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橫踏黑道 >洪門傳說
    關於洪門的起源有衆多版本,其中較爲流行的一種說法是康熙清剿福建南少林寺,天地會總舵主陳近南收留了逃出來的五人蔡德忠、方大洪、馬超興、胡德帝、李式開,這就是所謂的“少林五祖”,令其開設天地會的分支機構,即稱爲洪門。又有一種說法此五人是反清復明的大將,隨史可法抵抗清軍兵敗後成立的洪門。

    由於洪門的傳說版本衆多,各不一致,一種說法就是洪門是天地會又稱三點會、三和會、紅幫、添弟會,致公堂是洪門的一個海外分支機構,他們一致的對外稱曰天地會或紅幫,對內則稱洪門。

    後隨着清朝對天地會的鎮壓,洪門流傳到港澳南洋,成爲重要的華僑組織。洪門爲推翻清王朝的革命作出了巨大的貢獻。辛亥革命領導人之一譚人鳳在社團改進會意見書中寫道:“革命辛亥革命之成,實種於二百年於前之洪門會黨”“在運動之初,惟洪門兄弟能守祕密。發動之後,亦惟洪門兄弟能聽指揮。”“人無論遠近,事無論險夷,人人奮勇,個個當先,卒有武昌起義,各省響應,不數月而共和告成,軍隊之功,實亦洪門兄弟之功。”

    1992年7月28日在美國舉行第3屆世界洪門懇親大會,經來來自世界各地的100多位代表兩天討論,通過總會章程,宣告成立世界洪門總會。首屆會長李志鵬,總會設在美國檀香山。

    洪門的起源編輯本段什麼叫做洪門有的說:“洪門就是漢門,因爲喪失了中原的土地,所以在“漢”繁體“漢”字裏要除去中土就成爲洪字了。”有的說:“因爲明太祖年號洪武,所以拿洪字來起名的。”據洪門祕冊所載,洪門真主爲朱洪竺,軍師爲陳近南,大將爲萬雲龍諸人,最初起於福建,以少林寺爲主動機關。其初少林寺以武技名於世,清朝康熙皇帝嫉妒他們,命少林寺僧侶遠征西域,後來戰勝回來了,乃借事端戕害功臣鄭君達。又派兵焚燬少林寺,一班寺裏的和尚逃出來的不少。其中有個陳近南遂組織天地會,想培植勢力來謀復仇,曾派遣他的部下五大將蔡德忠、方大洪、馬超興、胡德帝、李式開等設立支會,這就是所謂“前五祖”。

    還有一種說法:“明末崇禎皇帝年間,有山西太平縣人殷洪盛,又名洪英,賢明練達,有義氣,有俠腸。四方豪傑,都慕名來歸。當時稱爲集賢館。崇禎皇帝殉國後,滿清的軍隊入關,明朝忠臣史可法在揚州督率軍隊抵抗清軍南下,抵抗不住,史可法爲國殉難,殷洪盛又投到明朝將官黃得功那裏。後來黃得功又被清兵打敗,黃自刎殉難。殷洪盛率師繼續和清兵打仗,不能勝,被清兵擊斃,他兒子洪旭,和洪盛的人就到杭州投潞王。那知潞王降了清,洪旭乃再投奔鄭成功。洪盛門人蔡得忠、方大洪、胡德帝、李式開、馬超興等都成了鄭成功的部將,繼續和清兵激戰。當他們在史可法領導下和清兵激戰時,被清兵圍攻甚急,史可法殉國。他們突圍而出,共約今後見到面的時候,應報一洪字爲暗號,繼續奮鬥,有恢復明朝天下的意義。”

    洪門的源流,言人人殊,從來不一致,因爲它化名特多,有三點會、三合會、三河會、添弟會、致公堂、或紅幫等等;尚有分支別名,不勝枚舉。但是一致的對外稱曰天地會,對內則稱洪門。由於清廷對天地會黨徒的嚴刑究辦,殺戮株連,所以洪門集會方式多用囗頭傳述來祕密結社,對來源出處,難免魯魚豕亥,錯綜雜沓了。

