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當我足夠美,才能留住你 >十一、李東明、苗凱、金子奇三選一(三)
    金子奇知道我回來以後,就一直用bp機呼我出去玩。可我被未來的美好景象迷住了眼,只放縱自己在寫小說的快樂裏。一時之間,我是整個論壇小說更新最快的寫手,風頭一時無兩。終於有一天,金子奇急了,找了個理由就纏着我哥來了我家。我正在我哥房間用他的電腦衣衫不整地寫小說,對,我爸媽給我哥這個只會用電腦打遊戲的敗家子買了個最新款的電腦,卻讓我這個北大的高材女天天耗在網吧裏爲了賺點零花錢刷夜。至於我哥已經買了一個手機,而我還在用他兩年前淘汰下來的bp機這種事情,我早已經見怪不怪了。金子奇和我哥推開門時,我的頭髮已經兩天沒洗了,縷縷分明地頂在我一天沒洗的腦門上。金子奇爆笑:“北大把你怎麼了咱不去了”我把咬了一半的蘋果朝他腦門砸過去。我哥覺得我給他丟人了,催着我:“趕緊去洗澡,晚上出去玩”我已經破罐子破摔了,反正最醜的樣子已經被他們看見了:“去哪爸媽肯定不讓我出去”金子奇誇張地捂着眼睛:“你趕緊去洗澡吧我都沒眼看你”我哥分別給了金子奇和我一個白眼:“爸媽去咱爺爺家了別特麼廢話趕緊良宵一刻值千金”傻貨良宵個屁啊我哥連一句正經的詩詞都不會用。我也懶得糾正他。

    我洗澡化妝的功夫,就聽見這倆貨敲了能有十幾次門,就快被活活煩死了。好歹是半年以來第一次見金子奇,我把我唯一能上得了場面的一步裙穿上了,就是在上李東明的車讓我出醜的那條。在我把頭髮吹成大卷的時候,我聽到我哥乾嚎着砸門:“都特麼快天亮了你什麼時候變這麼磨嘰的嗷”我塗上口紅,終於可以出門。一開門,我哥和金子奇在沙發上齊齊地瞪着我,半晌沒有人說話。我以爲我哪裏穿錯了,轉身回到屋裏又照着鏡子看了看。鏡子裏的我,和半年前絕然不同了,那些皮膚的瑕疵在完美的底妝下消失無蹤,眼妝微醺更顯眼波流轉,口紅色嬌卻不豔,融在整體妝容裏剛剛好,頭髮翩軟蓬鬆波浪而下,修身的一步裙在消瘦的身形上籠出了本應只屬於女人的s曲線。我不再是那個只會讀書的扎着小辮子的小女孩了,我是和琪琪一樣的美人了。我重新走出門,金子奇和我哥已經站起來,金子奇恢復了嬉皮笑臉說:“你這半年沒少捯飭啊”我哥反身給他一拳:“我警告你這是我妹你小子不要動歪心思啊”金子奇非常利落地反手把我哥撂倒在沙發上:“你妹咋啦”我哥胳膊被制住,只有叫苦連天的份,連忙求饒:“我錯了我錯了我錯了”

    吵吵嚷嚷地出了門,我才知道他們要帶我去酒吧。金子奇和我哥一樣,還是那麼沒心沒肺絲毫不變的人生。路上,我哥向我炫耀他和金子奇在小城裏混得有多風生水起,其實,金子奇和我聯絡得這麼緊,幾乎每天一個電話,我哪會不知道他們。無非就是多泡了幾個妞,多打了幾場架,多去看了金子奇他們樂隊的幾場演出。最大的新聞就是小城開了這家“很時尚”的酒吧,號稱全省第一。老闆是個法國人。除了酒吧,我對其他的一點也不感興趣。小城的人隨便蓋個幾層小樓也敢取名叫“國際貿易中心”,再用十分濃烈的紅色廉價霓虹燈圈出這幾個字放在樓頂,最好是中間還要有哪個字的燈突然不亮了,就變成了缺鼻子少眼的地標logo。我哥這張嘴形容過的地方,永遠還要再打幾分折扣。這個小小的城市,我生活了18年,這裏面的誠實和浮誇,我都瞭解得太深。

    酒吧應該是好玩的,我在北京也從來沒去過,因爲沒錢。在高中更沒機會去,每天兩點一線地上學回家,除了準備高考,恨不得連喫飯的時間都沒有。這次我哥竟然腦子開了竅肯帶我去看看,真是再好不過。好不容易見到金子奇,我很怕和他說話一多就被我哥發現我們一直私下聯繫。我哥是個大嘴巴,萬一告訴我媽,又是一起家庭風波,我媽又該找藉口威脅我扣我生活費了。酒吧人多,熱熱鬧鬧地也省了多費脣舌,只看着他們帥帥地玩耍就好。這天晚上,雪下得很大,我哥和金子奇陪着我坐了幾站公車去酒吧。我在想念李東明的路虎。如果我夠有錢,我可以和金子奇玩得更開心一點,可現在我只覺得冷。金子奇和我哥正在熱烈地討論一場無關痛癢的球賽,對手隊從主攻到後衛都被他們罵成傻逼。球賽真的是純男性荷爾蒙掌控的東西,大概我天生只適合碼字,連聽都懶得聽。

    北京從沒這麼大的雪。路邊綠化帶裏的冬青都不見了,被蓋成一坨一坨小土丘。大雪蓋住了以往街道上的泥污水漬和滿地菸頭,這城市冰清玉潔得像個月上宮殿。金子奇礙於我哥,並不與我多說話,只趁我哥不注意時向我眨眨眼睛。他還是一模一樣地帥,沒有任何變化,如同這座城,安閒清寡,所有的喧囂熱烈都是不被記憶的秋風落葉,自以爲逍遙而已。很多年後,北上廣的一大批人選擇逃離北上廣,回到像小城這樣的地方。我相反,我選擇來了香港。因爲生於小城,長於小城,在這裏留下愛恨情仇,有過掛念有過厭棄,就了悟了一切的閒適和困頓。知之太深,沒有一絲妄想,就再也回不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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