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朝花夕拾 >第1章 朝花夕拾 (1)
    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囌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蟲蛆也許是不乾淨的,但它們並沒有自鳴清高

    朝花夕拾小引

    我常想在紛擾中尋出一點閒靜來,然而委實不容易。目前是這麼離奇,心裏是這麼蕪雜。一個人做到只剩了回憶的時候,生涯大概總要算是無聊了罷,但有時竟會連回憶也沒有。中國的做文章有軌範,世事也仍然是螺旋。前幾天我離開中山大學的時候,便想起四個月以前的離開廈門大學;聽到飛機在頭上鳴叫,竟記得了一年前在北京城上日日旋繞的飛機。我那時還做了一篇短文,叫做一覺。現在是,連這“一覺”也沒有了。

    廣州的天氣熱得真早,夕陽從西窗射入,逼得人只能勉強穿一件單衣。書桌上的一盆“水橫枝”,是我先前沒有見過的:就是一段樹,只要浸在水中,枝葉便青蔥得可愛。看看綠葉,編編舊稿,總算也在做一點事。做着這等事,真是雖生之日,猶死之年,很可以驅除炎熱的。

    前天,已將野草編定了;這回便輪到陸續載在莽原上的舊事重提,我還替他改了一個名稱:朝花夕拾。帶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夠。便是現在心目中的離奇和蕪雜,我也還不能使他即刻幻化,轉成離奇和蕪雜的文章。或者,他日仰看流雲時,會在我的眼前一閃爍罷。

    我有一時,曾經屢次憶起兒時在故鄉所喫的蔬果:菱角,羅漢豆,茭白,香瓜。凡這些,都是極其鮮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鄉的蠱惑。後來,我在久別之後嚐到了,也不過如此;惟獨在記憶上,還有舊來的意味存留。他們也許要哄騙我一生,使我時時反顧。

    這十篇就是從記憶中抄出來的,與實際內容或有些不同,然而我現在只記得是這樣。文體大概很雜亂,因爲是或作或輟,經了九個月之多。環境也不一:前兩篇寫於北京寓所的東壁下;中三篇是流離中所作,地方是醫院和木匠房;後五篇卻在廈門大學的圖書館的樓上,已經是被學者們擠出集團之後了。

    一九二七年五月一日,魯迅於廣州白雲樓記。

    狗貓鼠

    從去年起,彷彿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那根據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貓;這是自畫招供,當然無話可說,但倒也毫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很有點擔心了。我是常不免於弄弄筆墨的,寫了下來,印了出去,對於有些人似乎總是搔着癢處的時候少,碰着痛處的時候多。萬一不謹,甚而至於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於得罪了“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可就危險已極。爲什麼呢因爲這些大角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渾身發熱之後,做一封信登在報紙上,廣告道:“看哪狗不是仇貓的麼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1這“邏輯”的奧義,即在用我的話,來證明我倒是狗,於是而凡有言說,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說二二得四,三三見九,也沒有一字不錯。這些既然都錯,則紳士口頭的二二得七,三三見千等等,自然就不錯了。

    我於是就間或留心着查考它們成仇的“動機”。這也並非敢妄學現下的學者以動機來褒貶作品的那些時髦,不過想給自己預先洗刷洗刷。據我想,這在動物心理學家,是用不着費什麼力氣的,可惜我沒有這學問。後來,在覃哈特博士dr.o.d¨ahnhardt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裏,總算髮現了那原因了。據說,是這麼一回事:動物們因爲要商議要事,開了一個會議,鳥,魚,獸都齊集了,單是缺了象。大衆議定,派夥計去迎接它,拈到了當這差使的鬮的就是狗。“我怎麼找到那象呢我沒有見過它,也和它不認識。”它問。“那容易,”大衆說,“它是駝背的。”狗去了,遇見一匹貓,立刻弓起脊樑來,它便招待,同行,將弓着脊樑的貓介紹給大家道:“象在這裏”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從此以後,狗和貓便成了仇家。

    日耳曼人走出森林雖然還不很久,學術文藝卻已經很可觀,便是書籍的裝潢,玩具的工緻,也無不令人心愛。獨有這一篇童話卻實在不漂亮;結怨也結得沒有意思。貓的弓起脊樑,並不是希圖冒充,故意擺架子的,其咎卻在狗的自己沒眼力。然而原因也總可以算作一個原因。我的仇貓,是和這大大兩樣的。

    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囌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蟲蛆也許是不乾淨的,但它們並沒有自鳴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爲餌,不妨說是兇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喫的時候爲止,還是一味佩服讚歎它們。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然而也就墮落,因爲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說空話尚無不可,甚至於連自己也不知道說着違心之論,則對於只能嗥叫的動物,實在免不得“顏厚有忸怩”。假使真有一位一視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麼,對於人類的這些小聰明,也許倒以爲多事,正如我們在萬生園裏,看見猴子翻筋斗,母象請安,雖然往往破顏一笑,但同時也覺得不舒服,甚至於感到悲哀,以爲這些多餘的聰明,倒不如沒有的好罷。然而,既經爲人,便也只好“黨同伐異”,學着人們的說話,隨俗來談一談,辯一辯了。

    現在說起我仇貓的原因來,自己覺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它的性情就和別的猛獸不同,凡捕食雀、鼠,總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厭了,這才喫下去,頗與人們的幸災樂

    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二,它不是和獅虎同族的麼可是有這麼一副媚態但這也許是限於天分之故罷,假使它的身材比現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麼一種態度。然而,這些口實,彷彿又是現在提起筆來的時候添出來的,雖然也像是當時涌上心來的理由。要說得可靠一點,或者倒不如說不過因爲它們配合時候的嗥叫,手續竟有這麼繁重,鬧得別人心煩,尤其是夜間要看書,睡覺的時候。當這些時候,我便要用長竹竿去攻擊它們。狗們在大道上配合時,常有閒漢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見大勃呂該爾p.bruegeld.a¨的一張銅版畫allegorie der wolt上,也畫着這回事,可見這樣的舉動,是中外古今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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