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高的,你当真见死不救?”廖之远发出最後通牒。

    室内陷入了长久的沈默。高绝重新倒回卧榻上,发出徐徐的鼾声,明显是在下逐客令,“见死不救”吗?这种程度的词用在自己身上,只能算是赞美。

    这真是狗咬刺猬,无处下嘴啊!廖之远做个深呼吸,脸上重新挂好微笑,只见他从怀中慢慢取出壹个袖珍葫芦,缓缓拨开瓶塞说:“好香啊好香……”身为多年死党,他完全知道高绝的软肋在哪里。

    果然,室内的鼾声消失了。

    廖之远心中壹喜,又不敢表露在脸上,凑近葫芦嗅了壹下,他露出壹个陶醉的表情:“实在是好香!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尝!无论怎麽闻都是——香啊……”

    高绝半坐起身,斜瞄壹眼那只小葫芦。根据目测,葫芦中的内容还不够他喝壹口的,可是真的好香!那是什麽酒,自己竟闻不出来!是距离太远的缘故吗?高绝不满地瞪着廖之远,开始讨价还价:“就这麽壹点儿?你再小气也该有个下限吧,算了,先拿来让我验验货吧。”

    上钩了!廖之远心中高兴得几乎内伤,极力板着脸说:“这是我的宝物,心情不好时才拿出来闻壹闻,谁说过给你了!”这话倒是发自真心的,如果不是为了自己那个爱闯祸的妹妹,别人连葫芦把儿葫芦皮儿都休想摸壹下。

    不给?高绝当下也不含糊,毫无任要预兆的,他整个人瞬间出现廖之远近前,左手食指和中指直点廖之远的双目,右手紧随其後,探向那个小小的葫芦。壹切都是突如其来,廖之远也没料到高绝会这麽无耻,慌不叠地向後避开,但是那只来抢葫芦的右手仿佛是带着吸力的,沾上了就再也甩不开了。廖之远坚持抵挡了壹会儿,又怕弄洒了他珍贵的酒,只好放了手。

    高绝坐回榻上,把葫芦举到鼻上嗅了嗅,仰头壹口就喝干了。金黄的小葫芦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嗖”的壹声被丢进窗外的花丛中。高绝打了个哈欠,“咚”地倒回床上,不久又发出了徐徐的鼾声。

    廖之远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现行打劫犯,那个死人脸竟、竟然壹口气喝光了自己珍藏的佳酿!那可是自己费尽千辛万苦才偷……唉,千辛万苦的劳动所得啊!不过自己也不是省油的灯,如果不是对这头猛虎有深刻的了解,自己又怎敢与虎谋皮?

    “很好喝吧!虽然我壹滴都没舍得尝,但是只闻酒香也让我陶醉不已了。”廖之远长叹壹口气,忧郁地自言自语,“以後没有了葫芦,我该怎麽办?难道从此之後,我再也闻不到那个味道了吗?”

    床上的高绝也没有真睡着,因为那酒实在太好喝了。可恶,怎麽会那麽好喝!高绝仿佛感染了壹些来自廖之远的忧郁,难道从此之後,自己再也喝不到那种酒了吗?难道从此之後……自己再也见不到那双潋灩明亮的眼睛了吗?

    “不过,还好还好!”廖之远突然又换了壹种轻快的语调,说,“我家里还藏着两坛呢!嗯,我上辈子壹定积了很多德,这辈子才能有那麽壹个心灵手巧的妹妹。”

    “两坛?!”高绝从床上弹起来揪住廖之远,力气大得几乎让他窒息,“在你家里?”

    “对啊。”廖之远壹本正经地眨眨眼。

    高绝这次变聪明了,谨慎地问道:“那是多大的坛子呢?”潜台词是,不会又是壹个很袖珍的酒坛吧?

    廖之远用双手比了壹个芒果大的轮廓,笑嘻嘻地在高绝的眼前晃了晃说:“有这麽大。”

    “我要,”高绝扯住廖之远的袖子摇晃几下,干巴巴地说道,“给我。”这种类似恳求的话,能从高绝嘴里说出来已经非常难得了,通常高绝想要得到壹样东西,唯壹会使用的手段就是抢。

    廖之远无辜地摊摊手:“可是那酒不在我手里,我只有那小小的壹葫芦,还被你抢走了,所有的酒都在我妹妹手里。你不知道啊,她最喜欢藏东西了,喜欢藏金子藏银子藏宝石藏锅藏碗藏酒藏肉,被她藏起来的那些东西连狗都找不到!我也想要那些酒,可是根本找不到啊!”

    “山猫,你不是哄我的吧?”高绝怀疑地眯起了眼睛,打量着壹脸善良无害、表情纯真无邪的廖之远。

    “怎麽怎麽,你还信不过老朋友?实不相瞒,其实这些酒是我妹妹自己酿的,而且天底下就只有她会酿这种酒!”廖之远豪气冲天地重重拍着胸脯,保证道,“只要你找到了我妹妹,把她毫发无损、活蹦乱跳地送到我眼前,我让她再酿十坛送给你!”

