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民國大文豪 >第一百九十六章 這纔是真愛粉!
    像一名普通的粉絲一樣,當丁力看到林子軒和孟曉冬的緋聞時,心裏有什麼東西“嘩啦”一聲的碎掉了,覺得有點痛。

    在閘北區賣水果那會,他就喜歡聽孟曉冬的歌曲。

    家裏沒有留聲機,他就到銷售唱片的鋪子外邊聽,一邊賣梨子,一邊聽歌,這是他生活中最爲快樂的時光。

    雖然他從許文強那裏早已知道了這個消息,但畢竟沒有真憑實據,他還沒什麼感覺。

    然而,小報上的照片和報道讓他心存的幻想破滅了。

    並沒有撕心裂肺的痛,只是有點難過,可想想孟曉冬並不是他什麼人,即便和林子軒在一起也輪不到他來管。

    他沒有把珍藏的唱片扔掉,仍然繼續聽着孟曉冬的歌,不過總是有些東西改變了,再也回不到從前的感覺。

    這段時間他甚至過的渾渾噩噩,差點沒有被對手暗算掉。

    直到他聽到那首掌聲響起來,才恍然發覺,自己的心態不對。

    這不是一位粉絲應該有的態度,作爲一名死忠粉,在偶像風光的時候應該支持,在偶像遇到困難的時候應該更爲堅定的支持。

    不能因爲一點小事就放棄,那只是一羣見風使舵的僞粉罷了。

    於是,死忠粉丁力重新找回了狀態,他決定給那些小報一個教訓,就帶人砸了一家報社。

    這本來是丁力作爲粉絲的個人行爲,卻沒想到引起了一連串的連鎖反應。

    丁力雖然剛剛上位,還屬於粉嫩的新人,但所有人都知道他是馮敬堯的人,而馮敬堯是林子軒的岳父。

    這相當於一個信號,意味着馮敬堯要插手擺平這件事了。

    自從林子軒和孟曉冬的緋聞傳出後。很多人都在看林子軒的笑話,想看看作爲岳父的馮敬堯要如何來處置林子軒。

    畢竟中間還牽扯到馮敬堯的女兒馮程程呢,不過沒有小報有膽子把馮程程牽連進來。

    他們相信,這一次就算林子軒能夠過關,也會和馮敬堯之間產生矛盾。

    這是那些小報敢於刊載消息,以及和林子軒對簿公堂的底氣。他們害怕馮敬堯,但不怎麼害怕林子軒,就算官司輸了,大不了賠錢就是。

    這就是所謂的“寧欺君子,不惹小人”。

    事實上,即便是有了馮程程的解釋,馮敬堯對林子軒的做法也不很滿意。

    和林伯清一樣,馮敬堯認爲林子軒沒必要拿自己的聲譽去冒險,可以用其他手段來解決。不過事情既然發生了,他也沒有苛責林子軒,只是讓林子軒儘快平息這件事。

    他沒有插手的意思。

    然而,丁力的突然出手意外的把馮敬堯捲了進來,那些小報社一下子就慌了。

    馮敬堯一旦插手,那就不是賠錢的事情了,而是要出人命的。

    報社的老闆一邊找人遞話說和,一邊關了報社。自己連夜離開上海,到外地避難去了。

    兩天時間內。林子軒所告的那些小報社全部關門停業,老闆跑路,只剩下了商務印書館旗下的雜誌社還在支撐。

    一下子變成了林子軒和商務印書館的正面對抗。

    他不由得感慨,在上海租界,法律抵不過馮敬堯的一句話,甚至馮敬堯連話都沒有說。

    當然。這也就是一些小報社,本身後臺就不硬,自然不敢得罪馮敬堯,那些大報社有後臺,人脈廣。不怎麼怕馮敬堯。

    小報社的集體退出讓這場官司變得詭異起來。

    商務印書館和萬象書局本身就是競爭關係,現在在法庭上針鋒相對,頗爲耐人尋味。

    商務印書館認爲我只是轉載,很多報紙和雜誌都轉載了這個消息,如果要說有責任,那些報紙也有責任。

    你應該找消息來源的責任,而不應該找轉載者的責任。

    林子軒認爲轉載也要看內容和偏向。

    商務印書館作爲一家聲名卓著的大出版社竟然轉載這類低俗的內容,還暗示和指責當事人的作風問題,這不是公正的態度。

    而且,以商務印書館旗下雜誌的聲譽和銷量,給讀者造成錯覺,以爲這件事是真的,產生的影響極爲惡劣。

    他沒說誹謗信息轉發500次就可判刑,畢竟這個時代沒有這個司法解釋。

    商務印書館財大氣粗,也不是好惹的,他們和林子軒耗上了,在公共租界的會審公廨內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這些都是律師的事情,林子軒只要隨時關注進展就好了。

    他現在重點要做的是把女裝店開起了,這是爲了安撫馮程程。

    當初和馮程程商議製造緋聞的時候,他沒想到事情會鬧的這麼大,牽扯進來這麼多人,所以爲了將功補過,他極力支持馮程程出來工作。

    在這個時代,女人一旦懷孕就要在家裏呆着安心養胎,生了孩子之後就只能照顧孩子。

    大多數女人的一生就是這麼度過的。

    可馮程程並不甘心,好在她嫁給了一個思想開明的丈夫,非但不阻止她工作的要求,還積極的幫她想辦法。

    這讓她覺得幸運。

    來自後世的林子軒可是見過懷孕幾個月還在上班的新時代女性,有些彪悍的女人在臨產的時候還在工作。

    當然,這和公司不放假也有關係,所以說,維護女性的權益非常重要。

    他支持馮程程的想法,說服了家裏人,先把女裝店開起來,馮程程有時間去看看就行了,不需要太過操心。

    這個消息被殷明竹和宋家三小姐知道了,她們之間經常見面和通電話。

    殷明竹是上海的摩登女郎,引領時尚潮流,因爲善於繪畫,自小對服飾及顏色非常敏感。

    在她16歲的時候模仿美國電影中女人的服飾進行設計,讓裁縫定做了一套類似的服裝。

    她穿着這套自己模仿設計的服裝,參加社會交際,吸引了許多新潮女性的目光,一時間,模仿外國影星服飾之風席捲了十里洋場。

    宋家三小姐對服飾也感興趣,但她更感興趣的是自己創業。

    女人自己開公司,和男人一樣在商場打拼,她覺得這纔是新女性的典範。

    於是,她們入股了這家剛剛成立的“雲裳女裝公司”,成爲了公司的老闆。

    殷明竹負責服裝設計和宣傳,只要她把衣服穿出去,就能引領上海灘的女裝潮流,宋家三小姐則負責經營方面,不過她們都是兼職。

    真正的老闆是馮程程,而林子軒只能淪落到了打雜的境地。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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