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血色漢末 >東漢官職
    東漢時期的行政區劃設置西漢末年,政治日益腐敗,經濟衰落,政治、經濟、軍事大權過於分散,最後導致公元9年王莽篡朝,改國號爲“新”,建立王莽掌權的“新”王朝。王莽篡政後,大量羅漢宗室功臣後裔、封建官僚,改郡封國,亂設行政區劃,改變原來的區劃名稱,地名大亂,形成國曆史行政區劃極大的混亂時期。直至公元23年(地皇四年),各地起義軍奮起,王莽被殺,新朝垮臺,新莽政權被推翻,由綠林爲首的地主階級代表、西漢遠支皇族劉玄取而代之,年號更始,新朝滅亡。後因政權內部角逐激烈。劉玄於更始三年投降赤眉軍後被殺。實際東漢王朝是從公元25年即漢光武帝劉秀建武元年開始的。

    因“新”朝時間爲時較短,僅存在15年,加之行政區劃改動較大,又在管理體制不成定局,故對其不作詳細介紹。

    公元25年,漢宗室代表劉秀權勢較大,挫敗各地割據勢力,建立東漢朝(公元25~220年)。定都濉(去目加各)陽(今河南洛陽市東),始稱東漢。

    東漢的疆域基本同西漢時疆域,只是把西漢時各部州的轄區範圍變小,東漢在公元140年仍保持十二州刺史部(央派出的監察機構,其職能基本同西漢)和司隸校尉部,計有十三個央派出監察區。另在甘肅以西仍設西域都護府,作爲西域當地的最高權力機構。東漢的一級行政區劃爲郡、國(王國)、屬國都尉;二級區劃爲縣、邑、道、公國,侯國。

    東漢接受西漢衰亡的教訓,加強郡縣的權利,削弱封國的範圍和力量,採取“封列侯,奉朝請”措施,不讓封國掌實權,只食租稅,封域減小,兵馬數量壓縮到最低限度。東漢的封國,—等爲王(相當郡),二等爲公國,三等爲列侯(列侯食縣爲侯國、小侯食鄉、亭,關內侯無土,寄食於縣),相當於縣級。

    東漢央官制

    大體同於西漢,在朝廷設太傅爲公,但不常置。以太尉(光武初稱大司馬)、司徒、司空爲“三公”,亦即“三司”,而太尉職權較西漢廣泛,列名於“三公”之首。“三公”之下所屬分別設有長史、掾屬、令史、御屬等,而太尉之屬官尤多,有多達二十四人,令吏及御屬二十三人;令史又分合下令史、記室令史、門令史等。建安末,曹操爲丞相,郗慮爲御史大夫,罷去“三公”之官,只設置丞相、御史大夫。東漢也有“九卿”,大體如西漢,其不同者:(1)光祿勳(西投初爲郎令)設五官郎將。(2)少府設尚書令,(獻帝時分置左右僕射),設尚書六人,光武帝劉秀擴大組織,分爲六曹。六曹尚書與尚書令、僕,合稱爲“八座”,大事“八座”連名奏。尚書(臺)設左右丞各一人,侍郎(即尚書郎)三十六人(每曹六人);令史二十一人(每曹三人)。可見尚書(臺)之機構已漸龐大,事權漸重,“三公”徒有虛位,形成了“政歸臺閣”局面。尚書(臺)的設置,是開創性的,爲後世各朝代央政府的雛型,也表明皇權更爲加重,這是東漢朝的特點。

    東漢基本沿行西漢,分封王、侯與州、郡、縣雙軌並設之制。皇子封王,其封地爲國,每國設傅一人,相一人,相職掌如太守。列侯所食縣者爲侯國。功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鄉侯、亭侯之封爲東漢所特設,用以安置貴族、勳戚、功臣,擴大了統治集團,增長豪門世族的權勢,但王侯之權力卻已遠遠弱於西漢。東漢以司隸校尉管京都附郭一州,稱爲司隸,設校尉。司隸校尉之官“掌察舉百官以下,及京師近尉犯法者”。光武帝時“並領一州”包括七個郡。其地位在“九卿”,設十二從事史,司隸職權遠較西漢爲廣泛,其轄包括兩漢之西(京兆)、東(河南)二京。司隸之外,置十二州,每州設刺史一人(靈帝、獻帝時,有的州改設牧),權力增大,州之下爲郡,郡之下爲縣。在邊地少數民族聚居之地設道。事實已形成州、郡、縣三級制。東漢前期,加大尚書(臺)之權,削弱“三公”及地方郡國之權,以增強皇權。至末年爲鎮壓人民起義,則改變了一貫政策,給各州之豪門大族以重權,遂形成了割據局面。

    軍事官制

    東漢仍設將軍、大將軍、騾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之品秩如三公。將軍下又有前、後、左、右將軍,位卿。將軍之下設長史、司馬、從事郎及掾屬、令史、御屬等。大將軍管轄五部,每部有校尉一人,軍司馬一人。部下有曲,曲有軍侯一人,曲下有屯,設屯長。東漢設北軍五營:屯騎校尉、越騎校尉、步兵校尉、長水校尉、射聲校尉,以北軍侯監五營。其警衛宮殿的屬於光祿勳,如西叔南軍。靈帝平五年因農民起義聲勢潔大,增設西園八校尉以防守京都洛陽。東漢對於少數民族地區,設有軍事性專官多種,既臣服於朝廷,又維護當地治安。

    東漢官制的特點:(1)央權力更爲集,集權於皇帝直接掌握之尚書(臺)。(2)地方行政體制形成事實的三級制(州、郡、縣),強化對地方的控制。東漢末年,州牧擁兵割據,導致分裂局面的出現。(3)重視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設立各種專官,其主旨雖在控制人民,但對開發邊區,促進原與周邊經濟、化的交流,也有一定的作用。

    東漢建立後,在行政區劃工作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恢復西漢時的郡縣名,清除王莽新朝時亂改的地名,重新規劃全國的郡縣,撤併了西漢時的縣、道、邑、侯國400多個,王莽時增置的郡縣基本全部撤銷,郡國數量相應減少。二是在州的建制做了較大的變動,劉秀全部廢除王莽所建的十二州牧,改交陟(去步加止,趾)爲交州,恢復西漢的部州,並固定其州治駐所。升大州級的權力。至東漢末期,體制基本實行州、郡、縣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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