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詭命陰倌 >112 靈境盜魂(5)
    我扭臉看向銀四。

    銀四悶哼一聲,沒吭聲。

    凌四平說問他也是白問,他被囚困在崑崙的時候,恐怕全華夏的人加起來還沒個一千萬呢。

    我越看越覺得懵圈,這季雅雲,這是“穿”回到哪一世了?

    況風說我一穿過樹林,就能看到她,眼巴前看到的,除了當兵的,就是送親的,能看見的走道的,都是男的。

    難道說,季雅雲在其中一架馬車上?

    這個想法一下子就被我肯定了。

    而且,我認定季雅雲十有八九,就在那架最豪華花哨的馬車裏頭。

    前頭沒有騎着馬的新郎官,那這就不是迎親隊伍,而是送親的。

    那大馬車裏頭,肯定做的是新媳婦兒啊。

    回想起來,自打認識季雅雲,她貌似沒少“嫁人”。

    起先就被冤死的紅袍喜煞給纏上,接着被凌紅的老公方剛覬覦……

    就在火車上,人面屍蛾陰陣裏頭,她才又當了一回我媳婦兒。

    我暗暗發誓,等見到這娘們兒,我非得問問她:這回是嫁誰?下回又準備嫁哪個?

    我問凌四平:“盜爺,你可有萬夫不當之勇?”

    凌四平朝銀四努努嘴:“我不成,他,他行。”

    銀四翻了個白眼:“別跟老子胡扯,牛鼻子,你明知道在靈境裏,所有的法咒都無法施展!”

    我一聽心裏涼了半截。

    沒法施展法咒,那還弄個毛啊?

    那花豹估摸着,就是被這送親隊的吹奏給驚到了才落到銀四嘴下。

    它能被咬死,反過來,銀四幹不過它,就會被它咬死。

    人也是一樣。

    如果能施展法咒,那還能想想法子。

    眼下不能用法,我和凌四平倆人,外加一條超大個兒的“哈士奇”……

    那些兵丁裏,分出一個小隊來,也就把我們給滅團兒了啊。

    銀四拱到凌四平身邊:“牛鼻子,你不是會偷嗎?現在說說看,這麼個狀況,該怎麼偷?”

    凌四平一把推開他的狗頭:“我偷你姥姥個腿兒,老子的看家本事是憋寶,偶爾也登堂入室做一回樑上君子,可那不是我的專業。

    要是能用法咒,眼下這就不叫事。可特麼現在老子凡夫俗子一個,能咋地?

    要不這樣,你下去,把那些兵引開。我跟我二哥去偷人!”

    銀四怒道:“滾你孃的,別說下去了,沒有人身,老子現在這樣一露面,還不立馬讓那幫當兵的給用箭射成刺蝟了!”

    凌四平嘿嘿壞笑:“那正好,反正你們狼家容不下你,變成刺蝟,你正好轉投白家,就是不知道白家二爺肯不肯收你這個孫子。”

    聽他倆鬥嘴,我哭笑不得。

    什麼狼家邪仙兒,狗屁的邪靈惡魔,沒了法咒,就特麼一真二哈;

    金冠盜人,詭盜之尊,不能施法,連個二進宮的“佛爺”都不如。

    再聽倆人互相攻擊,這什麼啊,就倆流氓!

    凌四平又罵了兩句,把銀四推開,捱到我身邊,說:

    “二哥,我有點猜到這是什麼時候了。”

    “什麼時候?”我問。

    他沒立時迴應,而是翻開了一塊枕頭那麼大的石頭,又撿了根樹枝,在地上使勁的挖。

    不大會兒的工夫,就被他挖出一塊拳頭大小,形狀不規則的……石頭。

    “你到底想說什麼?”

    “你先看看。”

    凌四平把石頭往我手裏一塞。

    我手脖子向下一沉。

    這麼重?

    湊近仔細一看,我頓時瞪大了眼睛:“是金石!”

    凌四平點點頭:“沒錯,把這東西用火焠了,煉出來的就是金子。”

    我說:“這是什麼地方?這麼輕易就能挖出金子?”

    “這跟地方沒關係。”凌四平指了指腳下,“我之前是不是就說,這裏寶氣濃重?就咱這腳底下,半邊山都是金疙瘩。”

    “你想表達啥意思?還想把金子挖出來帶走啊?”

    “那不能夠,想帶也帶不走。我就是想說,二哥,咱那會兒已經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在路邊上挖個金山銀山。我憋寶,也得找當時的偏僻所在。像現在這樣,隨處就是金山銀脈,肯定不是咱那之後,而是那之前。”凌四平比劃着說道,看架勢,真像是隨手一指就能挖到寶貝。

    我知道他說的“咱那會兒”,指得是徐某人帶船隊出海尋仙的時候。

    在那之前……

    在秦朝之前?!!!

    我腦子裏猛地冒出一個想法。

    這個想法讓我僵立在原地,差點沒直接石化。

    “二哥,二哥?”凌四平推了推我。

    我甩了甩頭,總算是緩衝了一些震驚,又再盯着山下看了一陣,低聲對凌四平說:“眼下想要從隊伍裏把一個大活人偷出來,根本就不可能,要想下手,只能等天黑。他們紮營以後,咱們再行動。”

    銀四一歪腦袋:“你怎麼知道他們會紮營?難道不能直接把新媳婦兒送到婆家嗎?”

    “呸!”

    凌四平朝他啐了一口,“瞪大你的狗眼好好看看,馬車上都是灰,人一個個都跟土巴鼠似的。擺明了是走遠道。

    早在我們那會兒,從一地到另一個地兒,都得走幾天幾夜了。你瞅瞅最末了那幾十個當兵的,一個個都揹着鍋呢!那是火頭軍,照這架勢,且得走幾天呢。”

    “走!”我招呼凌四平道。

    凌四平一聲不吭跟上。

    銀四邊走邊問:“這是要上哪兒?”

    我說:“想要把人偷出來,唯一的辦法就是混進送親隊,要混進去只有兩個法子。一是尾隨在隊伍後邊,等到有哪個兵丁掉隊或者放單撒尿,就把他給揍暈了換上他的衣服。”

    銀四說:“那還不簡單,就這麼辦唄。”

    “辦你姥姥,你有人模樣嗎?給衣服你穿得上嗎?”

    凌四平橫了他一眼,說道:“這個法子行不通,那些兵丁常年穿大褲衩,風散露宿慣了,一個個比炭還黑。咱們換他們的衣服,即便不被同行的認出來,光是兩條大白腿就露餡兒了。”

    我接口說:“那就只有用第二個法子,趕到他們頭裏,沿路找找看有沒有別的人家。有的話,就弄兩身衣服。”

    凌四平點頭:“沒錯。而且這不是行軍,是送親。就算是紮營露宿,兵丁下人能喫苦,本家小姐太太也得喫好的,住好的。”

    我說:“趕在路上,帶的喫食肯定不新鮮,想喫好住好,就得找人家。”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