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眼中的崇拜与赞赏是如此鲜明,当她用那低缓动人的嗓音背出这样一段话时——任谁在她面前,都会毫不犹豫地认为,她对主人公倾注了十足的热爱,她也是真的如此推崇作者。

    而金发的诗人连头都没有抬,只是缓慢地将刀子与叉子放回到餐垫两边。

    ——谁能忍住不以同样的热切来回应那样一个美人呢?

    更何况这稀世的美人还在直白地表露着自己的心情?

    那碧绿的眼瞳里流淌的每一缕温柔注视都像是浓稠的蜜浆,那白皙的脸蛋上洋溢的每一丝欢欣笑意都像是馥郁的花绽。

    连正在与萨曼莎交谈的王后都被那灿烂的笑容吸引,忍不住投注了视线;连长桌另一端的国王等人,都要在彼此交流话题之余,控制不住地予以隐秘的窥视。

    但道格拉斯·琼斯忍住了。

    他甚至没有移转视线,只是冷淡地回以一句:“谢谢。”

    敷衍得就像是碍于自己的教养,不得不吐出的话语,还吝惜到了极点。

    阿黛尔好像感觉不到他的拒绝,或者她就是喜欢挑战别人的忍耐限度。

    她的脑袋往右侧靠,与对方的距离更为接近,一只手托着下巴,一眨不眨地盯着对方。

    “我很好奇,琼斯先生,您为什么要为我们的主人公安排这样的结局呢?”

    这大概也是大多数读者都想知道的答案。

    主要是他小说中的主人公实在太具魅力了,永不屈服的抗争、竭尽全力的拼搏令所有人都感到了震撼,他代表着人力所能抵达的极限,也是人类对命运刺出的利刃,但连这样的人最后都倒在了厄运之前。

    常人看完之后,在对于“命运”这种东西产生莫大惧怕的同时,也会燃起强烈的复仇之心。

    悲剧性一向是不朽隽永的主题,将“美”毁灭的过程本就是美本身,这能带给人无穷的激励。

    这大概也是这本小说的思想内核。

    但就道格拉斯·琼斯本人来说,阿黛尔却在小说看到了更多的愤怒,更多的嘶吼,乃至于恐惧、爆裂、痛恨、报复、自哀……

    他确实在影射自己的人生。

    只是别人不知道,他所影射的“厄运”恰恰就是她。

    阿黛尔的脸上带着滴水不露的笑:“琼斯先生,在我看到结局之前,我都无法相信卡萨的人生会以这样的方式落幕……我本以为他能赢的。”

    谁能知道这样温柔带笑的话语会是挑衅呢?

    ——她已经看出书中的隐喻了,他也知道她看出来了。

    金发的诗人教养其实真的不错。

    至少他现在还能忍住不拍桌子不起身。

    慢吞吞地抬眼,他注视她的眼神极为沉暗,但从表情乃至姿态都有种异常清醒的冷清:“否则呢?”

    他冷静得连语音都听不出波动,反问的时候也显得如此平稳:“成为奴隶吗?”

    “琼斯先生不必如此悲观呀,”她眸中荡漾的轻波晃动得更厉害了,笑意简直要浸润到祖母绿宝石的深处,“人世本就是各种规则堆砌而成,琼斯先生应该比谁都要清楚,自由只是理想啊。”

    所有人都想知道她们到底在交谈什么。

    她为什么笑得如此欢欣,他又为什么是这样一种冷峻——叫人情不自禁就对后者报以不满,怎么能对这样一位女士不绅士呢。

    但在晚宴场合,在彼此都有交谈对象的前提下,偷听他人的交谈确实不太礼貌。

    金发的诗人事实上并非不绅士,除了没有表情以外,他的姿态可以说彬彬有礼得很有教养了。

    “通往理想之路的坎坷荆棘是命运施加的必然,可是引诱亚当犯罪的毒蛇却是活该下地狱的恶物。”

    这话就有些恶毒了。

    薇薇安王后坐得近,听到了半句,跟被针扎了一样猛地转过头,差点惊跳起身。

    但是阿黛尔不怒反笑,甚至觉得对方是碍于教养,当面之下才没有骂得更狠。

    毕竟这是一个公然在诗作中把她描绘成“美杜莎”“蛇妇”、甚至于直白地用“荡-妇”“怪物”来形容她的人啊。

    眼睛里揉不进丝毫沙子,嫉恶如仇到了极点。

    在他眼中,她无疑是“恶”的化身。

    他因此而激荡的情感浓烈得令人震撼。

    “您躲不过的,”她有些兴奋,又笑,声音缓慢得像是咏叹调,“琼斯先生,地狱在呼唤您。”

    对方直直地望着她,微微皱眉,看似没有什么动容,但手臂上隐忍的青筋已经崭露得极为凸出。

    她则回以一笑。

    过分美丽的眼瞳有含情脉脉的错觉,过分灿烂的笑靥有恋恋不舍的意蕴。

    金发俊美的男子没有再说话,咬着牙转过头,死死瞪着自己面前的餐盘。

    王后欲言又止,她听不懂这两人之间打的机锋,但有些挑衅又或者恶咒之意却又觉得鲜明,而且总觉得那种剑拔弩张的火药气息愈演愈烈。

    哪还化解矛盾啊,不大打出手已经很对得起她这个女主人跟这台晚宴了。

    她心脏刚提起来,唯恐发生什么无法预料的事,就见他们很有默契地结束了交谈,几乎同时又拿起了刀叉,继续品尝起今日的菜肴。

    薇薇安:“???”

