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英雄聯盟之異世梟雄 >第八十二章 踏前斬—三步煉獄渡
    雪格要塞的街上迎來了十六個怪人,他們穿着標準的平民服飾,走的是標準的諾克薩斯軍人步伐,他們高瘦不一,每個人的眼睛充滿着堅毅和自信的神采,這些橫行無阻的傢伙們,很快就吸引了人們的注意。複製網址訪問 ( )

    只是一眼,輕輕的一小眼,所有看見他們的人都緊張顫抖到難以自制了。

    他們太熟悉這些身影了!

    爲首的那個傢伙,那個擁有深邃眼眸,臉上掛着與年齡不相符合成熟氣質的少年,他的每一步都走得極穩,穩重到讓他們以爲鐵脊山脈的山岩正在挪動,那是一種堅如磐石的無上信念和勇往直前!

    他叫吳文胥。

    三百萬的薩斯幣,摺合整整一百萬金幣。

    所有人都狠狠嚥了一口唾沫,只要殺了他們……

    不過,這個貪婪的念想也只是在腦子裏一閃而過,名爲吳文胥的第一通緝犯,聽說連德瑪西亞之力蓋倫都被其打成重傷的,還有那個名爲亞索的流浪漢,作爲雪域競技場的無上首冠,一招就鉗制了火焰男,是將競技場衆人救於烈火的強大英雄。

    英雄二字,在諾克薩斯是絕對值得尊敬與崇拜的。

    所以,當吳文胥等人快要走到了北面咽喉的門口時,他們的身子旁邊只重重疊疊圍蔟了數千人。

    作爲把手雪格要塞,剛纔睡夢裏驚醒的諾克薩斯士兵眼睛中還殘留着許多疲倦,他們做夢都沒有想到,圍捕了半個月的敵人,就這樣光明正大的送到了自己眼前?

    他們也太瞧不見諾克薩斯的鐵血軍人了吧!

    吳文胥依然在走,漆黑的靴子每一次踏入雪地裏,一點點冰水就順着靴子的邊沿被甩飛到空中,在下一個腳步還沒有落下的時候,融化的冰點已經被巨大的陰影遮蓋住。

    “不,不要再走了!”

    看見十六個通緝犯對着北路咽喉越走越近,一位英俊年輕的諾克薩斯士兵終於忍不住的呵斥道。[ ]

    吳文胥止住了腳,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士兵偏紅的瞳孔開始收縮。

    他看見自己的血肉好像被撕裂開,整個人陷入無窮的漆黑裏,在男人眨眼的時候,他聽見耳朵邊轟鳴過一道閃電,蜈蚣般的閃電撕破蒼穹,露出黑暗中兩個恐怖森然的眼。

    這位是士兵只是一個熱血的新兵蛋子,不過他真的是一個很英勇、非常忠誠於諾克薩斯的士兵,他僅僅有十七歲,他的媳婦來自皮城,能歌善舞。

    沒有人注意到,士兵脖頸前面出現了一條淡淡的血痕,亞索平靜地鬆開了手,士兵忽然覺得耳朵邊的閃電轟鳴好像沒有了,但是世界依然漆黑。

    他想說話,想用力去呼喊自己女人的名字。

    擁有美麗的深藍色大眼睛,溫柔如水的女人啊。

    我好想和你過一輩子!

    濃稠的血堵塞在平滑破裂的血管裏,士兵咕嚕倒在地上,不甘地捂住了喉嚨。

    烏黑的瞳子光彩在急速的流逝,他淚流滿面。

    士兵死了。

    流浪漢的劍似乎擁有魔力,就像一竄恐怖的連鎖反應,越來越多的士兵倒在血泊中,有的平靜的合着眸子,有的不甘心的張大眼睛,還有的還做出拔刀模樣。

    只一劍,連斬二十一人。

    雪地被血染紅了,滾燙的血悲壯慘烈的交織在一起,二十一條鮮活的生命隕滅在亞索劍下,看見年輕的孩子倒在血泊中,軍人們的眼睛都血紅了。

    諾克薩斯的鐵血軍人們發出驚天動地的憤喊聲:“諾克薩斯萬歲!”

    狂刀舔着鋼鞘暴怒而出,來自靈魂的瘋狂燃燒起起每一個汗毛甚至細胞,諾克薩斯的勇士是不會畏懼死亡的,錘斧象徵着力量,錘斧象徵着榮譽,他們是諾克薩斯的守護者,他們要用生命堆砌出屬於鐵血的符號!

    “區區一千多人。”

    亞索風輕雲淡的灌了一口酒,他甚至沒有用冰冷的眸瞳看向那幫不要命的瘋子,喝酒的時候,總是身心舒暢啊。

    不過,喝完酒的時候,疾風劍刃,也該吮吸一些鮮血了reads;。

    亞索將酒壺掛在了劍鞘上,他纖細的手指開始動情觸摸着他鐘愛如命的劍。

    殺人劍,疾風之劍。

    “兄弟們,爲主人浴血殺敵的時候到了!”

    看見暴怒的敵人宛如潮水的瘋狂涌向自己,約帝·楓羅彌賽忽然雙臂高揮,渾厚的喉嚨裏嘶聲力竭的發出一聲狂吼。

    他徑直拾起一把沾滿血的長刀,面無懼色,心無懼意,在驚天動地的吶喊聲中,約帝反而覺得自己的心臟平靜的像一碗端平的清水。

    無極之道,始足於心。

    你,要做一輩子的懦夫,還是做英雄哪怕一分鐘?

