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絕境逃生 >第726章 殘忍命案(二)
    孫沉商看到現場,的確感動有些觸目驚心,心裏不覺得微微發顫,說道:“是的,這個兇手的確很殘忍。三寸人間 .yanqingshu.”

    郝正北接着說道:“死者被綁在椅子,這個方向應該是面對的電視。你們來看,電視牆的一面和前面的地面卻沒有濺到血,這說明兇手是站在這裏行兇的。是這裏。”

    孫沉商問:“現場有沒有什麼發現?”

    郝正北表情苦澀的搖搖頭:“現場得到的線索很少,我看,我們還是回去說吧。總之,這個案子不太好辦啊。”

    “好吧。”

    回到警局,郝正北展開了案情分析會。郝正北先說道:“好了,廢話我也不多說了,下面,請王鵬來給大家介紹一下案情吧。”

    王鵬點點頭,接着面對大家說道:“死者的身份已經查清楚了,死者叫廖京,36歲,是本市的一家小飯館的老闆,他跟老婆在兩年前離婚的,有一個男孩,目前是一個人居住。本月的16號午,住在死者對門的業主看到了死者的門是開的,以爲是進去了小偷,進去看看,結果無意間卻看到了死者,於是立刻報了案。好了,這個是基本的案情,我已經說完了。看看大家有沒有什麼疑問。”

    郝正北問:“死者的社會背景查了嗎?有沒有啥可疑的地方?”

    王鵬有些困惑的說:“我們對死者的社會背景進行了初步的調查,不過沒有發現什麼可疑的地方。這個廖京的生活很正常,沒有黑社會的背景,也沒有其他不良嗜好。所以,我們目前還無法確定兇手的殺人動機。不過死者家裏的沒有找到現金,有被翻動的痕跡,所以不排除有搶劫殺人的可能性。”

    孫沉商覺得有些困惑地說:“這個可有點怪了。如果搶劫殺人的話,兇手最多也是殺人搶錢,可是兇手爲什麼會如此殘忍的殺害死者呢?這一點很說不通。”

    郝正北想了一陣,然後說道:“嗯。我同意孫顧問所說的,我覺得兇手應該跟死者有某種仇恨,要不他不會如此殘忍地對待死者的。至於死者家裏有翻動的痕跡,那麼很有可能是兇手故意這麼做的,目的是迷惑我們的視線,擾亂我們的偵查方向。所以,我覺得,暫時我們應該按仇殺去辦。至於以後的方向,等其他新的證據再說吧。”

    王鵬點頭同意說:“是,我一會兒會去調查。”

    孫沉商問:“在現場有沒有找到什麼證據?”

    王鵬搖搖頭說:“沒有。現場沒有留下指紋和腳印,應該是被清理過。不過很怪,兇手既然清理過現場,那麼他爲什麼不清理現場的血跡呢?他爲什麼要這樣做?這一點,我還是想不通。”

    杜芬雅想後說道:“會不會是兇手嫌清理血跡太麻煩,所以也乾脆不清理了?是不是有這種可能呢?”

    郝正北經過思考後說:“嗯,不排除有這種可能性,但也有另外一種可能。”

    杜芬雅問:“另外一種是什麼呢?”

    郝正北的臉色有些陰沉地說:“那是兇手故意要留下血跡,目的是爲了跟警方挑釁。”

    孫沉商說:“我覺得,第二種可能性還是較大的。這個兇手的作案手法很殘忍,而且事後還處理了現場,並把現場打掃的很乾淨。可見,他是具有較強的心理素質的。”

    郝正北點點頭:“嗯。”過了一會兒,他問道,“對了,現場還有什麼發現沒?”

    王鵬說:“門鎖沒有被撬動的痕跡。所以我覺得,要不是死者認識兇手,要不是死者不認識兇手,但主動給他開的門。”

    郝正北說:“嗯,我們可以從他的身邊的人調查一看,看看有沒有啥發現。”

    “嗯。”

    王鵬接着說道:“死者的嘴被貼着黃色的膠帶紙,我們已經檢測過,面沒有指紋,這說明兇手應該是帶着手套作案的。還有,這種黃色的膠帶紙是很普通的,可以說,基本每一家賣膠帶紙的地方都會有這種膠帶紙,所以我們很難從面查出什麼來。”

    孫沉商問:“綁住死者的雙手和雙腿的繩子呢?面有發現嗎?”

    王鵬說:“綁住死者手腳的是麻繩,我們也很從這裏查出什麼來。不過,我們在死者的家裏沒有找到這種膠帶紙和麻繩,所以,我們可以肯定,膠帶紙和麻繩是兇手特意準備的,這足以證明他是有預謀的作案。”

    此時,杜芬雅接着補充說道:“另外,我們也調查了小區的監控。死者所居住的小區是一個老小區,雖然也安裝了攝像頭,不過壞了幾個,也一直沒有來得及修理。所以,我們在面沒有什麼發現。不過,倒是有一個很怪的地方……”

    郝正北趕緊問道:“不過啥?你是不是有啥發現了?”

    杜芬雅接着說道:“不過,我們在死者家裏的不遠處找到了一處壞的攝像頭,面被掛了氣球。這一點,很反常。所以我覺得,這個很有可能是兇手乾的。”

    一般情況下,在攝像頭下掛氣球的目的,是爲了遮擋攝像頭。可是這個攝像頭是壞的,那麼這麼做無疑是多此一舉了。不過,這也說明了一個問題,那是可以說明,兇手對死者小區的攝像頭不是很瞭解,所以在會在一個壞的攝像頭前掛着氣球。

    郝正北問:“在氣球有啥發現沒?”

    杜芬雅失望地搖搖頭說:“沒有發現。”

    此時,法醫的鑑定報告出來了。

    面寫道:

    死者身有多處傷口,頭1處,前胸5處,左胳膊2處,又胳膊3處,左腿1處,右腿2處,共14處傷口,但是背後卻一處都沒有,可以證明,兇手是站在死者的面前從證明行兇的;從傷口的痕跡來判斷,兇器是一把型斧子;死者的死亡時間是15日的晚10點半,致命傷是頭的那一處傷口,造成露骨破裂,立即死亡。可以證明,兇手頭的傷口是最後的一處,其他的傷口,都是死者在死前造成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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