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洗澡化妝的功夫,就聽見這倆貨敲了能有十幾次門,就快被活活煩死了。好歹是半年以來第一次見金子奇,我把我唯一能上得了場面的一步裙穿上了,就是在上李東明的車讓我出醜的那條。在我把頭髮吹成大卷的時候,我聽到我哥乾嚎着砸門:“都特麼快天亮了你什麼時候變這麼磨嘰的嗷”我塗上口紅,終於可以出門。一開門,我哥和金子奇在沙發上齊齊地瞪着我,半晌沒有人說話。我以爲我哪裏穿錯了,轉身回到屋裏又照着鏡子看了看。鏡子裏的我,和半年前絕然不同了,那些皮膚的瑕疵在完美的底妝下消失無蹤,眼妝微醺更顯眼波流轉,口紅色嬌卻不豔,融在整體妝容裏剛剛好,頭髮翩軟蓬鬆波浪而下,修身的一步裙在消瘦的身形上籠出了本應只屬於女人的s曲線。我不再是那個只會讀書的扎着小辮子的小女孩了,我是和琪琪一樣的美人了。我重新走出門,金子奇和我哥已經站起來,金子奇恢復了嬉皮笑臉說:“你這半年沒少捯飭啊”我哥反身給他一拳:“我警告你這是我妹你小子不要動歪心思啊”金子奇非常利落地反手把我哥撂倒在沙發上:“你妹咋啦”我哥胳膊被制住,只有叫苦連天的份,連忙求饒:“我錯了我錯了我錯了”
吵吵嚷嚷地出了門,我才知道他們要帶我去酒吧。金子奇和我哥一樣,還是那麼沒心沒肺絲毫不變的人生。路上,我哥向我炫耀他和金子奇在小城裏混得有多風生水起,其實,金子奇和我聯絡得這麼緊,幾乎每天一個電話,我哪會不知道他們。無非就是多泡了幾個妞,多打了幾場架,多去看了金子奇他們樂隊的幾場演出。最大的新聞就是小城開了這家“很時尚”的酒吧,號稱全省第一。老闆是個法國人。除了酒吧,我對其他的一點也不感興趣。小城的人隨便蓋個幾層小樓也敢取名叫“國際貿易中心”,再用十分濃烈的紅色廉價霓虹燈圈出這幾個字放在樓頂,最好是中間還要有哪個字的燈突然不亮了,就變成了缺鼻子少眼的地標logo。我哥這張嘴形容過的地方,永遠還要再打幾分折扣。這個小小的城市,我生活了18年,這裏面的誠實和浮誇,我都瞭解得太深。
北京從沒這麼大的雪。路邊綠化帶裏的冬青都不見了,被蓋成一坨一坨小土丘。大雪蓋住了以往街道上的泥污水漬和滿地菸頭,這城市冰清玉潔得像個月上宮殿。金子奇礙於我哥,並不與我多說話,只趁我哥不注意時向我眨眨眼睛。他還是一模一樣地帥,沒有任何變化,如同這座城,安閒清寡,所有的喧囂熱烈都是不被記憶的秋風落葉,自以爲逍遙而已。很多年後,北上廣的一大批人選擇逃離北上廣,回到像小城這樣的地方。我相反,我選擇來了香港。因爲生於小城,長於小城,在這裏留下愛恨情仇,有過掛念有過厭棄,就了悟了一切的閒適和困頓。知之太深,沒有一絲妄想,就再也回不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