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擡龍棺 >第兩千七百零四章 兇手
    但是我看隊長這個樣子,應該是掙扎了半天,也沒有說服自己走到屍塊面前。

    真是奇怪了……

    我記得他在公園的時候看到屍塊,還是面不改色的……

    但是他現在看到這些屍塊的時候,只僅僅是看了一眼就不願意再次直視了。

    而且他今天的行爲倒是特別的反常。

    隊長的徒弟付悅告訴我們他已經在隊長的手機上裝了監聽,但是手機好像被隊長做了反監聽處理。

    “他的手機定位一直都在國外,我現在真是搞不懂他這樣做的目的到底是什麼。”付悅也是一頭霧水。

    “他今天的行爲確實是很可疑,但是又講不出來可疑的點到底在哪裏?你說他和他弟弟會不會已經互換了身份?”這是我的猜測。

    目前,我市的分屍案件因爲消息泄露在網上,所以引起了大量媒體的關注。

    我們也被上級下了死命令,要求他必須在兩天之內破案。

    “現在好了,這消息疑泄露出去,我們就更沒辦法怠慢了48個小時之內破案要我們的命啊。”劉志鵬躺在沙發上叫苦連天。

    “行了兩天就兩天吧,能有什麼辦法盡力就好了,如果說沒辦法在48小時之內破案的話,那上面也沒辦法拿我們怎麼樣。”

    我搖了搖頭,雖然很無奈,但是隻能聽天由命了。

    隊長突然走了進來,以24小時之內破案爲交換條件,說是希望能看一下關於他弟弟這件案子的卷宗。

    “可是上面已經吩咐了,不允許您來插手這件案子……”我有些猶豫。

    “我知道,但是我就只在這裏看,而且往後的所有案件我可以隨叫隨到。”

    既然董鑫國都已經這麼說了,這個條件對於我來說也是一個巨大的誘惑,以後辦案的話又多了一個厲害的人選。

    所以我們也都同意了,雙方達成了一致的意見。

    “你們現在可以布控了,這個兇手應該不是連環殺人犯,而是因爲謀殺與謀殺之間的冷卻期短到了忽略不計的程度。”

    董鑫國看完了卷宗之後,下了定義。

    這個定義一出口,我們都驚訝萬分。

    不過確實,如此高的兇殺率,很明顯就是典型的狂歡型謀殺犯。

    這個兇手應該是對解剖屍體有一定的興趣的,而且還特別的瘋狂。

    我恍然大悟,不由得對董鑫國新生的一種敬佩之情。

    我根據觀察這些屍塊總結出了:“第二名被害人和第三名被害人應該是兄妹的關係,這個男性應該是無業遊民,而女性是一名患有婦科炎症並且從事保潔類的工作的人。”

    所以我們現在只需要找到女性的身份就可以了。

    劉志鵬立馬派人去看克敏唑類婦科炎症藥物的購買記錄,包括丟失女性的報案記錄。

    正當我們再去這個小區觀察的時候,發現了小區裏面貼了一張禁止外賣快遞車輛進入了公告。

    最後我們找到了這名女性死者,是一個名字叫何文靜的保潔員。

    “我們進入他出租屋內時,發現現場的腳印和拋屍地點的一樣大小,而且分屍就在臥房裏面。”這些還是劉志鵬找到的。

    兇手把牀墊當做海綿,是在牀墊上進行分屍的。

    所以我們在牀上找到了大量的血液和流失的部分器官。

    只是我有些不明白兇手爲什麼不一次性都把他們扔了,而是要留一些在這上面。

    我正準備去找房東過來,想要問他一些情況。

    我再回來之後就發現對面有一位身穿皮衣,戴着黑色頭盔的男子。

    我立馬就聯想到了保安之前和我說過的那名男子的特徵。

    而且那名男子也很反常,在看到我一直盯着他看了之後,突然就掉頭騎着摩托車往外出去了。

    我立馬就反應過來,直接把旁邊一位騎着摩托車的人給扔下了車,騎着摩托車就這樣追了出去。

    不過最後還是在街口把人給逮捕到了。

    這個嫌疑犯叫闕榮浩,26歲,是何文靜的男朋友。

    我在審問的過程中,發現闕榮浩很緊張。

    “何文靜到底和你們說什麼了?”他很緊張的看着我,雙手捏的緊緊的。

    我這才反應了過來,原來兇手並不是他,否則他肯定不會問和文靜還說了些什麼。

    經過了解才發現,闕榮浩是一個偷車賊。

    何文靜發現了他的身份之後,就威脅他說要報案,所以闕榮浩現在遇到了督查就跑。

    根據隊長不斷觀察兇手的心理安全區,包括他的心理畫像,最終得知這個人應該是一個天天網絡24小時在線,但是最近都不登錄的用戶。

    “他應該是養貓的,並且會抽菸,年齡在25歲到30歲中,身高在1m78左右吧,體重90公斤左右,開手排擋獨居的人。”

    隊長說兇手是個男人。

    我們根據這些隊長以上陳述的條件,命令下面的這些人去小區拋屍半徑8km內搜查。

    我們幾個人再次去了工地,但是我突然猛的就想到,這個兇手一定能看到這個工地,所以他才選擇了工地這裏拋屍!

    隊長也認可了我的想法,所以以這個條件把範圍縮小到了五個小區。

    我們來到了其中一個小區發現了某輛手動擋比亞迪,車底下有一隻白色的家貓。

    “我可以確定這一定是犯罪嫌疑人的車。”對長信誓旦旦的說。

    此時此刻,我回過頭去看,有一個人在身後看着我們,幾個人圍着這輛車。

    但是劉志鵬他們突然感到了現場,他就莫名其妙這樣走了。

    我們通過調查查出了這個比亞迪的車主,名字叫做林嘉誠,就住在小區的2樓,206。

    我們幾個人根據這個地址來到了裏面,在他的冰箱裏發現了頭部和右手臂的屍塊。

    我們問了物業之後才知道,原來這間房子是個合租房,是林嘉誠和一個叫做高子琪的人一起合租的。

    這個叫高子琪的27歲,是奶茶店的員工,而林嘉誠是一名遊戲測試員,平常沒事情乾的話就都在家裏面工作,從來都不出門的。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