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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4章 夜闖吉錯

    夜色茫茫,除了星光之外沒有月光,凜冽的寒風肆無忌憚地在流竄狂嘯。

    極淡的星光下,稀疏不均的灌木叢不停地搖擺柔軟的枝條,以此化解寒風攜裹的力量。

    沒有蟲鳴,冷冽的寒風無情地剝奪了昆蟲們演唱的權利。

    似乎,只有風嘯聲纔是茫茫夜色的主宰。

    嗖,嗖,嗖,僅聽這刺耳的風嘯,讓人不得不敬畏這大自然所展示的威懾。

    “狗屁,與天鬥其樂無窮,這是什麼狗屁邏輯?”搖拽不停的灌木叢忽然傳出一句人類的嘀咕聲。

    “少發牢騷多做事。”耳機裏傳出的聲音遠之前的嘀咕聲低得多。

    嘀咕聲又起:“搜索完畢,前方兩百米,兩翼一百米內未發現任何人類氣息。”

    “保持警惕,繼續向前搜索。”耳機又傳來指令。

    “是!”嘀咕聲猶如一枚針掉在地。

    旋即,一條身影暴起竄向前方。

    已經潛入吉錯峽谷兩千餘米,除了風嘯聲再沒發現其他聲響,除了灌木叢外再也沒發現生命的氣息。當然,緊隨身後的四股人類氣息也得除外。

    對於林有柴來說,這樣的場景並不陌生。遠在跟隨肖輝混跡東南亞叢林之前,林有柴在藏南地區活動過四五年。

    那時的待遇現在差得多,都是獨自一人孤獨地行動,在茫茫黑夜裏,在淒涼荒蕪,潛伏、滲透、偷襲、暗殺、追擊,甚至好幾次還是狼狽逃竄。

    現在好多了,至少身後還有同伴。不,應該說有兄弟——生死相依的兄弟。

    從孤獨到有幾個兄弟相伴的不太孤獨,這待遇算得是飆升很多很多了。

    有點像自嘲,又好像是自我安慰,林有柴暗暗露出微笑。

    這笑容,林有柴自認爲很帥很有魅力,可如果此時有美女看到,肯定會被嚇得大哭大鬧,誤以爲是倒黴透頂遇到了孤魂野鬼。

    呃,淡淡的星光下,全身掛滿逼真的僞裝,滿臉油彩的臉蛋只有白牙是原裝貨,笑得再甜,笑得再帥,那也是相當恐怖的。

    掐了下大腿,拋去不沾邊際的雜念。貓着腰,小心翼翼地,敏捷地接連幾個兔竄,林有柴前進了近百米。

    儘管早已仔細探查清除前面並沒有人類氣息,但林有柴還是非常謹慎,非常符合鬼兔之稱。

    實際,這與膽大膽小無關,小心駛得萬年船,是流傳悠久的古訓,也是一種法則,刀口舔血之輩必備的生存法則。

    伏身一塊居石旁,林有柴猶如一塊僵硬的岩石和身旁的環境融爲一體。

    凝神屏氣,從丹田內運出一股內力灌注五官,林有柴將聽覺和嗅覺調整到最佳狀態,仔細地,仔細地運用感知力搜索周邊。

    運用感知力搜索危險氣機,這是特種兵必須具備的能力。如果沒有這能耐,不是合格不合格的問題,而是一定會丟了性命。

    作爲華夏精英特種部隊的優秀戰士,林有柴的感知能力同樣優秀。而且,進了叢林戰隊以後,經過肖輝的悉心指導,林有柴的感知能力再度突飛猛進。

    但是,林有柴仍然謹慎依舊,時刻將自己當做混跡狼羣的小兔子,謹慎,謹慎,再謹慎。

    三分鐘,林有柴很仔細地運用感知力搜索了三分鐘,卻沒有任何新的發現。仔細回憶巴利對吉錯峽谷的描述,林有柴越來越感到不安。

    巴利對吉錯峽谷的描述簡直只能用混亂一詞概括。

    “吉錯峽谷從谷尾到谷頭,長三十千米。谷尾一帶差不多是五百米寬,五千米長,有很多很多石塊,還有很多很多半人高的小樹,央有一條一米左右寬度的小河……”

    聽聽這描述,囉嘰叭嗦說了一大串,卻只有很少一點有用的信息。如果換個華夏高生來描述,會是這樣的:“谷長三十公里左右,谷尾地勢是亂石和灌木混雜……”

    儘管巴利的描述猶如古代女人的裹腳布,但林有柴還是捕捉到了非常有價值的信息。

    “很糟糕,沒發現任何異常。”通過嘴角邊的微型麥克,林有柴嘀咕式地將搜索結果反饋給身後的隊友。

    沒有異常,這本身是一種異常。這是歷經無數血戰磨礪才能銘刻在心的生存經驗。

    有點道理。

    當然有道理!

    在巴利對這一帶的描述,林有柴發現此時少了一樣活物——野兔。

    是的,野兔!