    十三個稚嫩的追隨者發現手指正在忍不住的顫抖,他們還是微微得一笑,左手用力捂住胸腔裏因爲畏懼而劇跳的心,另一隻手矯健的取出了武器。

    沒有人覺得今日還可以活下來,可那又怎樣?

    用生命追逐過夢想,我們,死而無憾啊!

    浪潮開始推進,猙獰的面盔下是猩紅的眼,戰車一般衝撞過來的鋼鎧軍人,帶來的是最兇猛的罡風與肅殺之意,衆人背脊想相靠,面色決然,明晃晃的包圍圈愈發狹窄,諾克薩斯軍人已經使出了最典型的戰陣—重鎧碾壓。

    用諾克薩斯特質的精鋼作爲戰車,以重重的重力和威壓讓敵人意志崩潰,這可是諾克薩斯軍人最喜愛的伎倆了。

    “博倫,死得時候一定要握緊我的手啊!”傑斯卡重重的嚥了一口唾沫,旋即兇狠的盯着敵人。

    張博倫聞言頓時怒道:“放你娘個屁,老子纔不要和你死在一起,老子還是處男,要娶媳婦呢,你個混蛋東西。”

    張博倫雖然把傑斯卡罵得狗血淋頭,然後他的左手,已經用力的與傑斯卡顫抖不止涼手相握,他的年紀比傑斯卡大,所以,他一定會保護他的。

    用這具身體來保護吧!

    “汝欲赴死,易如反掌。”

    一直平靜無言的亞索,終於拔出了劍。

    他的劍一如既往的纖細鋒利,他的劍依然充滿疾風狂嘯,數百颶風魔陣凝聚於疾風之劍中,讓他的暗棕頭髮瘋狂舞動起來。

    亞索眼中的平靜開始變得鋒利,當他沉穩的眸光如寒風般張揚刺骨的時候,疾風劍刃裏呼嘯哀嚎的狂風,已如似突破封印和囚牢的不屈者瘋狂顫動了!

    風平如浪,風嘯如浪。

    踏前斬——三步煉獄渡。

    劍是人,人是劍,吳文胥曾經見識過亞索的驚世駭俗之技,當今日亞索真正想要施展疾風之道的時候,吳文胥猛然發現,那個傢伙,就算在競技場上與自己決戰之時,也根本沒有施展全力啊!

    殺馬特髮型的流浪漢男人,他的速度絕不能稱呼爲人類速度。

    亞索第一步踏出的時候,筆直的身軀開始隨烈風若隱若現,半邊剛毅的臉頰隨風扭曲,第二步,健壯的軀體帶着酒壺變得模糊,好像他身處空間的像素變低了,那是一種更爲奇特的扭曲,整個人莫名詭異的變動。

    一個關於魔法與風的神奇戲法。

    當模糊影子第三步跨出的時候,像素轟然一聲,突然變成了了殘影,你甚至看不清他在哪,在做什麼,唯可以看見兩丈多高的驚懼狂風漫天捲來,還有耳邊傳來的龍捲呼嘯的絕望聲音。

    他已經徹底融爲疾風了。

    疾風之刃,比風還要快,比雷電還要閃。

    重鎧碾壓的強大毋庸置疑,諾克薩斯士兵們的確覺得自己穩操勝券。

    是的,他們覺得。

    有時候覺得是一種很有趣的東西,覺得是人的大腦在準確與錯誤之間徘徊而做出的判斷,高端些說,我們可以稱其爲第六感。

    倘若低端來說,就是可以致命的愚鈍reads;!

    賦予諾克薩斯人強大自信,可以輕易抵擋百步內魔法彈擊和箭矢的深紫重鎧,在疾風的眼前脆弱的像壓碎豆腐。

    或許我們該稱呼他們爲可憐的豆腐渣子更親切些。

    風魔肆虐,劍劍斬肉,沉悶無聲。

    倘若利刃劃開了一絲鮮血,兇殘的疾風就會順涌入進去,絞肉機一般的將創口愈撕愈大,刺鼻的肉沫就像蔥花撒在空氣裏。

    亞索無情的碾碎生命,對於敵人來說,這真的是一場慘無人道的屠殺,對於他來說,卻又是名正言順的屠殺。

    魂散歸兮吧無極之道!疾風纔是吾之歸宿。

    亞索深深眷戀這種滋味,他喜歡放肆,正如喝酒,殺人,易大師,鄙人是迷失本性了嗎?

    呵呵呵……只要我開心。

    當疾風之刃真正脫鞘,再無人可以阻擋這個發瘋的男人了,包括吳文胥。

    數百個士兵很快被殘忍殺死,血水和碎肉涌成了骯髒的河流,一條死屍搭成的小山缺口正緩緩積累在衆人眼前。

    “兄弟們,和我一起殺出去!”

    吳文胥左肩被刺了一劍,正血流如注,他踩着屍體,狠狠地將長刀從那位倒黴蛋的肚子裏拔出來,刀背上還粘着一些糊爛爛的肉腸子,看起來噁心無比。

    儘管亞索殺人如麻,一步十人,情況依然很不樂觀,該死的諾克薩斯士兵像蝗蟲似的越聚越多,戰爭的號角在天塹最頂上響起,整個雪格要塞都已經沸騰了!

    只要能殺到城門底下,只要用它施展骷炎之殤。

    吳文胥揮刀又是將一個腦袋砍飛,腥臭的血灑了滿臉,吳文胥猙獰的抹去眼角粘稠,血氣翻涌忍不住一陣翻滾。

    “都給我去死!”

    (七點三更!)

    /24/2ml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