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民國大文豪 >第四章 陰差陽錯
    在林子軒拿到學位後,季鴻明也把他的翻譯稿拿了過來。

    這位研究文學的留學生完全沒有意識到他翻譯的是世界級的文學作品,反而有些輕視的意味。

    在國人的心目中,真正的好文章是那種關乎家國民生,具有教育意義的正統類型的文章,或者說是講道理的文章。

    而林子軒的兩篇小說,一篇是童話故事,一篇講的是老頭釣魚。

    童話故事裏的主人公還是一位來自外星球的小王子,季鴻明對這種設定完全無愛,或者說和他的觀念相差甚遠。

    寫老頭釣魚的那一篇小說有點意思,可文筆太過直白,沒有欣賞性。

    說到底,他內心裏有點牴觸,他覺得文學是高尚的,不是什麼人都能寫文章的。

    林子軒出身商人家庭,學的又是經濟學,好好經商賺錢就是了,寫什麼文章啊,就這種文筆不是糟蹋好文章麼

    當然他沒有直言勸諫,只是把稿子給了林子軒。

    林子軒接到稿子後大喜,離他成爲大文豪的道路又前進了一步。

    他開始奔波於各家出版,社,希望找到買家,在離開美國前大賺一筆。

    哥倫比亞大學本身就有出版社,他又是哥倫比亞大學的學生,所以他第一個目標就是這家出版社。

    “抱歉,我們主要出版政治類書籍,你還是去其他出版社問問吧。”

    被拒絕了,林子軒並不氣餒,這可是世界級的文學名著啊,還怕找不到出版社麼

    紐約的出版社不少,他一家家的跑了過去。

    有的出版社直接拒絕新人投稿,還有的出版社看到兩篇小說篇幅那麼少,根本沒有出版的意向,更有甚者,看到林子軒不是白人,流露出懷疑的神情。

    在他們的心目中,白人以外的人都是應該不識字的。

    有幾家小型的出版社倒是願意出版,不過卻要林子軒自費出版,還不負責營銷。

    拜託,我是想要大賺一筆,不是來貼錢的。

    一趟趟跑下來,林子軒窩火不已。

    這可是世界級的名著,難道整個紐約就沒有一個有眼光的人麼

    其實並不是別人沒有眼光,而是林子軒走錯了路。

    對於這種篇幅不長的小說,一般作者會選擇先郵寄到文學雜誌或者報社,刊登後造成了影響,纔會引起出版社的注意。

    還有種方法是把小說寄給有名望的作家或者大學裏文學系的教授,要是能得到作家和教授的認可和推薦,也會得到出版社的重視。

    像林子軒這種粉嫩的新人,拿着稿子到出版社毛遂自薦,不說能不能見到有能量的編輯,首先就給人不成熟的感覺,自然不會得到重視。

    這個世界很現實,你不是名人,憑什麼就要別人給你名人的待遇。

    更何況他還不是白人。

    美國是個白人至上的社會,其他族裔想要在美國獲得機會很難。

    再者說,林子軒選擇的題材也不討好,童話故事的市場太小,老人與海則是發生在古巴的故事。

    如果他把飄拿出來,興許就會引起出版社的注意,畢

    竟那是發生在美國本土的故事,還是講述的南北戰爭,題材上佔有很大優勢。

    他是第一次接觸出版行業,不明白其中的門道,以爲拿着世界級的作品就能夠橫衝直撞,所有人都要爭着搶着出版,爲了搶奪書稿來一場激烈的大戰。

    可惜他想錯了。

    就算是那些有名的作者,在寫作初期都會經歷退稿,比如傲慢與偏見出版時就到處碰壁,後世那本風靡全球的哈利波特也被十幾家出版社拒絕過。

    林子軒在公寓裏平復心情,他想起了後世的一句話。

    “今天你對我愛搭不理,明天我讓你高攀不起。”

    他下定決心,以後一定要剽竊出一本名著來,讓美國人搶着出版。

    他要離開美國了。

    這本就是他的計劃,剽竊世界名著撈一票,然後到歐洲旅遊一番,再返回國內。

    沒想到撈一票的計劃破產,不過他不缺錢,倒是無所謂,反正學位拿到了,還是早些離開這個傷心地的好。

    在離開之前,他抱着試試看的心態把稿子郵寄給了大西洋月刊,這是一份設在波士頓的文學雜誌,以推薦新作家而聞名。

    算是最後的掙扎吧。

    在接下來的幾天裏,林子軒放下一切,和在紐約的留學生聚會玩樂。

    在這個年代,能夠出國留學的學生大多都有背景,現在打好關係,以後好見面。

    人際關係就是這麼逐漸拓展開來的。

    1920年10月中旬,林子軒拿着船票,離開了紐約,朝着英國倫敦而去。

    他之所以第一站選擇倫敦,當然是爲了找他曾經的好室友徐至摩了。

    可讓他沒想到的是,在他離開十幾天後,有一封來自大西洋月刊的信件被送到他原來所住的公寓。

    這不是退稿信,而是通知林子軒他的小說被採用了,並付給了他稿費。

    因爲林子軒的離去,信件無人接收,又被退還給了大西洋月刊,不過那時候他的小說已經出現在了雜誌上。

    大西洋月刊的編輯並沒有一眼看出小王子和老人與海是世界級的名著,那位編輯只是覺得這兩篇小說視角奇特,寫的很有意思。

    本着鼓勵新人的原則發表出來,完全沒有看到世界級名著的興奮感。

    不過總算是被雜誌刊登了,會有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世界級名著的影響力開始慢慢擴散,直到震驚世界的那一天。

    林子軒沒有英文名字,所以他給大西洋月刊投稿的時候用的是名字的漢語拼音。

    大西洋月刊的編輯沒有改動,直接照抄,這成了林子軒的第一個筆名,外國人會覺得這個作者的名字很難讀,感覺怪怪的。

    英國倫敦,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林子軒在這裏見到了他的好室友徐至摩。

    徐至摩來到倫敦原本是想跟隨哲學家羅素學習的,可羅素臨時有事情,顧不上他,他只好在政治經濟學院混日子。

    正在他苦悶彷徨的時候,碰到了跟隨父親到歐洲遊學的林徽茵,頓時陷入戀愛之中,開始了熱切的追求。

    林子軒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見到徐至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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