    據巴利所言,他小時候經常和小夥伴一起在這一帶設陷阱抓野兔。

    不難發現,這片亂石和灌木混雜的地帶,確實最適合野兔和山鼠的生存,無數的石縫能提供給這些小動物足夠多的安全居所,即使是兇殘狡猾的狼羣,也很難在這一帶獵捕野兔作爲美餐。

    而此一刻,林有柴已經摸進峽谷兩千多米,卻沒有發現野兔的蹤跡,不但沒發現野兔,連山鼠都沒有發現。

    林有柴很自信,憑着自己敏銳的感知能力,無論是野兔還是山鼠,只要周邊一百米內有它們的蹤跡,一定逃不過他的感知。

    本該活躍在此的小動物,卻根本沒有他們的蹤跡。所以,林有柴判定此時身處很糟糕的處境。

    “可以肯定,這一帶布有大量的地雷。”耳機傳來肖輝的判斷。

    點點頭,林有柴沒有作聲,實際也沒什麼好說的,如果非要他再說點什麼,也無非是沒有任何異常之類。

    野兔和山鼠,都屬於生命力相當頑強的小動物,不但生命力頑強,繁殖能力也強得近乎瘋狂。想想看,四十天兩見面,只要四十天的壽命,可以繁殖下一代。憑這繁殖速度,野兔和山鼠很難跨進珍惜保護動物之列。

    林有柴無話可說,心裏卻非常清楚:這一帶早已被人徹底清理過,體型稍大點的動物都在清理之列,否則的話,野兔和山鼠絕無可能從這裏的環境絕跡。

    如此大費周章,其目的不外乎是爲設置雷區清除干擾。

    地雷,這種不具生命氣息的東西,纔是最優秀的潛伏殺手,同時也是不錯的潛伏哨。

    有雷怕什麼?進入雷區也沒什麼嘛!佈雷排雷都是特種部隊的常規訓練項目,在這方面,任何國家出來的特種兵,那個不會幾手絕活?

    慢着!不是我牛飲茶客大驚小怪製造緊張,也不是林有柴笨得不懂排雷不曉得該怎麼辦。

    如果放在五十年前,地雷雖然可怕,但只要手裏有幾塊磁鐵,能輕鬆弄個探雷器。可如今,經過無數狠人怪傑的思臆想,地雷這玩意已經多次改頭換面,早不是幾塊磁鐵能登場大顯身手的年代。

    二戰時期的地雷,大多是用鐵質外殼作爲破片形成殺傷力。當然,也出現過特殊情況下使用代用品。

    如說,在華夏抗日戰場,一窮二白的土八路掏空石塊製造土地雷,甚至會用陶罐和碎瓦片替代鐵質外殼。這種土地雷,曾令手持探雷器的日軍工兵束手無策,給日軍制造了無數傷殘。

    那個時候,人們對地雷的認知是:威力大,殺傷力強。

    可到了高科技飛速發展的今天,埋個西瓜大的鐵疙瘩的佈雷方式早已淘汰,武器的研製不再追求威力大,殺傷力強。

    不追求威力大,殺傷力強,追求什麼呢?

    追求小巧,帶幾十顆滿山跑都不累人;追求實用,有效消弱地方的戰鬥力;追求方便快捷,很短的時間內能夠設置一片危險區域。

    當今的地雷有多小呢?一顆子彈大小。

    沒錯,是一顆子彈般大小。甚至是直接改造子彈製造成一顆雷。

    千萬別輕視這種用子彈改造而成的雷。這種小巧的改造雷,追求的不是一擊斃命,它的作用是製造傷兵。

    在戰場,增加一名傷兵遠失去一名戰士可怕。

    爲什麼呢?士兵戰死,部隊只需戰後焚化屍體將骨灰帶走,甚至可以地一埋完事。而傷兵,則需救護他離開戰場,然後送到後方醫院搶救和治療。

    相較之下,救治一名傷員的成本,遠遠超過處理一具屍體的成本。如果傷兵落得個傷殘的結果,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後續費用,其成本會在未來的幾年或幾十年裏呈幾何數增長。

    除了用子彈改造成小巧的雷,還有各種各樣專門針對步兵的步兵雷。這一類雷,多數使用高爆炸藥、玻璃破片和塑料外殼,追求的同樣是致傷致殘,給敵方製造大量累贅。

    這類地雷,體積小,數量多,難以逐一排除,使用探雷器,使用金屬探測器,全都沒用。而且,成本低廉,威力不大,卻能製造不小的麻煩。

    所以說,進入了現代的雷區,一般不會死,但是,只要觸發了一顆雷,傷筋動骨避免不了,能落得個好手好腳是天降大鴻運。

    確認已經闖進雷區,林有柴不禁暗暗慶幸。五個人在這不知埋了多少雷的雷區潛行了兩千多米,居然沒有發現而且沒有觸發一顆雷,這真是幸運到了值得放幾掛一萬頭的鞭炮。

    幸運是不假,但眼下還顧不得使勁運行,關鍵是要決定——退出去另想良策,還是繼續往前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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