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我的農場在非洲 >第五百零四章 送錯了禮物
    “表哥,這是新鮮的“柳術”,給你跟表嫂喫!”

    小表弟曬得黑漆漆的,手裏面捏了一把綠油油的蘆稷,遞到了林全的面前。

    林全眼前一亮,這東西小時候喫過,長大以後好像沒有多少人種了,所以就沒看到了。

    沒想到這一次在小姑這邊還見到了。

    “謝謝你啦,表哥獎勵你一個好東西!”

    林全把自己的包拿了過來,從裏面翻出來了一個PSP,這是他纔買沒多久的,準備去歐洲的時候,在度假的時候打發無聊的時間的時候看。

    “謝謝表哥!”

    小表弟看到這個嶄新的PSP遊戲機之後,頓時眼前一亮,雙手小心翼翼的接了過來,然後直接立刻就跑了。

    “呵呵,你把遊戲機給了他,這樣會不會被小姑責怪啊!”

    丹尼絲拿起了一根蘆稷,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怎麼從哪兒下口,這東西她沒喫過,甚至都沒有見過,所以完全不知道怎麼喫。

    “哎呀,你不說我都差點忘記了,你說我現在去把他追回來,還來得及嗎?”

    林全撓了撓頭,似乎已經看見了小姑姑把小表弟暴揍一頓的場景了。

    “那不好吧?送出去的東西又要回來,太小氣了點吧!”

    丹尼絲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樣子,絲毫沒有同情林全的意思。

    “這,這就尷尬了,看來待會我需要跟小姑姑好好的解釋解釋纔行!”

    林全撓了撓頭,有點無語。

    小表弟今年高一,九月開學了之後就是高二了,高中的學習任務是很重的,所以他的主要時間都要放在學習上面。

    表姑一家人對於小表弟的期待是很大的,他們希望他能夠學有所成,最好可以考上一個好一點的學校,這樣的話才能擺脫這個小城市的束縛,找到一個更大的舞臺。

    知識改變命運,這句話對於城市人而言可能不是那麼的有感覺,那是因爲他們的起點已經很高了,所以對於自己已經得到了的東西,就不是那麼的在乎了。

    但是對於廣大農村地區的人而言,想要走出農村,那就只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隨大流,出去打工!

    這些進城務工的人,幹着社會上最低賤,對卑微的工作,社會地位低,工資收入低,健康保障也很差,前途一片灰暗,很容易被人帶着有色眼鏡看待,所以他們就算是進入了城市,也很難融入城市。

    而這個時候,另外的一個途徑就顯得好多了,那就是考試,考出去!

    考出好成績,上了好大學,然後選擇一個好單位,過着城裏面那些人的朝九晚五的工作,拿着優渥的工資,然後一點點的攢下錢,在城市裏面安下自己的家,再把戶口轉移過去,找個對象,結了婚,基本上就融入到了城市裏面去了。

    這樣的路線無疑是最好的,而且也是最適合年輕人的,誰也不想自己的子女在外面幹着跟自己一樣低賤的活計,還要承受城裏人的歧視。

    而中國人都有一種傳統,那就是想

    法設法的爲自己的子女創造出更好的條件和環境,寧願自己過得苦一點累一點,也絕對不讓自己的孩子受罪,這種在外國人看來完全不可理喻的事情,在中國的每一個父母的身上,都可以找到!

    小姑跟小姑父的工作只能算是一般般,餓不死也喫不飽的哪一種,在小地方還算是不錯,但是他們不希望自己的兒子也跟自己一樣,一輩子就待在這個小城市裏面,這樣的生活或許比較的安逸,但是卻沒有一個人應該有的進取之心。

    因此他們對於自己兒子的要求比較高,對他的學習很在乎。

    林全也正是想到了這一面,才忽然間覺得有些後悔。

    自己之前並沒有想那麼多,所以就把自己的PSP送給了小表弟,但是這個時候一想到小姑和小姑父對他的期待,他就有些擔心了。

    要是因爲這個一個PSP導致小表弟的學習成績下降的話,那可就慘了,他說不定要被小姑埋怨一輩子呢!

    “我找找看,看看還有沒有別的東西,看看可不可以把我的PSP換回來!”

    送出去的東西當然不好要回來了,那樣實在是太尷尬太丟人了,而如果要不回來的話,這個PSP就是一個定時炸彈了,於是林全靈機一動,想到了一個好辦法,那就是給他換一個東西,這樣的話自己還是贈送了東西給他,只是不是遊戲機而已。

    “這個東西怎麼喫啊?能喫嗎?”

    丹尼絲對於他的這個事情不是很在意,反而有些在意自己手中的這根細細的,綠色的東西應該怎麼喫。

    她把蘆稷放在鼻子邊上聞了聞,發現也沒有什麼特殊的味道,大概只有一點點的青澀味,用手掐了掐,這東西還挺硬的,掐不動。

    只是這東西該怎麼喫呢?她試着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

    嗯,表面的皮比較的硬,嚼了一下,好像沒有味道,而且還有點點的磕牙齒。

    “呵呵,這東西叫做蘆稷,是一種類似於甘蔗的東西,裏面的果肉很甜的,你就像是喫甘蔗那樣喫就好了!”

    林全找了半天,找到了一個手機。

    這是他的備用的手機,不過比較貴,是新出來的蘋果5s,這東西出來沒多久,價格還比較貴,是他上次去烏海的時候,在烏海買的,花了快6000人民幣,算是小小的奢侈了一把。

    林全以前對於手機沒什麼要求,什麼東西都可以用的,第一款智能機是華爲的榮耀,2012年買的當時只要2000塊,像素還不錯,有800萬,不過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照出來的相片倒也不是很清楚。

    他感覺這像素也沒有比他09年買的諾基亞6300好多少!

    後者是他的第一款手機,質量沒的說,他用了三年多,一點都沒壞,掉進水裏都掉了好幾次,撿起來曬一下,又可以用!

    不過這款手機在非洲的時候被羅伊要跑了!

    非洲的黑叔叔們好像對於花裏胡哨的國產手機沒啥興趣,對於老牌的諾基亞手機情有獨鍾,他們知道這東西的質量好,雖然因爲比較老,所以功能差一點,但是這對於他們這邊的網絡而言,顯然是已經足夠了,於是諾基亞手機或者說低端的功能機,對他們的吸引力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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