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女人執着木棍,也大怒地喝着:“是什麼人敢阻止老孃”
“是我”趙玉珠怒問:“你爲什麼這般毒打這女孩”
“這是我的家事,不用你管。”那女人兩眼圓睜說:“我就是要打,你能把我怎麼樣真是多管閒事”
“什麼多管閒事這女孩前年掉落井裏,是我救的,我與她有緣,所以要管。”趙玉珠也怒目橫眉地說:“叫李三出來,我問他,他的妻子今在何處”
李三走出門來見是前年救這女孩的女人,忙說:“我老婆去年病死了。我再娶了這個女人,她叫張菊,她是外地人,一時氣惱,打這孩子。”
“原來是女孩的後孃怪不得這般不疼愛女孩。”趙玉珠怒問李三:“那你做父親的難道能眼睜睜地看着她這般毒打你的女兒嗎你怎麼連勸也不勸”
李三說:“這女孩叫李明芬,當年我夫婦結婚才一年,有人把這個女孩偷偷放在我家門口,我們聽到有嬰兒的啼哭聲,開門出來一看,是個女嬰,找人時,一個人影都沒有,我們只好把這女嬰當作自己的女兒培養。誰知我妻子後來都沒有生育。去年我妻子得了一個怪病,不治身亡,我就再娶了這個女人。所以,她不疼愛明芬,我也沒有辦法。”
張菊見李三與趙玉珠在議論,議論什麼,她聽不懂。因爲李三與趙玉珠是用本地話說的。但張菊推測必是講她的壞話。便又惱火起來說:“既然這雜種以前是你救的,你與她有緣,那你就抱回家,養着她,別在這裏與老孃吵嘴。”
趙玉珠這才知道這個女孩原來是一個棄嬰,怪不得張菊這般不疼愛,李三也袖手旁觀。她認爲如果不想方設法救這女孩,這女孩一定會被這潑婦折磨至死。便也怒了起來說:“好你說話算數,決不後悔,我就抱她回家,養着她。”
“老孃決不後悔,抱去吧這小雜種早走早好”張菊咬牙切齒地說。
趙玉珠聽了,怒火沖天地說:“這女孩將來長大了,你們難道也不肯相認嗎”
“對”張菊怒目圓睜說:“老孃決不會相認。”
“那就寫一張字爲憑據,不要到時翻悔或敲詐”趙玉珠怒不可遏地說。
“李三,快去寫字據給她,把這小雜種帶走。她不走,我走”張菊也怒氣衝衝地說。
趙玉珠接過一看,上面寫着:
因小女李明芬與後孃不合,屢次被打,今天有一個女人經過,因抱不平而與我的後妻爭吵,那女人賭氣要養李明芬,我與後妻同意,將李明芬雙手奉送給她。小女走出家門之後,就不是我家之人。不管改名換姓,不管生死存亡,都與我一家無關。即使小女將來考上大學,官做多大,或淪爲乞丐,我家決不相認。爲怕後來引起風波,故立此據。
此據
立據人:李三、張菊
抱養人:趙玉珠
見證人:諸多村民
年月日
趙玉珠看了,知道李三文化低,連格式都不知道。但認爲這樣寫也可以。便說:“好寫兩份,各存一份,然後按手印吧”
李三便去再寫了一份,與張菊按上手印。趙玉珠也按上手印。並叫村民幾個人見證,按上手印。
村民們因這惡婦張菊不但常常折磨李明芬,而且與鄰居也常常吵架,大家非常同情李明芬。如今見這個女人多管閒事,賭氣要抱走李明芬,無不替李明芬歡喜,很多人願意做見證人,紛紛上前簽名按手印。
趙玉珠抱起李明芬,擦乾眼淚,慈祥地說:“孩子,前年你不小心掉下那口井中,幸好那水不深,我把你救了上來,你還認識我嗎”
李明芬點了點頭說:“我認識。如果不是您救我,我早就淹死了。現在,我沒有媽媽,我就叫您媽媽行嗎”
“行隨你怎麼叫都行。既然你要叫我媽媽,就當我是你的媽媽吧我帶你回家,去見爸爸、哥哥、姐姐。媽媽帶你馬上去超市買新衣服給你穿,買上幾套,把這身上的臭衣服扔掉。”趙玉珠笑着問:“你現在幾歲了。”
“媽媽我七歲了。”李明芬回答。
趙玉珠一笑說:“七歲是讀書的年齡,今年馬上去學校讀書。你跟這些伯父、伯母、叔叔、嬸嬸告別吧”
李明芬點了點頭,對一個女人說:“伯母,您拿了五次饅頭給我喫,共五個,我將來還給您,並報答恩惠。”
又對另一個女人說:“嬸嬸,您拿兩次地瓜和三次麪包給我喫,地瓜六個,麪包三個,我將來也還給您,並且報答恩惠。”
又對一個女人說:“伯母,您拿了三次芋頭給我喫,共三個,我將來必定報答。”
“”
衆人感動地流出淚來說:“好孩子,希望你到這個新媽媽家能幸福,我的那一點微不足道的事不必掛懷吧”
趙玉珠笑着說:“孩子,媽媽這塑料袋裏有你阿姨送的東西,你留一點自己喫,其他的分給她們吧”
“聽媽媽的話。”李明芬留下兩個蘋果和兩個餅,其他的分給平時拿東西給她喫的伯母、嬸嬸
分了這些東西,趙玉珠、李明芬與衆人揮手告別。她抱着李明芬,叫李明芬喫蘋果、喫餅
到了市裏,趙玉珠去超市買了李明芬的衣服、鞋因是暑天,買拖鞋,買夏天的衣服,買連衣裙等。之後,進入一家飯店,趙玉珠問李明芬喜歡喫什麼
李明芬說:“吃麪”
趙玉珠便買了兩碗麪,二人吃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