    *

    王后在上菜的间隙,转过来与她交谈,她压低了自己的声音:“抱歉,道格拉斯脾气不太好。”

    后者抬眸看过来,眼神都带着亮光,同样是小声:“不,好可爱的。”

    王后呆滞了好一会儿,莫名觉得世界荒诞,又看了她两眼:“……所以?”

    “我一直都很喜欢他啊。”

    王后眼尖地瞥见道格拉斯嘴边一闪而逝的讥讽。

    而面前的美人笑眯眯的,真诚的话语还回荡在耳边,于是连王室的女主人都不知道该回以什么话。

    这样能够轻飘飘说出口的“喜欢”,当然并非男女之情,甚至不带任何热切之意,就像是对一棵树一朵花的喜爱,对朝霞对夕阳的喜爱一样,不带风月,不含占有欲。

    与其说她对道格拉斯有意思,还不如说国王看向她的眼神都比她看道格拉斯的炽热!

    她的丈夫也不见得怀念旧情或者精神出轨,但就算人对美丽的事物想入非非是本能,还是显得很混蛋!

    她的声音更小:“你们的误会……真的不能解开吗?”

    “从来就没有误会。”阿黛尔笑着说,“那都是事实啊。”

    王后一言难尽了。

    “所以……现在……”

    “我很高兴与琼斯先生相处。”她笑道。

    王后条件反射看向道格拉斯,好样的,动作越来越慢,但一举一动都像是在发散着杀意。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痛恨着餐盘中的食物,所以这么杀气腾腾的呢。

    薇薇安王后转头求助地看向姐姐——长公主殿下无所谓地耸了耸肩,甚至还有点看热闹的愉快。

    ……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

    阿黛尔心情确实很好。

    与金发的诗人坐在一起,不但有机会与他交流了,而且地点还如此恰当。

    在王宫的私宴上,又有王后与国王作衬,他得极力维持自己的风度,这种不得不隐忍的姿态叫她觉得更有趣了。

    阿黛尔确实喜爱道格拉斯·琼斯。

    不知疲倦地索取着他人的爱意是一种本能,但人的爱恋却怎么都无法使她满足,因为她缺失了涵养并储存爱恋的能力,她的心脏不具备收藏这种情感,她便永远处在渴爱的状态,而人能给予她的爱恋始终是有限的——与此相对,艺术能赋予她的体验反而要绵长持久得多。

    艺术家在作品中所赋予的情感之激烈,带着最尖锐的剑拔弩张,裹着最直白的淋漓热血,人类是很复杂的生物,但是艺术家倾注于载体之上的情感却是如此纯粹,浸润其中,她能轻易感知到充分的情绪,所有的情绪最后又会回归一个原点,艺术家倾注在作品上的爱恋——所以她喜爱画作,喜爱雕塑,喜爱人所借以呈现出的任何艺术。

    而琼斯先生的诗,无疑是其中最鲜明、最炽烈、最叫她难以抗拒的。

    因为他诗中很多的指向性就是她!

    隐喻是她,明喻也是她!

    这是个多么端方正直又爱憎分明的人呀。

    他如此鲜明地憎厌她,又是如此矛盾地爱恋她。

    这爱恋并非是男女之情。

    更多的是一个艺术家对于缪斯的爱。

    对于他人情绪摸得极透的阿黛尔很容易就看出原因——他清楚她是他的缪斯——他最热烈最富激情的诗歌,其中都存在着她的隐喻,都潜藏着她的身影,但他本人深深地痛恨着这一点。

    这个典型的西式美男子,有着浅浅的金发,灰蓝色的眸子,冷淡又矜贵,高雅又充满了距离感,可他有着何等炽烈的心脏。

    他文字中所喷薄得叫人难以抗拒的温度,就充分显示出他的胸膛中蕴藏着无处发泄的热火。

    阿黛尔从不怀疑,现在的琼斯先生,只要她敢伸手碰一碰他,他就会爆炸。

    她当然不会这么做的。

    恶劣地撩拨一个外表冷静理智又胸含暴烈的人,看他在爆发的边缘又强忍住脾气的样子,叫她更富快感。

    越是不肯服输的人,越是有趣。

    因为她能获得的情感更多。电脑版,百合小说网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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