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隋唐小書生 >第五十二章 三娘審案
    柴紹和李三娘的結合,是柴家和李家的聯合,他們的婚姻是柴家和李家的紐帶,如今這個紐帶斷了。

    但是也並不妨礙柴家和李家的合作,如今的李家已經是如日中天,手中權力重握,由不得柴家不支持,因爲他已經被貼上了李唐的標誌,並且他身處太原,身處李唐的統治之地。

    柴紹的父母見到李三娘,倒是挺親切,拉着她好一頓安慰,李三娘也面露悲傷,雙方都像是影帝一般,演着一場喪子喪夫的大戲。

    把柴紹的靈柩交給了柴家之後,之後的一切事情,都是柴家來安排,畢竟在柴紹死後,李淵爲了照顧柴家,封了柴紹一個大官。

    柴家也需要按照這個官職的禮儀進行殉葬,這算是無上榮耀了,可是對於柴家這樣的貴族來說,不算什麼。

    雲毅是第一次看到古代的殉葬方式,後世的殉葬方式,雲毅也見到過一次,就覺得特別的繁瑣了,沒有想到,古代的殉葬方式,更加的繁瑣。

    那屍體放在棺材裏面都要臭了,要不是房間裏面點着檀香,燒着紙錢,還真的能夠聞到。

    作爲不是血親的女子,是不能進入靈堂之內,還有屬性不符的也不能進入,進入之後,還有上香禮儀。

    之前還要祭拜天地,還要找道士做法,超度亡魂,還有和尚唸經,搞了七天七夜之後,纔開始入土下葬。

    之前在長安已經耽擱了幾天,現在回到了太原,又耽擱了好幾天,總共算起來,也有十幾天左右了。

    柴紹下葬之後,還有各種禮節問題,李三娘還要在柴家侍奉二老,直到十天之後,李三娘才帶着人離開了柴家,因爲她現在是太原郡守,要鎮守太原,鎮守李家的大本營。

    歷史上並沒有記載李三娘在攻破長安之後的事情,只有在她死之時,記載了一筆。

    最大的可能就是在長安之後,李三娘懷孕了,所以就並沒有上戰場,而是留在了長安養育孩子。

    根據那兩個孩子的年齡來看,那幾年李三娘還真的就在家中相夫教子,直到第二個孩子年齡差不多大的時候,才離開了長安,然後去往葦澤關,也就是後世的娘子關。

    但是現如今,柴紹死了,李三娘也沒有懷孕,反而到了太原,鎮守太原郡,

    在來到郡守府上之後,李三娘就開始坐在首位,安排事宜,首先就是軍隊的問題,太原本來也有守軍,不過並不是很多,當時鎮守太原的是李元吉。

    現在李元吉離開了太原,換成了李三娘,李元吉的軍隊自然是撤出去了,太原的守備只剩下兩萬的守備軍。

    讓何潘仁帶着娘子軍前往軍營,重新安置軍營之後,就是內政,作爲李家的大本營,李三娘對於太原的內政還是非常清楚的,這裏最大的貴族除了柴家就是李家。

    不過並不是說太原就是絕對安全了,在北方可是有着一個強大的敵人,突厥可是在北方虎視眈眈。

    讓馬三寶召集了太原的所有官員,先是打了一個照面,讓那些官員知道,太原的郡守換了一個人。

    同時也讓太原的內政開始運轉,李元吉留下來的問題實在是太多了,李淵雖然生了兩個好兒子,但是也有敗類,龍生九子,九子各不同。

    李建成和李二公子算是當世豪傑,但是李

    元吉這個兒子,算是坑爹的二世祖了。

    鎮守太原的時候,直接把所有的事情都交給了手下,交給了這些官員,導致這些官員狼狽爲奸,私下裏搞了許多的小動作,導致內政荒廢,官員勾結。

    所謂新官上任三把火,李三娘需要燒第一把火,這個火就燒在了太原郡衙。

    第一天整頓,第二天之後,李三娘就來到了太原郡衙的天牢,裏面全部都是犯人,但是李元吉鎮守的這幾個月,太原可是烏煙瘴氣,天牢之內,冤死者太多。

    所以想要徹底整頓太原內政,就必須從郡衙開刀。

    當李三娘坐鎮郡衙,開始清查天牢之內的那些罪犯的時候,太原郡丞慌了,他可是知道,在這個天牢裏面,有着太多的冤案了,那是他一手操辦的啊。

    “不行一定不能讓她察覺出來,可是現在她重權在握,我又該怎麼阻止纔好呢”

    太原郡丞收拾了一下,直接找人,不能不找人,現在的他,還不足以可以抵擋李三娘的大刀。

    太原郡丞找到的第一個人就是太原張家的家主,因爲當初辦案的時候,有一個案件就是這張家家主的兒子。

    如果李三娘翻案,張家家主的兒子肯定是難逃牢獄之災,到時候,如果被李三娘知道了,肯定是要死人的,他不相信,張家的家主會坐得住。

    兩個人經過了不長時間的商量,最後決定趁機出手,不過張家的家主又和太原郡丞找到了另外幾家。

    他們這些人,大部分都是因爲嫡親或者是親人犯了事,所以就找人頂替,或者是做假案。

    找完了世家,太原郡丞又找到了官員,當初這些人也受到了很多的好處,如果自己要是被捉,這些人也一定要拉下水。

    不過有的官員背後靠着一個大靠山,他自然是不敢拉下水的,聯合了這些人之後。

    太原郡丞這才和其他幾位官員一起,到了郡衙之內,此時李三娘已經開始審案了。

    看到來晚的郡丞,什麼話都沒有說,本來他們還想要施禮,卻被李三娘阻止了,他們的那點兒小動作,李三娘心中非常的清楚。

    在看完了卷宗之後,李三娘就把那些非常明顯就是冤案的犯人,給一個一個提出來,準備審案。

    這第一個冤案就是一個強姦案件,跪在下面的人,是一個府中的下人,而被害人則是譚家的小姐。

    這位被害人是庶出,並不受到重視,所以在案發之後,譚家也沒有臉面硬要嚴懲兇手,而犯案人,則是直接找了一個人頂替。

    最後直接讓當時跟着譚家的小姐的下人背鍋,當時譚家小姐外出的時候,帶了三個人,兩個丫鬟和這個下人。

    事情發生後,這兩個丫鬟也當堂承認了。

    但是李三娘在看到這個案件之後,明顯地看出這是冤案,一個下人,能夠在偏僻一點兒的街道里面,打傷兩個丫鬟,最後還施暴於小姐,首先不說他有沒有這個心思,就說他一個二十歲左右的下人,長得還比較纖瘦,能打得過兩個丫鬟,讓她們不管自己的小姐嗎

    而且在李三娘見到了這個下人之後,更加地確定,這就是一樁冤案,這個下人渾身上下,沒有幾處是好的,一看就知道,是行刑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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