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神畫 >1、分手了
    不經意看見女友寫的日記,我才知道自己備胎了7年。

    這麼多年了,我竟然傻逼了這麼多年。

    真的,一點都不誇張,我當時真有殺人的衝動。

    我們結婚的日子都訂在年底了,結婚的事也差不多張羅開了,很多親戚朋友都知道。萬萬沒想到就是在這個時候發生了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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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能看見她寫的日記,真的就是一個特別巧的巧合。

    我腸胃比較小氣,但又特別喜歡喫辣的,那天晚上喫得太辣了,我第二天一大早起來肚子有有點痛,當時也沒怎麼在意就去上班了,但在公司待了一個多小時後,肚子就越是痛得厲害,我們領導關心了下,就說放我一天假,讓我去看看。

    我確實是沒法安心工作,就回家了,在路上的小診所隨便買了點藥。

    回到家,女友的電腦放在客廳裏的茶几上的,不過人沒在,電腦屏幕也是黑的。

    我以爲女友在上廁所,就喊了她幾聲,但沒人迴應。我就起身準備去臥室看看,但剛一起身的時候,不經意把鼠標碰到了她平時用筆記本電腦習慣用鼠標鍵盤,電腦刷的下就亮了。

    電腦屏幕上有兩個q號並排躺着,一個很熟悉,是女友平時用的,另一個就很陌生了,但名字取得讓我浮想聯翩,叫:思念的痛。

    我和女友相處了這麼多年,我一直不知道她有小號。但讓我感到更奇怪的是,這個小號上一個好友都沒有。

    我順手點進空間看了下,空間音樂放的是偏愛那首歌,就仙劍奇俠傳三裏面的其中一個插曲。

    當時沒想太多,覺得這首歌還挺好聽的。

    空間裏的相冊、留言板全是空的,但日誌有很多,寫了有幾十頁。

    我先是點開了最新一條日記,就是早上才寫的,大概意思是說,有個人要回來了,女友心裏很激動,好想和那人見一面,可又害怕見面的時候不知道說什麼,害怕那人不記得女友了,害怕那人覺得女友變醜了,害怕後面還寫了很多,記不清了。

    我又看了很多條日記,算是明白了,女友思念的對象原來是她前男友。

    有些日記長,有些日記短。

    幾十條看下來,我手都開始發抖了。真的,一點都不誇張,我當時神經都是緊繃的,腦袋上就像有什麼東西勒着一樣,呼吸都有些跟不上了。

    因爲日記真的是太多太多了,後來就我挑那種我個人覺得標題比較刺眼的看。

    什麼一輩子也忘不了

    什麼真愛一輩子就只有一次

    什麼愛如骨髓

    什麼結婚了,對象如果不是你,但心裏永遠有你

    標題已經夠刺激人

    了,但裏面的內容更他媽刺激人。

    有一篇日記記載的是她和她初戀滾牀單的事,還他媽寫的挺細節化的。是在高二的時候發生的,是在一條河邊的小樹林裏進行的。她說她忘不了第一次的羞澀,忘不了第一次的痛,但很幸福。她說她現在每次滾牀單,心裏都會想起她初戀。

    他瑪麗隔壁的,那我算個什麼東西啊

    我當時看着這日記的時候,氣的直咬牙,手握着鼠標不停的砸,不停的砸手裏最後捏着一把塑料渣。

    我們一起快七年了,她竟然欺騙了我七年。

    我沒法想象這七年來,我是怎麼過來的,我他媽怎麼就這麼傻逼,一點異常也沒發現。

    知道她以前怎麼說的嗎她說,她的第一次是給我的,她以前沒談過戀愛

    這七年來,我捫心自問,我對她還算可以吧大學畢業三年,她除了剛畢業的時候懶散上了一個月班,之後就一直沒再上過班。

    她喜歡自駕遊,我按揭給她買車,讓她去旅遊。

    雖然看着這些日記很生氣,但我又犯賤的想看下去。

    終於看見一篇是關於我的了,但內容看了讓我氣的吐血,我他媽要是心臟不好的話,當天肯定就死翹翹了。

    日記裏說,她也不知道爲什麼會和我在一起,說我對她確實是好,什麼都依她的,可就是喜歡不起來。還說好在我對她好,要不然也不會和我在一起,這日子也只能這樣將就湊合過着,走一天算一天,或許會等到柳暗花明,她初戀歸來的那一天。

    我手癢癢的想砸電腦了。你他媽喜歡不起來,爲什麼不滾啊七年,你他媽就這麼坑了老子七年

    我們的錢,確切的說,是我的錢,我從來沒有分過她與我,她想買什麼,我幾乎沒有阻止過。銀行卡的密碼,卡里有多少錢,她非常清楚。我是真的把她當成一家人了,雖然還沒結婚。

    不過也還好,她平時也不會大手大腳的花錢,雖然喜歡買衣服鞋子,但都不是很貴,都是100500左右的。從沒買過上千的。

    不行,不能說她好話。雖然東西便宜,但是她買得多啊。我們租的是個兩室一廳的房子,兩個房間都有衣櫃,兩個衣櫃裏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她的衣服,其中一個房間就是她拿來放鞋子的,她鞋子具體有多少雙我沒數過,一百雙沒有,八九十肯定是有的。我也勸過她,讓她別買那麼多,很多鞋子買回來她就試了下,後來根本就不會穿,可她不聽,說她以前小的時候家裏窮,平時穿不上新鞋子、新衣服,現在就是喜歡買鞋子衣服,也就這點嗜好了,我也不好再多說什麼了,就由着她了。我想着,我的收入也支撐的起來。我是幹設計的,不過做的比較早,高中的時候就開始做了,當時有個親戚在做這個,我覺得好玩,沒事的時候就跟着他學。大學的時候一直也在做,幾年的學費都是自己兼職做的。大學畢業的時候,工資在普通畢業生裏面算高的了吧。但是累,真的累,相信幹過設計的同仁都知道。不過我還好,不用在公司加班。因爲以前加班回去的晚,她有些埋怨,後來我就給公司申請不在公司加班,但保證完成任務,好說歹說領導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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