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殺一個人很難嗎?

    答案是不難,拍黑磚、打悶棍、路上遇到劫道的,手腳利落的,也就一根菸的工夫。

    但要合法地殺掉一個人,很難。

    因爲大明是法制社會,徹頭徹尾的法制社會。

    這絕不是開玩笑,只要熟讀以下攻略,就算你在明朝犯了死罪,要想不死,也是可能的。

    比如你在明朝犯了法(殺了人),就要定罪,運氣要是不好,定了個死罪,就要殺頭。

    但暫時別慌,只要你沒幹造反之類的特種行當,不會馬上被推出去殺掉,一般都是秋後處決。

    有人會問,秋後處決不一樣是處決嗎?不過是多活兩天而已。

    確實是多活了,但只要你方式得當,就不只是多活兩天,事實上,據記載,最高紀錄是二十多年。

    之所以出現這種奇怪的現象,是因爲要處決一個人,必須經過複覈,而在明朝,複覈的人不是地方政府,也不是最高法院大理寺,甚至不是刑部部長。

    唯一擁有複覈權的人,是皇帝。

    這句話的意思是,無論你在哪裏犯罪,市區、縣城乃至邊遠山區,無論你犯的是什麼罪,殺人、放火或是砸人家窗戶,且無論你是張三、李四、王二麻子,還是王侯將相,只要你犯了死罪,除特殊情況外,都得層層報批,縣城報省城,省城報刑部,刑部報皇帝,皇帝批准,才能把你幹掉。

    自古以來,人命關天。

    批准的方式是打鉤,每年刑部的官員,會把判刑定罪的人寫成名單,讓皇帝去勾,勾一個殺一個。

    但問題是,如果你的名字在名單上,無非也就讓皇帝大人受累勾一筆,秋後就拉出去砍了,怎麼可能活二十多年不死呢?

    不死攻略一:

    死緩二十多年的奇蹟,起源於皇帝大人的某種獨特習慣,要知道,皇帝大人在勾人的時候,並不是全勾,每張紙上,他只勾一部分,經常會留幾個。

    此即所謂君臨天下,慈悲爲懷,皇帝大人是神龍轉世,犯不着跟你們平頭百姓計較,少殺幾個沒關係。

    但要把你的性命寄託在皇帝大人打鉤上,實在太懸,萬一哪天他心情欠佳,全勾了,你也沒轍。

    所以要保證活下來,我們必須另想辦法。

    不死攻略二:

    相對而言,攻略二的生存機率要高得多,當然,成本也高得多。

    攻略二同樣起源於皇帝大人的某種習慣——日理萬機。

    要打通攻略二,靠運氣是沒戲的,你必須買通一個人,但這個人不是地方官員(能買通早就買了),也不是刑部(人太多,你買不起),更加不是皇帝(你試試看)。

    而是太監。

    皇帝大人從來不清理辦公桌,也不整理公文的,每次死刑名單送上來,都是往桌上一放,打完鉤再換一張,畢竟我國幅員遼闊,犯罪分子一點兒不缺,動不動幾十張勾決名單,今天勾不完,放在桌上等着明天批。

    但是皇帝們絕不會想到,明天勾的那張名單,並不是今天眼前的這張。

    玄機就在這裏,既然皇帝只管打鉤,名字太多,又記不住,索性就把下面名單挪到上面去,讓沒出錢的難兄難弟們先死,等過段時間,看着關係戶的那張名單又上來了,就再往下放,週而復始,皇帝不批,就不能殺,就在牢裏住着,反正管喫管住,每年全家人進牢過個年,喫頓團圓飯,不亦樂乎。

    而能幹這件事的,只有皇帝身邊的太監,而且這事沒啥風險,也就是把公文換個位置,又沒拿走,皇帝發現也沒話說。

    但這件事也不容易,因爲能翻皇帝公文的,大都是司禮監,能混到司禮監的,都不是凡人,很難攀上關係,且收費也很貴,就算買通了,萬一哪天他忘了,或是下去了,該殺還是得殺。

    無論費多大工夫,能保住命,還是值得的。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以上攻略不適用於某些特殊人物,比如崇禎,工作幹勁兒極大,喜歡打鉤,一勾全勾完,且記性極好,又比較討厭太監,遇到這種皇帝,就別再指望了。

    綜上所述,在明代,要幹掉一個人,是很難的。

    之所以說這麼多,得出這個結論,只是要告訴你,袁崇煥的行爲,有多麼嚴重。

    殺個老百姓,都要皇帝複覈,而握有重兵、關係國家安危的一品武官毛文龍,就這麼被袁崇煥殺了,卻連個報告都沒有。

    僅此一條,即可處死袁崇煥。

    更重要的是,此時已有傳言,說袁崇煥殺死毛文龍,是與皇太極配合投敵,因爲他做了皇太極想做而做不到的事。

    這種說法是比較扯的,整個遼東都在袁崇煥的手中,他要投敵,打開關寧防線就行,毛文龍只能在島上看着。

    事情鬧到這步,只能說他實在太有個性了。

    在朝廷裏,太有個性的人註定是混不長的。

    但袁崇煥做夢也沒想到,他等來的,卻是一份嘉獎。

    崇禎二年(1629)六月十八日,崇禎下令,痛斥毛文龍專橫跋扈,目無軍法,稱讚袁崇煥處理及時,沒有防衛過當,加以獎勵。

    這份旨意說明了崇禎對袁崇煥的完全推崇和信任,以及對毛文龍的完全唾棄。

    他是這樣說的,不是這樣想的。

    按照史料的說法,聽說此事後,崇禎“驚惶不已”。

    驚惶是肯定的,好不容易找了個人收拾殘局,結果這人一上來,啥都沒整,就先幹掉了幫自己撐了八年的毛總兵,腦袋進水了不成?

    但崇禎同志不愧爲政治家,關鍵時刻義無反顧地裝了孫子:人你殺了,就是罵你,他也活不了,索性罵他幾句,說他死得該再吐上幾口唾沫,沒問題。

    袁崇煥非常高興,殺人還殺出好了,很是歡欣鼓舞了幾天,但他並不清楚,他可以越權,可以妄爲,卻必須滿足一個條件。

    這個條件的名字,叫做辦事。

    要當督師,可以;要取消巡撫,可以;遼東你說了算,可以;殺掉毛文龍,也可以;但前提條件是,你得辦事,五年平遼,只要平了,什麼都好辦,平不了嘛,就辦你。

    袁崇煥很清楚這點,但畢竟還有五年,鬼知道五年後什麼樣,慢慢來。

    但兩個月後,一個人的一次舉動,徹底改變了他的命運,順便說一句,這人不是故意的。

    崇禎二年(1629)十月,皇太極準備進攻。

    雖然之前曾被袁崇煥暴打一頓,狼狽而歸,但現實是嚴峻的,上次搶回來的東西,都用得差不多了,又沒有再生產能力,不搶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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