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時一驚一乍的叫聲中,他認出那年輕男人的背影。
趙博翰。
這個讓我女兒蒙羞的男人,雖然沒有正式的通知過,可看到女兒的失望、痛苦和絕望,他絕不輕饒
“溫老闆,你瞭解趙博翰嗎”
溫國強慢慢放下了窗簾,轉頭看着坐在沙發上的男人。
陰鬱的慵懶,就像沒有魂魄,眼神裏毫無感覺。
他就是傭兵裏最爲孤僻傲然的一流好手看起來就像是個三四天都在天橋下睡覺的流浪漢。
“吳瀟,這個人不容小覷。”溫國強踱着步,走到了和他對面正在叼着雪茄大口大口吸着的花襯衫旁邊。
“老溫,找博翰的不愉快,還不如找書林,那小子還嫩,比較容易調教。”他一張嘴,就是一排黑牙,“我想拉他入夥,結果人家在遊艇上就把我給拒了,要是放任不管,再過幾年,又是一個趙博翰”
“戰力怎麼樣”吳瀟冷冷問了一句,卻不是問穿着花襯衫的秦叔和溫國強,可是他連頭也懶得向自己左邊看一眼。
“在我之上,”溫淺的教練眼神一閃,“不過,那個女人身手也不錯,在上三路,起碼也到了一流好手的級別。”
吳瀟緩慢的從衣兜裏掏了只煙,叼在嘴上,卻沒有點。
“啪”溫國強點着了打火機,想往他身邊湊。
“我有鼻咽癌,沒打算抽。”吳瀟拒絕了。
他摸了摸脖子上的玉佛,他信奉這個,並且認爲自己是殺人太多導致的報應。很多人認爲他嗜殺,他卻一點也不喜歡。事實上每次殺人,他都會爲對方祈禱,希望對手能活得久一點。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現在的他更信任自己雙手和大腦的判斷,因爲他足夠快,體內泛起的良知和感傷都來不及在腦細胞裏進行轉換改變,從眼睛到腦海,再由腦海到雙手,反應的迅捷比風聲還快。
往往是他還沒察覺殺生的痛苦,那雙手就已經把對手殺掉了。
他曾經有過所愛和珍惜的人,但最後還是站到了傭兵團隊的制高點,成爲了溫氏海外安保公司的第一人,但自己孤孤零零的存在,只有不斷奪走他人的生命,才能讓有限的意識繼續下去。
他有絕症,也認可這世上的人,亦不值得憐惜。
“切,殺手,”秦叔嘿嘿笑着,手上的雪茄不住晃悠,看着吳瀟碎爛的衣角,要是傭兵團第一人,還用穿得這麼寒酸,別說殺手之王就是這種風格。
像山臺關道觀裏喫不飽飯的窮屌道士。
譁近似無聲,吳瀟從沙發上猛地站起,秦叔愣了一把,不是這麼小氣吧
他仰着腦袋看着吳瀟的眼睛似閉非避,半晌沒吱聲。
有本事出手啊,讓老子看看,你都有什麼本事
吳瀟嘴角牽了牽,“你們匯錢吧,我的隊伍,隨後就到。”
“切。嚇我一跳”秦叔輕鬆下來,然而看着自己手上的雪茄,驀地變了臉色。
長長的一根雪茄,只剩了自己手指上的部分,跟手指的寬度切得平平整整,而在地上,掉落了三截。
媽蛋的快
快到見不到他出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