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東北招陰人 >第三百六十六章 人肉壽司
    在於明琪惺惺作態給我做保證的時候,突然……別墅裏,迴盪了一陣十分尖銳的慘叫。

    “啊!啊!”

    這會兒,於明琪倒是反應快,連忙抱住了我的腿,問我:是不是我那個女伴,出事了?

    “滾你大爺的,現在知道害怕了?開頭你精蟲上腦的時候,幹嘛去了?”我一腳踹在於明琪的臉上,把這人渣無極限的傢伙給蹬開了。

    我帶着秦殤、鄭子強三人,拼命往樓上跑。

    跑到了二樓那個不停慘叫的房間門口,我狠狠的敲門。

    咚咚咚!

    咚咚咚!

    房間沒人開門,我扭了扭門,門上裝的是指紋鎖,我又使勁的蹬了幾腳,蹬不動。

    我趴在二樓的欄杆上,衝一樓客廳天井裏、頭埋在沙發裏瑟瑟發抖的於明琪喊了一句:死那兒幹什麼?上來開門。

    於明琪被我吼了一句後,戰戰兢兢的從樓梯往上小跑。

    跑到了我身邊,他伸手按了按門上的指紋鎖,門,應聲開了。

    咔噠。

    門鎖開的一瞬間,於明琪抱住我的腰,求我:李哥,李大哥,我求你了,這事,你得幫我擺平啊。

    “擺平?你把人家害得這麼慘?還特麼的有臉求自保?”我一耳光甩在了於明琪的臉上:把老子放開,你特麼髒。

    我甩開了於明琪,推開了門。

    門一開,濃烈的血腥味撲面而來。

    我都感覺不是進的臥室,我感覺我進的是個屠宰場。

    昏暗、腥臭、慘叫,夾雜着血腥味的空氣。

    我狠狠把門推了開去。

    實木門緊緊的被門吸給拉住,房間裏的景象,映入眼簾。

    我瞧見,一個渾身是血、穿着睡衣的女人,在血泊裏面,來回翻滾,慘叫。

    在聽到開門的聲音後,女人下意識的擡頭看我們,嘴裏發出嘶吼的聲音。

    可是,她看我們的時候,我瞧見,女人的臉,沒了,臉頰上的肌肉,也不怎麼存在了,露出了白森森的枯骨。

    枯骨時不時的被鮮血遮住。

    “啊!媽的,媽的。”看到女人臉的於明琪,嚇得不停的尖叫。

    他膝蓋一軟,竟然跪在了地上。

    在於明琪跪在地上的時候,他的腰背估計也軟了,整個人在地上,滾了一圈,滾進了房間裏面。

    他滾完,可能發現身子下面似乎墊着了什麼東西,他連忙伸手,把身子下面的異物出抄了出來。

    這一抄出來,他發現,那是一張人臉。

    新鮮的人臉,他抓在手上的時候,那人臉還在發抖。

    “媽的。”於明琪狠狠將那人臉,給甩了出去。

    那人臉撞到了對面的牆壁上,啪的一聲,黏在了牆上。

    接着,人臉緩緩滑落了下來。

    它剛剛接觸到了地面,竟然像一隻魚一樣,啪嗒啪嗒的衝着於明琪爬了過去,爬的速度,還真不慢。

    三四下,就到了於明琪的面前。

    於明琪連連後退,一隻退到靠牆的位置,還驚悚的叫道:給我滾,給我滾。

    “萬惡淫爲首,色字頭上一把刀,嘻嘻嘻嘻。”那人臉竟然笑了。

    這人臉是房間那倒在血泊裏面女人的人臉,但此刻,竟然詭異的笑了。

    於明琪被嚇尿了,臉色蒼白,竟然兩隻手捂着臉,哭了出來。

    我則走到於明琪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說:於明琪,你現在把那女人送到醫院去——記住,還要帶上這張人臉。

    “李大哥,李大師,你別走啊,我……我特麼怕。”

    “怕你奶奶,事情是你作下來的,現在說怕?早幹嘛去了?”我盯着於明琪:你明天晚上,接着睡女人吧,你再睡一晚上,明天早上,我看有沒有人給你收屍。

    “我絕對不敢了,絕對不敢了。”於明琪說。

    我瞪了於明琪一眼後,說:記住了……把那個女人,送到醫院去,這次,你如果還是隨隨便便往醫院裏面一送就走,老子辦死你。

    於明琪縮了縮腦袋,整個人,哭哭啼啼的。

    這傢伙在電影上,演過很多光鮮的硬漢形象,實際上,只是一個慫包。

    我不得感嘆——有時候,戲就是戲。

    ……

    我們幾人,出了於明琪的別墅。

    我總結了一下這裏面的思路。

    首先是於明琪的老婆,失蹤了……然後,出來就以惡鬼的形勢出現。

    接着,於明琪的堂弟於水死在了於明琪老婆的鬼魂手上。

    最後,於明琪天天遇到各種可怕的事情。

    我感覺,是有人利用於明琪老婆的鬼魂。

    那個人,殺了於明琪的老婆,楊雪慧。

    至於那人殺人的動機,其實也是用來害於水和於明琪。

    爲什麼要害——於水和於明琪?

    我想了想。

    想到了那句話——“萬惡淫爲首,色字頭上一把刀”,這說明,於水和於明琪,做下了一件關於“色”的惡事。

    他們是不是睡了什麼女人,得罪了人呢?

    我開始有些眉目了。

    這時候,韓莉給我打了一個電話。

    “喂!”我接了韓莉的電話。

    韓莉問我:水子,我剛查清楚了,於水這人,毛病很大。

    “比如說。”我問韓莉。

    韓莉說:於水這個人,有黑社會的性質,開了一家小演藝公司,公司不大,但做事風格卻特別霸道,據公安局的檔案,曾經,於水還殺過人。

    “殺過人?”我問韓莉:他殺了人,怎麼沒償命,怎麼還好端端的出現在ktv裏面?你們警察也太腐敗了吧?是不是收了於水的保護費?

    韓莉連忙說不是,他說於水在四五年前,殺了一個和他作對的人,在地下勢力裏,立威了。

    當時警方接到了報案,逮住了這個傢伙,可惜這個傢伙是有備而來,他在法院裏,給法院出示了一張“間歇性神經病”的診斷報告。

    我草,我聽到這兒,就知道怎麼回事了。

    按照刑法的規定——間歇性神經病,只要證明是在神經病發作的時間裏,犯下了刑事案件,可以減免刑事處罰,這個減免力度,還是很大的。

    至於那麼多證人,證明兇手殺人的前一刻精神狀態良好,不管用——那人是間歇性的,殺人前沒發病,殺人的時候發病了。

    韓莉說於水那次,被判刑五年,不過,於明琪不斷花錢,最終讓於水只在牢房裏面住了兩年,就被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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