    洪門創立有許多說法:一說是起於康熙甲寅十三年1674年3月25日;一說是雍正甲寅十二年1734年七月二十五日。以上是根據倫敦大英博物館所藏抄本西魯敘事。

    關於香堂上供奉的牌位,依次是:始祖:洪英、傅清主、顧炎武、黃梨洲、王夫之五宗:文宗史可法、武宗鄭成功、宣宗陳進南、達宗萬雲龍、威宗蘇洪光前五祖:蔡德忠、方大洪、馬超興、胡德帝、李式開中五祖:楊仗佑、方惠成、吳天成、林大江、張敬之後五祖:李式地、洪太歲、吳天佑、林永超、姚必達五義:鄭君達、謝邦恆、黃昌成、吳廷貴、周洪英五傑:鄭道德、鄭道芳、韓龍、韓虎、李昌國三英:郭秀英、鄭玉蘭、鍾文君二師:男軍師史明鑑、女軍師關玉英

    第一步:開壇擺設完成,就由白紙扇高叫:「恭請壇主。」所謂「壇主」即主持是次香堂儀式之重心人物,可以是坐館,二路元帥,或者堂口大佬主持。壇主以「三把半」香供奉,在場每人均需下跪。各就職司之位,「壇主」就座。

    第二步:傳新人之後白紙扇大叫:「傳新人」把守門口的「天佑洪」人物,循例盤問,當然事先已「彩排」。新人過關,由「執事紅棍」派清香一枝,然後下跪,高舉過頭。

    第三步:三十六誓「執事紅棍」提出大刀,以刀背輕拍「新馬」,然後大聲傳諭洪門三十六誓七十二例如有違反便要受家法「三刀六眼」。每名「新馬」循環前述,然後進行另一儀式。

    第四步:斬鳳凰「執事紅棍」提出生猛公雞,手執大刀,背誦鳳凰詩,念畢手起刀落,雞頭墮地,再以七分白酒承接雞血。上至「壇主」,下至「新馬」皆指頭沾血,口內一啜,代表「滴血爲盟」,至此禮成。

    入洪門前與其他兄弟一同誦讀,表示自己從今以後愛兄弟,不愛黃金。b社會中林雪亦經常掛在口邊。

    1.自入洪門之後,爾父母即我之父母,爾兄弟姊妹即我之兄弟姊妹,爾妻我之嫂,爾子我之侄,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2.倘有父母兄弟,百年歸壽,無錢埋葬,一遇白綾飛到,以求相助者,當即轉知有錢出錢,無錢出力,如有詐作不知,五雷誅滅。

    3.各省外洋洪家兄弟,不論士農工商,以及江湖之客到來,必要留住一宿兩餐,如有詐作不知,以外人看待,死在萬刀之下。

    4.洪家兄弟,雖不相識,遇有掛外牌號,說起投機,而不相認,死在萬刀之下。

    5.洪家之事,父子兄弟,以及六親四眷,一概不得講說私傳,如有將衫仔腰平與本底,私教私授,以及貪人錢財,死在萬刀之下。

    6.洪家兄弟,不得私做眼線,捉拿自己人,即有舊仇宿恨,當傳齊衆兄弟,判斷曲直,決不得記恨在心,萬一誤會捉拿,應立即放走,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7.遇有兄弟困難,必要相助,錢銀水腳,不拘多少,各盡其力,如有不加顧念,五雷誅滅。

    8.如有捏造兄弟歪倫,謀害香主,行刺殺人者,死在萬刀之下。

    9.如有姦淫兄弟妻女姊妹者,五雷誅滅。

    10.如有私自侵吞兄弟錢財雜物,或託帶不交者,死在萬刀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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