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太上與明月 >第三十六章 信(第一更)
    問我事情的年輕小子,是你嗎?

    先別忙着驚訝,在你看到這句話時,也許正守在我的屍體旁邊,雖然不知道你具體是爲了什麼又跑過來了,但我猜,是因爲我。手機端 m..

    不說全部原因在我頭,但至少,它有我胡某人一席之地。像你我這樣不過才見了一面,談了一樁生意的人,你會特地回來找我,確實讓人費解,但我知道,你應該是覺得我有些怪吧。

    那現在我想告訴你,小子,不光是你,連我自己有時都會覺得,

    我自己真的很怪。

    在你來之前,我苦思冥想了很久很久,想着你到底會來問什麼鬼問題,也準備了一些答案,它落在信的最後面。

    但是呢,咱們現在,你,先把自己那些該死的答案和問題放在一邊,咱們現在先聊聊我的事情。

    大概是在二十九年以前,煜歷第三十一年的十二月十三日,徐王朝最北的曲州季和城裏,大雪紛紛的街頭不知爲何,多了一個光着身子扔在地的嬰兒。

    那時候這個王朝的皇帝叫煜,徐煜。

    徐王朝最北端是什麼,不用我多說你也應該明白吧。

    北海。

    這塊地最大,最遼闊,最深不可測的一個地方,同時他也最怪。

    傍水而居,照理來說冬暖夏涼怎麼也要有,但北海不一樣,每年的冬天,都會有一股邪風從海洋捲來,所過之處,天寒地凍,屋棱成冰,曲州每年不凍死一批人,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曲州。

    碰巧,那個幼兒出現的那天,正是一年最冷的時候,那天,北海的風幾乎把房子都要凍爛,具體怎麼樣我是不知道,只是聽別人講起,那天護城的篆陣都差點被吹了個稀爛,連帶着幾名篆師成了冰雕,第二天一碰粉碎。

    可是小子你知道嗎?是那樣的天氣裏,這個幼兒他居然活了下來,裸着身子在雪地打滾了一晚,在連篆師都挺不過去的冰風裏活了下來。

    後來據人說起啊,第二天人們看到這個幼兒的時候,他渾身都在發光,不僅毫髮無損,還很精神。

    當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人瞎掰,總之自那天起,季和那個地方有了一個神嬰的傳說,那個神嬰呢,被城一對老夫婦抱養了回去,取了個名字,叫胡長生。

    老夫婦取名也簡單,因爲這個孩童糊里糊塗的在冰天雪地裏活了下來,想來活的也久,那不是長生嘛。

    因爲那些神的經歷,這幼兒被寄予厚望,人們似乎篤定他能有所成,也對他從來不吝誇獎,漸漸他也認爲自己有些了不起了。

    於是在八歲那年,他被鎮最富有的老爺帶去了祭火慕容家,想着進去做個弟子什麼學成歸來,但讓人沒想到的是,慕容世家的人客客氣氣地讓他們進去了,一說到收徒,又客客氣氣的讓他們出來。

    他們說,胡長生與符師無緣。

    那老爺吃了一驚,還有點不相信,又帶他去了一趟篆師府,但這次,對方連門都沒讓他進。

    代表了徐王朝根基的兩大派統統將他拒之門外,不僅重重打擊到了胡長生本人,連帶着那些對他寄予厚望的人也開始動搖了。

    後來他在私塾裏,先生們也不喜歡他,說他腦袋像榆木,永遠化不開,於是他又去習武,想着練些拳腳功夫,渴求有朝一日能夠揚眉吐氣。

    但事實是,他拳腳功夫也練不好,教習的武師說他身子骨天生不是練武的料,根骨不行。

    胡長生不服,也不信邪,他又苦苦練了十餘年,終於有了些樣式了,想着自己終於學有所成,然而也是這時,他被一個人打敗了。

    那是一個師弟,小他幾歲,練武的時間並不足他一半。

    說到這裏,你也應該意識到了,這個胡長生,是我。

    如果把人生作一條線,別人是一路從底層攀爬,那我是一開始站在最高處,然後一路往下掉。

    經歷了符師丶篆師的否定以後,我又被學堂先生和教習武師放棄了,到最後,季和城的人也不再喜歡我,富老爺不來看我了,路碰到的人也不再誇我怎麼樣,唯獨那隊老夫婦還掛念着我。

    於是我也認爲,自己這輩子這樣了,那個傳的神乎其神的冰天雪地裏活下來的閃閃會發光的幼兒彷彿成了一個笑話,甚至還有人說當年那個撿起我的人——也是將我養大的老夫婦,是不是被風霜迷了眼睛,看錯了。

    甚至連我也都特意去問過他們,自己是不是真的天生不同。

    然後他們說是的,你要相信自己,總能做成一件大事。

    我的養父母,他們一如既往的相信我,但我卻不相信自己了,環顧四周,我這才發現,十八年過去了,鄰居們都起了漂亮的新房,唯有我們家,還是一成不變。

    他們本也可以起新房子的,但卻把錢都放到了我身,那些教人武藝的武師本事一般,要起錢來卻是誰都厲害。

    也在這時,我又發現,他們老了,尋常的事情,他們做起來也開始喫力了。

    於是我在季和城裏找起了事情做,不管是建房子的小工,還是絲綢的作坊,甚至是運貨的馬伕,我都幹過。

    說到這也順帶一提,小子你也別怪我要價狠,幾個破事要空了你的錢袋,說實話錢這東西我真的不喜歡,可要活下去,沒錢怎麼弄?

    如我所料,不過一年內,我的養父養母,都做不了什麼事情了,他們收養我的時候,年紀已經很大了。

    我做了兩三年活,雖然換來換去,但因爲習武的原因,身體還不錯,也賺了些錢,不說有多舒服,但總的說來,能保我和我養父母的口,至少喫穿用度精打細算一番,跟以前差別不大。

    按理說一個人做了之前兩個人的事情,這滋味肯定不錯,可我卻不覺得快樂。

    每當我從搬完工地的磚頭,裁完絲坊裏的綢子,運完馬背的貨物,我都會莫名地開始發牢騷。

    我說,我這一輩子真的只能這樣,做個搬磚的小工,拿着錢袋子每隔一段時間去和菜場裏的小販勾心鬥角,跟那羣吃了睡睡了喫的傻玩意兒每天風裏來雨裏去?

    我說不行啊,好歹我也是伴隨着異象下來的人,天生的不凡,天天這樣,豈不是埋沒人才?

    於是我開始想別的路數,一開始我想去經商,但經商是要本錢的,而且這不是個什麼穩賺不賠的活,我那點兒東西真的不夠,萬一沒弄好,我無所謂,但我的養父母得跟我一起受苦,這東西我幹不來;

    後來我想自己建個馬隊,專門差人收送貨物,攢一筆錢,再去經商。這筆買賣只要有活是穩賺,於是我去借了些錢,轟轟烈烈準備幹了,但借錢的那人,是我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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