,我是個人,有血有肉的人,你如此待我,我怎會沒有半分感情??現在你要全身而退?連笙,你休想,我是你的妻子,甩不掉。”
這個混蛋從一開始把我弄去做了他媳婦兒,他真以爲我是那種水性楊花的女人?沒了他還可以去找別人??且不說去絕不會讓他出事,就算是真的迴天無力,我就算是守寡一輩子,也決不能離他而去!
不能說是深情,大抵是我太倔強?若是從一開始便未曾動情,到如今我怕是還要竊喜終於能離開他了,可如今這般情況,我又能如何??
曾經滄海難爲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連笙就是連笙,誰都不行,其他人都不是連笙。
我這一番話大概也讓連笙無法拒絕,連笙沒有再說什麼,靜靜的抱着我。
這些日子發生太多的事,壓得我幾乎倒下,我忽然想起了上次帶回來的小嬰靈,擡頭問道:“連笙,那個……嬰靈,怎麼辦?一定要送走嗎??”
連笙聽到我的話以後,也是一副纔想起來的樣子,皺了皺眉,輕聲說道:“……你這麼捨不得嗎??”
我嘆了口氣,說實話我真的很不忍心,輕輕點了點頭說道:“……有一點,畢竟是我帶回來的,何況他還那麼可憐,連笙,真的沒辦法嗎??”
果然,連笙又嘆了口氣,說道:“你應該已經明白了陰陽相隔的意思,它已經死了,想要他留在陽間,必須要用像我和你這樣的類似於冥婚的契約存在。”
我愣了一下,有些不敢相信的脫口而出:“……什……什麼??難不成還要給他找個冥婚的對象不成??太小了吧,小嬰靈誒,別開玩笑了吧。”
連笙像是看白癡一樣地看了我一眼,有些無奈的說道:“你啊,傻,都說了是類似於冥婚這樣子的契,又沒說一定要結冥婚,你或許可以做他的主人,以自己去養着他,養小鬼,懂??”
連笙口中的養小鬼我是知道的,大概是一種主僕契約。也就是說讓小嬰靈認我爲主,我供奉着他,他爲我做事。不過養小鬼這種事情真的很容易反噬,許多人爲了求財求事業,去養小鬼,可到最後卻落得個人財兩空的下場。
所以說供養小鬼並非是有利無弊,連笙讓我養小鬼有些出乎我的意料,畢竟連笙雖然是鬼,但是到底也是正正經經的修道之人,怎麼會讓我做這種事???
我這個爪啊……真的疼……求原諒……我好了以後肯定補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