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自己昏睡了一夜,許是小娃娃也被雨水淋的太狠了,在自己懷裏躺了一夜。品
第二天清醒的時候,自己吃了小娃娃送到腳邊的那個已經成渣的麪包,抱着小娃娃回到了租住的小房子。
小娃娃被雨水淋了一夜,畢竟年紀太小,加腿那觸目驚心的傷,果斷的發高燒了。
她依稀記得,那段時間,是她來這世,過得最艱難卻也最溫暖的時間。
自從撿回了小娃娃,兩人如電視劇裏那般,相依爲命了。小娃娃的高燒燒了整整兩天,那段食不果腹的日子,自己因着之前被打,還沒有恢復過來,一大一小沒有收入,沒有食物,窩在僅僅不足十平米的地下室裏。
看着小娃娃因爲長期的營養不良,加之高燒愈發慘白的臉,陌君漓獨自一人出去,跑了整整一天,在城郊的廢舊工廠裏拖回了一隻野狗。
後來小娃娃漸漸好了,跟自己在一起生活了。那時候她只知道,那小娃娃跟自己一般,都是孤兒,只有一個名字,叫小煜。那一年,小娃娃六歲,她十六歲。
十六歲的少女,卻帶了一雙與年齡不符的飽經風霜歷盡滄桑的冰冷眸子。
真正把小煜放在心,是有那麼一次,因爲自己出去了幾天,小娃娃大概是餓了,又去之前那家麪包店偷拿了麪包,被那個年人打得半死丟在骯髒的巷子裏。自己找到他的時候,他全身下沒有一處好的,那麼小的身體,肋骨卻硬生生被打斷了好幾根,卻是忍着一聲都沒有哭。
她只記得自己當時怒極了,把小娃娃帶回去之後,轉身去了那家麪包店,儘管那年男子高了自己一頭,自己硬是拼着滿身的傷,把那年男子的肋骨也打斷了幾根,然後帶着一身傷回了地下室。
那時候是她第一次那麼狠,那時候甚至覺得自己特牛掰,帶着滿身的傷愣是不吭一聲。晚躺在窄小潮溼的牀榻,她故意逗着小娃娃,問他,有個哥哥好還是有個姐姐好。小娃娃的回答是有個哥哥好。她不死心的問爲什麼?
那時候她鼻翼酸澀,卻生生掉不出一滴眼淚。那番話,一直被她放在心裏,很多年。
後來,自己慢慢熟識了那一行業,有了錢,去報了跆拳道,學了詠春拳,只爲了能在別人欺負小煜的時候,她衝去不會被打的遍體鱗傷,不會讓小煜看着心疼。
再後來,她在偷兒的世界混的風生水起,一直到遇到白銘軒。
白銘軒是她如今最不想記起來的人。不管什麼原因,白銘軒殺了小煜都不會改變。小煜是她那段慘烈痛苦的日子裏,唯一的溫暖。沒有人可以替代。
到現在,她都不知道那天究竟發生了何事?以白銘軒那麼溫潤的性子,還有小煜那般天真純潔的性子,兩人如何起的紛爭?
也許從一開始,她沒有真正瞭解過白銘軒。
和白銘軒在一起三年,和小煜在一起十年。她那段短暫的生命裏,唯二的兩個親人。
她只想着做完最後那一筆,帶着小煜,安安穩穩跟着白銘軒過完那一生。誰知道,那一生竟是如此短暫,像是一場夢一般。
最後一次的相見,卻成了永別。
魔千殤看着小人兒陷在自己的回憶裏,並沒有出聲打斷。他眯着紫色的鳳眸,看着翻騰的花海,神色不明。
他雖然不知道小人兒都經歷了些什麼,不過看小人兒一次次突然間流露出那種哀傷至極的神情,他的心難以言喻的疼。
那些東西肯定是刻在小人兒的生命裏,骨血裏,纔會一次一次這般讓她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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