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太子妃跪求和离(穿书) >第21章 第20章 反调戏他
    林心愿哑口无言,半晌才道:“殿下怎么在这儿?臣妾以为殿下有事要忙,应该早就去书房了。”

    “孤确实有事要忙,”李纹把玩着摺迭扇,笑道,“不过那些事儿拿到心昭殿这儿来忙,也无妨。”

    林心愿震了一震:“殿下不是嫌弃臣妾吵闹么?”

    “难道太子妃不想孤陪在你身边?”李纹却答非所问。

    这句反问让林心愿听了羞赧,一时间忘了言语。

    方才她刚刚好就在想他,以为他不在而感到寂寞,所以答案自然是“想的”。但她不敢这样回答,因为害怕一旦说出来真心话,就会把自己逼上绝路,最后只好跳崖了。

    林心愿低下头不讲话,李纹亦沉默着,只淡笑着看她,仿佛今日她若不答,他就不会善罢甘休——分明是在逼问,却摆出温柔的态度。

    可是她突然间失了声,张了口,然而说不出话来,两人之间的气氛便胶着了。她逐渐觉得尴尬,舌尖舔下唇,没有熟悉的苦味道,恍然擦的胭脂都被他给吃完了。

    目光停在李纹的右手上,骨节分明的一只手,手指修长,懒懒地转着那把紫檀木镂空摺迭扇,将朝上的那面转向掌心,再转回原处重新朝上……林心愿离题地想道,他念书时肯定很擅长转笔,不像她顶笨拙的。

    扇子忽然停下来了。猝不及防,她被扇尖抬起了下巴,被迫直视面前的男人。

    李纹笑道:“不过就一个字罢了,太子妃还迟迟不肯说?要同孤犟到甚么时候。”

    林心愿小声道:“分明是殿下在跟臣妾犟。”

    “嗯?”

    “臣妾甚么都没说……”她很没骨气地怂了,又不放心地补充道,“真的!”

    “哦,孤知晓了。”

    李纹很喜欢她顺服的模样,即便没得到想听的话,也心满意足,便收回扇子,双手负在背后,往榻方向踱回去。他不喜欢站着,能坐的话一定要找地方坐下。

    林心愿见状,踌躇了片刻,提起裙摆跟上。

    哒哒哒。哒哒哒。

    “…………”

    李纹很难不去注意身后的脚步声。

    自从那次摔跤后,她走路的方式变了,变得每一步都踏得极其用力,身体还有些东摇西晃的,像蹒跚学步的小儿兽,亦或者——鸭子。

    他被自己的联想逗乐了。

    兴庆帝曾经有个宠妃生前喜爱养鸭子,黄色毛茸茸的、长大换毛后会通体变白的品种,养了一群,约有二十来只。

    那群鸭子常常到处乱跑,他幼时不小心踩死过一只,刚好那宠妃在场,登时哭得梨花带雨,据说还吓得做了一晚上噩梦,于是兴庆帝也哄了一个晚上。他后来便受了罚,被禁足三日。

    林心愿与鸭子,倒很有些相似之处,譬如走路的姿势,或者都成为过兴庆帝罚他的理由。

    李纹走到榻前,弯腰将茶几上的书与一些公文收入柜内,坐下了。抬眸,见到林心愿颇有些拘谨地站在旁边,便觉得好笑,道:

    “太子妃莫要杵在那儿,像根柱子一样。膝盖不是还疼么。”

    “多谢殿下……”

    林心愿犹豫几息,在茶几对面的位子上也坐下了。

    李纹打量着林心愿,忽然从鸭子,又联想到李绍送的西洋金毛犬,于是状似漫不经心问她道:

    “那只狗的名字,太子妃还没决定好么?”

    “名字?还没有呢。马赛克和蒙太奇,殿下又不喜欢。”林心愿歪了歪头,似乎思考了会儿,才道,“臣妾实在决定不下来……殿下想叫它什么?”

    “孤?”李纹挑眉。

    林心愿点点头:“请殿下帮臣妾为它取一个名字罢。”

    她这么说,是因为有些私心。

    这只狗终究是旁的男人送给她的七夕礼物。李纹作为她的丈夫,表面虽不在乎,不定内心始终膈应着。她索性将狗的取名权交给他,好使他对它多一些归属感,以及作为主人的责任感。

    李纹对李绍,必定没有好感的。在原著小说里,原身成了他们之间对弈的一颗棋子,然后成了弃子。

    林心愿即便再愚笨,也是知晓的,她既然收了李绍这份礼物,就是自愿成为李绍用来恶心李纹的工具——棋子。

    然而她惧怕自己变成那弃子……走罢。走罢。远走高飞,不要做那屏风上的鸟。

    李纹俯身过来,隔着张茶几吻她的嘴:“太子妃想孤给它取什么样的名?”

    “臣妾……”

    林心愿愣愣的,无意识盯住李纹的唇。

    她突然发现,从来都是李纹吻她,自己在与他的关系中,原来一直处于被动的状态。她欢喜时,他不一定欢喜;可他不欢喜了,她必定也跟着不欢喜。

    这样太教她觉得不甘心了。

    想要干脆把心里话骂出来,渣男,中央空调,跟你的情/妇躺进婚姻的坟墓里去罢。可是,长久以来所处的环境与教育,将她驯服了。

    李纹又啄了她的唇角,轻笑道:“太子妃?”

    不想,林心愿蓦地将上半身靠近来,回吻了他——李纹怔住了。

    “呀!”

    林心愿意识到自己一时冲动做了傻事,双颊染上绯红,掩饰般佯怒道:“臣、臣妾说过了,殿下不许亲我!”

    ******

    客栈。午后,天空阴云密布。

    第五在窗前倚了会儿,终于将窗子掩实,走回床边,在第六身侧寻了个空位坐好,撑额看他。

    第六正闭着眼在盘腿打坐,身上只松垮垮套了件外衣,古铜色的肌肉虬结着,第五伸食指戳了戳他的腹部。

    “干甚么!”第六猛然睁开眼睛,将她的手拍开,“我实在没有精力再来一次了!”

    第五嗤笑:“打你的坐罢!每次都这样,怪毛病!”

    第六哼了声,表情不屑道:“你不懂。我这是在恢复元气。”

    “我的确不懂,”第五道,“难道我是那狐/狸/精,会吸光你的元气?”

    原本只是句调笑话,不想第六听了以后,居然十分严肃,回答她:“女人天生都懂得怎样将男人吃干抹净的。不是有个成语么,叫精……呃,精什么亡?”

    第五做过大家闺秀,知晓他想说的是哪个成语,然而懒得理会,并不接话,打了个哈欠,玩起自己的指甲来。

    尚为豆蔻少女时,她像许多爱美的女子家那样,用凤仙花汁将其染成红色。被拐了卖入青楼后,她再不肯染了。有常客喜欢蔻丹,问你怎么素着指甲,她记得自己潸然泪下。

    不怎么,只是因为长大了而已。

    第六报复性地,也伸出食指戳她的腹部:“你真的不会怀上么?”

    “都跟你说过了,我吃过绝嗣汤,一大碗。”第五懒懒地拍开他的手,“我骗你做甚么,说得好像我很想怀你的孩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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