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暗黑系暖婚 >070:醉酒後的狗糧(一二更合併)
    最後,是酒量最好的姜九笙醉了,宇文衝鋒和謝蕩都沒敢多喝,因爲她太貪杯,一直在喝,她定會醉,他們默契地都選擇清醒。

    其實,姜九笙酒量很好,極少會醉,可以說千杯不醉,可到底架不住這酒莊的萬千佳釀,喝了八九分醺,她平時性子靜,若是醉了,反差會很大。

    宇文衝鋒和謝蕩都見過她醉酒的樣子,所以纔沒敢跟着多喝。

    姜九笙走路已經是曲線了,一彎眸子微醺,三分迷離七分水霧,她走不了直線,便乾脆蹲下了,擡頭說:“蕩蕩,你揹我回去。”

    她一喝多就喊他蕩蕩,跟他老子一樣

    謝蕩擡手把她頭髮揉成一團糟,蹲在她面前:“欠你了,祖宗”

    姜九笙剛趴上去,又把謝蕩推開,她手勁兒大,差點沒把謝蕩給推趴下了。

    “不要背了。”她蹲着,抱着膝蓋,耷拉着腦袋像只大型的狗狗,嘟囔着說,“你們倆,我要你們倆擡我。”

    宇文衝鋒:“我不擡。”

    謝蕩:“我也不擡。”

    掉價

    地上蹲的那個,已經迷糊了,半點平時的冷清淡薄都沒有,軟軟萌萌的,愣愣地眨巴了好久的眼睛,然後眼皮耷拉,身子往後一倒,她要睡這。

    謝蕩慌手忙腳地趕緊拉住她。

    姜九笙眼皮都不睜:“擡我。”

    平時那麼淡漠隨性的人,怎麼一喝醉就跟換了個人似的,好在她不常醉酒,這世間能讓她姜九笙卸下防備肆無忌憚貪杯的人,不多,謝蕩算一個,宇文衝鋒算一個。

    他們三人的關係很奇怪,談不上親密,可到底不同於尋常。

    莫冰曾這麼定義過他們三個,宇文衝鋒是可以爲了姜九笙犯罪的人,謝蕩卻是可以給她頂罪的那一個,而姜九笙呢,一定是去劫獄的那一個,雖然誇張,可認真算起來,像那麼一回事,不用涉及愛情這麼複雜的層面,無關風月,就是信任而已。

    最後,當然還是擡了,兩個大男人,一人擡着一邊,怕摔着她,弓腰駝背,別提多狼狽。

    她倒好,揮揮打着石膏的手:“別晃,我不舒服。”

    孃的,祖宗啊

    謝蕩甩了甩滴到下巴的汗,磨了磨後槽牙:“姜九笙,你以後再喝醉試試,我要管你我就是孫子”

    “謝蕩,”宇文衝鋒提醒,“你別擡她手,她手還沒好。”

    “哦。”他趕緊換了個姿勢。

    姜九笙是藝人,又喝大了,謝蕩與宇文衝鋒自然不能送她回去,是莫冰來接她的。

    莫冰是知道的,姜九笙喝醉了,會賣萌,特別難搞,比如

    她剛把車窗搖下去,一回頭,姜九笙就沒在座位了,找了一番才發現她正蹲邊角里,低着個頭一動不動,莫冰就問她:“你蹲那裏做什麼”

    姜九笙擡頭:“噓”她神祕兮兮地說,“我是一顆蘑菇。”

    莫冰:“”

    她還能拿一顆蘑菇怎麼樣呢就任由着那顆蘑菇那麼一路蹲到了御景銀灣。

    到了小區門口,莫冰先下車,沒發現記者跟蹤,這才折回去,推開車門:“笙笙,下車了。”

    她擡頭,迷迷糊糊的:“嗯”

    “到家了,下來。”

    她走下來,歪歪扭扭走了幾步,然後又蹲在路邊了。

    莫冰趕緊關上車門,趕緊去扶:“我的小姑奶奶,又怎麼了”

    她抱着膝蓋,一臉認真:“我還是一顆蘑菇。”

    “”

    莫冰拿她沒辦法了,叫上小喬,一左一右地架着她往小區裏走,剛走到綠化帶的路燈口,突然一

    聲狗叫:“汪”

    嚇了莫冰一跳,擡頭,一隻理了板寸頭的胖狗跑過來,衝着她:“汪汪”

    這狗的髮型,是真醜,醜爆了

    莫冰擡頭看過去,果然,孤燈長影人獨立,萬樹花開下,是時瑾,一副皮囊不論看多少次,還是精緻得教人驚心動魄。

    “時醫生。”

    小喬跟着莫冰,也問候了句。

    時瑾從路燈裏走來,眼裏都是零碎的光,走近了,目光落在姜九笙身上,影影綽綽的眸緩緩凝了神采。

    他問莫冰:“笙笙怎麼了”

    “沒事,多喝了幾杯。”

    他猶豫了下,禮貌而隨和地問道:“需要我幫忙嗎”

    並不冒昧,十分有涵養。

    莫冰搖搖頭,婉拒了:“不麻煩時醫生了。”

    話剛說完

    姜九笙突然擡起頭,桃花眼彎彎地眯着:“時瑾,抱。”

    莫冰:“”

    小喬:“”

    時瑾笑了笑,走過去:“給我吧。”

    還不等莫冰鬆手,姜九笙就撲過去了,她趔趔趄趄,時瑾連忙扶住她的腰,她順勢就摟住他脖子了,一本正經地跟時瑾說:“你抱我,我就給你好多好多簽名照。”

    莫冰:這一定是個假的姜九笙。

    別人醉了不是鬧就是睡,她倒好,賣萌把二十幾年沒賣過來的萌一股腦倒出來,簡直犯規。

    也就時醫生脾氣好,哄着她乖乖別動。

    姜九笙哪會真不動,踉踉蹌蹌扭來扭去,非常固執地問:“時瑾,要我現在給你簽名嗎”

    時瑾拍拍她的頭:“嗯,我們回去籤。”然後姜九笙乖了,他回頭對莫冰說,“路上小心。”

    然後,時瑾半是抱着半是扶着姜九笙往小區七棟走,姜博美走在前面領路,時不時汪汪兩句。

    莫冰:“”

    看起來很順其自然,可就是哪不對的樣子,那一家三口的既視感奇怪得不行。

    姜九笙溫溫軟軟的菸酒嗓,低低的,帶着氣泡音:“時瑾,你喜歡我唱歌嗎”

    “嗯,喜歡。”

    “那我給你唱。”

    她清了清嗓子,唱了幾句緩緩的民謠,莫冰聽出來了,是新專輯的主打歌,一首愛情民謠,這是姜九笙第一次寫愛情的歌,很有觸動感。

    最後微微沙啞的嗓子,在夜裏,格外動人。

    只是,她只唱了幾句,就迫不及待地問時瑾:“好聽嗎”眨巴着眼睛,像個等待誇讚的小孩子。

    時瑾淺淺地笑:“好聽。”

    她眼睛彎彎,像天邊星辰環繞的新月,專注地看着時瑾,問他:“時瑾,你明天也當我粉絲好嗎”

    “好。”

    “你以後天天都要當我粉絲。”

    “嗯。”

    姜九笙開心地哼了幾句調,滿足地說:“那我天天給你粉絲福利。”

    “好。”

    她笑得特別開心:“那手給我摸。”

    時瑾用一隻手抱着她,遞上另一隻手。

    她一把抱住,親了一口他手心,然後把臉埋進去,可勁兒蹭蹭:“我最最最喜歡你的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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