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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零八章 男人什麼時候最帥

    “嫿兒,雖然我很想聽,但是,我覺得應該是在瘟疫解除之後。”玄霄說着話,順手爲她捋了捋額前的發:“我想說的是,我的王妃,我的神醫王妃,你也是個人,需要休息。這些要全部熬好還需要半個時辰,你在這裏休息一下,我幫你將這些藥熬好。”

    說罷,他順手接過沈天嫿手中的團扇走到爐子旁邊輕輕煽動。

    玄霄一身黑衣,儘管比在帝都穿的樸素的多,但是仍舊難掩他身上天然的貴氣,王者的霸氣。爐火的微光,照耀在他的面頰上,將那原本立體的五官變得更加生動,讓人覺得心動。

    曾經有人說,男人什麼時候最帥

    跳舞抽菸買單掏錢她覺得不是,而是他爲他心愛的女人做一件關心她的事情的時候。

    此生,遇上玄霄,簡直就是天降大獎

    沈天嫿看着那張臉,在他的側臉上親了一下,溫柔甜蜜:“霄,謝謝你,我愛你”

    情話,有感而發,最爲美妙

    屋內,情意綿綿,溫暖繾綣。

    屋外,冷風過境,一片淒涼。

    鳳羽將手裏的食盒與毯子握緊,閉上了眼睛,深深吸一口氣,將那悲傷硬生生的逼回了眼底。一轉眼,那傷痛化作嫵媚的微笑,優雅的走進了熬藥的屋子。

    送點喫的和毯子,作爲關心,應該也不算是打攪吧

    畢竟,他,希望她好,舒服一些。

    合溪國都。

    骨陌坐在王座之上,一雙狹長的眼睛看着跪在地上的男子。

    那男子,留着大鬍子,此刻正被綁縛在地上。他跪在大堂的地上瑟瑟發抖,頭也不敢擡一下,冷汗直冒。

    “說,那個合溪國王的遺孤哪裏去了”

    骨陌擡着頭,看地上的那個男人,好比是一隻螻蟻。而且,還是一隻,自己正準備捏死的螻蟻。

    最近的事情,讓他很不爽

    沈天嫿竟然又被玄霄先一步找到,而且,似乎兩個人已經甜蜜的在一起了。乎南也是一個廢物,竟然將乎化那樣的大將逼到了玄霄的手裏。而這個早就已經蕩平的合溪國,竟然不知道從哪裏冒出一個王子

    這麼多的糟心死,怎麼能就這麼忍着理所應當的該,好好教訓一下那些讓他不爽,且如同螻蟻一般猥瑣的人,尤其是面前這個。

    “不說是嗎來人,將他的十指,一個一個的給我卸下來”

    骨陌滿臉冷酷,那性感的脣輕輕揚起,帶着一抹不悅。

    “是”

    那侍衛,應聲便來。

    龍肖看着那明晃晃的刀,嚇得要死,大聲喊道:“我說,我說”

    只可惜,喊話的時候,爲時已晚。那鋒利的尖刀一刀下去,直接剁掉了他右手的大拇指。

    “啊”

    一聲淒厲的哀嚎,響徹整個營帳。

    那龍肖,本就不是有骨氣的主。聽見要剁他手指,早就已經嚇得屁滾尿流了,現在真的剁了一個,直接來了個大小便失禁,整個人昏倒在地上。

    骨陌厭惡的看了他一眼道:

    “再剁一個,疼醒他”

    那護衛當然也不遲疑,又是一刀。

    果不其然,那龍肖“啊”的一聲,又爬了起來。滿臉渾濁,疼的汗水,混合着鼻涕眼淚,好不猙獰

    “說吧”

    骨陌的神色冷淡,手掌一直放在桌子上,把玩着森冷的匕首,看上去異常的冷酷。

    龍肖本就是個軟骨頭,當時也就是因爲他這樣的丟人“本事”,所以才能給逃走。現在,被抓到這裏,又早就清楚骨陌的那些酷刑,他原本就沒想要掙扎。

    只是在他問的時候遲疑了那麼一小會,卻已經被折騰成這樣。

    “菁兒在合溪商城裏瘟疫爆發,菁兒高燒,已經被當做瘟疫送進了已經封閉的商城中”

    爲了減少痛苦,順便有苟且偷生的機會,龍肖怎麼可能不去做,當然他還要順便抱一抱骨陌的大腿。

    “世子,原本我就打算將那菁兒送於你的。這合溪,雖然已經在你的手裏,但是畢竟合溪還有那麼多民衆,難免有人有想法。要是,有了這菁兒,那麼控制民衆與輿論,那就簡單的多了所以,我這才誠心將菁兒”

    他一臉的狗腿,只可惜話還沒有說完,骨陌就直接了當的打斷了他:“來人,將這人拖下去五馬分屍”

    這話一出,龍肖更是驚呆了

    “世子,世子,饒命啊,饒命啊留着我,有很多好處的可以讓世子更名正言順的擁有合溪,可以”

    龍肖繼續說着,企圖能夠說動骨陌,留下他的命。

    只可惜

    “本世子最討厭沒有骨頭和說謊的東西你,兩樣佔全了”骨陌甚至不再去看龍肖,就好像他已經從這個世界徹底消失了一般:“拉下去”

    護衛應聲:“是”

    連拖帶拽的,如同拖一隻死狗一般,將龍肖拉扯了下去。

    幾聲馬叫之後,再無其他聲息

    骨陌狹長的眼睛輕輕眯起,看向四周,沉吟了片刻對旁邊一個護衛說道:“你剛剛說,玄王已經帶着玄王妃去了商城”

    那護衛表情嚴肅,點頭道:“是”

    沈天嫿

    這個讓他心動,但是卻不選擇他的女人。

    玄霄是不錯,若是他生在東陵

    不,就是他生在東陵,若是生在皇族也會是他的對手。除非他生在將相之家,這樣他絕對會是他最有利的左膀右臂

    只可惜,現在他們對立。

    但是,有一點,他不如他

    那就是他不夠狠,不夠無情,不夠冷酷,不夠不折手段

    “告訴夏國的三皇子,他的提議我接受了。不日之後,我將去夏國攜帶迎親隊伍迎親,迎娶夏國的三公主”

    那護衛當然不會對骨陌的話有異議,只是點頭稱道:“是”

    想要藉助他的力量奪得皇位,順便給他一些甜頭天底下他以爲有這麼好的事情,一旦發生政變,玄霄不在帝都,那麼,這夏國的國土他骨陌是要定了

    即便一口喫不下,也要咬去一半那蠢笨的太子,未免算盤打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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