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能的第一反應就把手裏的那把手術刀藏到背後,躲開她的目光:“笙笙,你出去。”
聲音極力壓抑着,嘶啞得幾不可聞。
姜九笙走進浴室,只是幾步的距離,眼裏的慌亂漸漸平靜下來,再問了一遍:“你在做什麼”
時瑾低着頭,手放在背後,不停地擦手上的血,眼睫驚慌地顫着,不安躁亂得像犯錯後被綁在十字架上的囚徒。
他說:“尸解。”
姜九笙看向地上,血水遍地流淌,溼了她白色的鞋,一地的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她依稀能看出來,是那隻抓傷他的流浪狗。
他殺了那條狗,他解剖了那條狗。
他不敢擡頭了,無措地解釋:“那隻狗差點抓傷了你,我想忍,可是忍不住。”
他是病人,他心裏扭曲,他仇恨所有傷害她、或者意圖傷害她的一切生物,他骨子裏有一股殘暴的血液,他快要壓制不住破體而出的毀滅欲。
這麼多年僞裝,終究還是沒能逃過,他體內的那隻魔。
“時瑾。”
她要走向他,他猛然後退,驚慌失措地擡了一下眉眼,立馬又藏起來:“別過來笙笙,我身上都是血。”
別過來。
她喜歡翩翩君子,他怕嚇到她。
姜九笙走過去把水關了,浴室裏一下子突然安靜,血腥味似乎更濃了,撲面而來的氣味讓她胃裏不舒服,她揉了揉肚子。
寶寶,要乖。
把那股反胃的感覺壓下去,她朝時瑾走近,她近一步,時瑾就退一步,她便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子。
時瑾不再動了,卻也不看她。
她伸手,用手指擦了擦他臉上沾到的血:“沒關係,現在我也沾到了。”
怎麼會怕呢
從她愛上這個人起,就做好了粉身碎骨的準備,她敢要他,就不怕地獄黃泉,怎麼都要跟他一起走的。
她這一生,算不上慈悲爲懷,但也活得磊落,也就只有這一個人,能讓她不問對錯,不辨是非,不管善惡,只一味偏袒。
時瑾還是低着頭,手背在身後,他摘了沾滿了鮮血的手套,去遮住她的眼睛,顫抖着聲音輕哄:“別看了。”
姜九笙推開他的手:“我不怕。”
他用力捂着她的眼睛:“別看。”
她仰起頭,把他的手拉下來,脣覆上去,親他微微涼的掌心:“時瑾。”
時瑾不看她,長長的睫毛把眼底所有浮動都遮住。
“時瑾。”
“時瑾。”
她耐心地一聲一聲喊他的名字,小心翼翼的溫柔。
時瑾還是擡起了眸,瞳孔裏猩紅未褪,一片灼灼的光,熱得滾燙,慌亂又惶恐,亮如星辰。
這樣的他,依舊美得驚心動魄。
姜九笙踮起腳,在他左邊眼睛上親了一下,右邊又親一下,親完淺淺笑了:“你怕什麼呢我被鬼迷了心竅,就算是地獄,都敢去的。”
咣
手術刀落在地上,他捧着她的臉,重重吻下去。
還不夠,他想要更多,想把她吞下去,狠狠地佔爲己有,手繞道她後背,將她的裙襬撕裂。
她軟綿無力地叫了一聲他的名字,擡起眸光,搖搖頭,然後握住他那隻放肆的手,帶着放到她隆起的小腹上。
這裏面有他的骨血。
瀕臨失控的時瑾清醒了,把她抱進懷裏,低頭窩在她肩上:“笙笙,”他喘着,央求,“幫我。”
姜九笙歪了歪頭,在他脣上親了一下,環在他腰上的手挪到皮帶的金屬扣上。
啪嗒。
她解了他的衣服,笑了笑,手往下去。
時瑾喘得急,低沉的嗓音沙啞,眼睛紅得厲害:“笙笙。”
“嗯。”
“你要愛我久一點。”他用力握住她那隻手,“到我死好不好”
薄涼無情的人,一旦動情,就要把命搭進去,如果她不愛他了,他便要死了,一定會死的。
姜九笙在他喉結上親吻:“到我死。”
她不愛承諾,因爲未知太多,永遠太遠,可是,她現在想許給他最重的諾,即便白髮蒼蒼,即便黃土白骨,她愛他,如故。
時瑾伏在她肩上,看着那一地血肉骨骸,笑了。
正是一年芳菲季,四月底,小區裏的垂柳抽了新芽,告別了親友,姜九笙陪時瑾遠赴國外。
是時瑾提議的,去試試,國外有個很厲害的心理治療室。
到了機場,姜九笙都還在猶豫,她拿不定主意,遲疑不決,腳下越走越緩:“可以不去的。”
她不介意他任何模樣,反而,她擔心治療會適得其反,更擔心他會喫苦頭。
時瑾牽着她往登機口走,說:“要去。”
姜九笙把口罩摘了,看時瑾的眼睛:“爲什麼”
“你不是喜歡我當醫生嗎,等病好了,我就回醫院。”現在的他,看到血都會失控、會興奮,情緒極其不穩定,易焦躁易發怒,暴力傾向嚴重,怎麼能拿手術刀。
最重要的,他不想十惡不赦,因爲她太好,他就不能太壞。
姜九笙擰了擰眉:“你不用管我喜歡什麼,做你喜歡的就行。”
時瑾親了親她的臉:“我就喜歡你。”
好吧。
她同意了,都隨他了。
剛上飛機,迎面走來一個白人,眼眸是褐色,一看見時瑾就驚訝不已:“時瑾”
時瑾擡頭。
那人十分驚喜,用英文道:“真的是你啊。”
時瑾頷首,淡淡道:“你好。”
對方似乎對時瑾的問候方式習以爲常,寒暄了幾句,便把目光落到姜九笙身上:“這位是你女朋友”
時瑾用流利純正的英文說:“是我妻子。”轉而向姜九笙介紹,“他是我在耶魯醫科的同學,約翰塞先生。”
姜九笙點點頭:“你好。”
約翰塞看上去年紀不大,卻比時瑾年長一些,不禁上下打量她,目光很友好,只是好奇很多:“你好,時太太。”
姜九笙莞爾一笑。
時太太,她出奇地喜歡這個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