    “你是说,那女人会酿酒?”

    “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以本人的信誉担保!”

    “你根本没信誉可言。”

    “你这死人脸……”廖之远咬牙压下怒火,给对方摆事实讲道理,“我家虽然没你家富贵光鲜,可也是京城铭照坊的壹个宅门大院,上有老下有小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还怕我赖你的酒吗?”

    高绝沈默了壹会儿,考虑着这只山猫携酒潜逃的可能性有多大,终於,他开口了:“你说吧,那蠢女人究竟闯了什麽祸?连你也摆不平?”

    宾果!高绝愿意插手,这表示妹妹的壹条小命保住了,自己悬着的壹颗心也可以放下了。虽然高绝是个冷口冷面、目中无人、面目可憎、沈默寡言、傲慢自大、不爱交际又讨人厌的嚣张死人脸,但是这世上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可靠的家夥了。廖之远从怀里拿出壹张地理图,指着东北方向说:“我妹妹在这里失踪了。”

    “长白山?你自己怎麽不去找?”

    “我很想去啊,可是阁主刚给了我壹个十万火急的任务。当然啦,什麽龟毛任务也比不上自己的妹妹重要,最主要的原因是,只要我妹妹看到了我,她就会逃跑的。”

    “逃跑?”

    “对啊,因为她现在正在离家出走中。”

    “走就走,还找她干嘛!”

    “唉,我也知道女大不中留呀,”廖之远重重地叹了壹口气,“可我就生了这麽壹个妹妹啊,而且,长白山是什麽地方啊?我那如花似玉的妹妹,还不马上就成了什麽狗熊老虎和大象的盘中餐了!啊啊啊,我可怜的妹妹……”说罢,廖之远捂着脸嚎啕大哭。

    高绝才不会相信山猫的眼泪,他粗鲁地打断震天响的哭声,郑重声明道:“十坛酒,都要用这麽大的坛子装。”说着,他用双手比划了壹个西瓜大小的圆形。

    “成交。”

    廖之远继续交代道:“我妹妹已经是个十六岁的大姑娘了,那个你……抱她上马车的时候,你可要注意壹点儿……你只能架着她的两个胳膊往车上擡,像这样。”说着廖之远面对面地跟高绝站齐,用双手小心翼翼地托了托高绝的手肘,神情专注地就像对面站的是他妹妹壹般。廖之远重复道:“你可要多注意壹点儿!她是大姑娘!男女授受不亲!”

    高绝对廖之远的亲密举止十分不悦,黑着壹张脸死死瞪住对方的鼻尖。

    廖之远讪讪地後退两步,没趣地摸壹摸自己的鼻子,又说道:“还有,我妹妹跟壹般女子不同,不爱绣花也不爱涂脂抹粉,不学写字也不学武功,却喜欢倒腾壹点小生意小买卖。她放着廖家大小姐不做,经常跑去京城夜市上摆地摊卖货,还动不动就把家里喝茶的杯子、吃饭的盘子碗举起来大叫什麽‘宝贝古董’之类的怪话。”

    高绝的浓眉绞得更深了,心道,原来还是壹个傻女,她真的会酿酒吗?山猫不是骗我的吧?

    廖之远又为高绝提供线索说:“在她离家出走之前的几天,她嘴里壹直嚷嚷着什麽‘原来古代的人参是跳楼价’‘壹公斤才合两百块钱人民币’,我完全听不懂她的话是什麽意思。高兄你有所不知,我妹妹八岁的时候爬树摔下来,摔到了这里的脑袋,醒来後就开始怪话连篇了。”说着,廖之远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

    高绝心头恍然大悟,原来真是傻女,於是开口询问:“我的酒……”

    “草!你先听我说完我妹妹嘛!”廖之远没好气地打断高绝,继续说着他掌握的所有线索,“我妹妹她离家出走的时候带走了壹个丫鬟、壹个小厮和壹大笔银子,因为我家里的财政大权从三年前就被她抢到了手中,所以我也不清楚她到底带了多少钱,反正是壹笔千两以上的巨款。高兄你想壹想,美貌女子、身携巨款、不会武功,简直就是各路强盗山大王眼中的待宰羔羊啊!唉,我忘了告诉你,我妹妹还是壹个小财迷,她曾说过她要嫁给大明朝首富,所以你千万不要打她的主意。”

    看到高绝脸色不善,廖之远连忙转移了这个话题,接着刚才的线索说道:“离开廖家之後,我妹妹雇了壹辆马车径直往北走,穿州过省,昼夜兼程,最後走到了长白山下的冬瓜镇……到了那里之後,她走遍了冬瓜镇上所有零售和批发人参的铺子,据她带着的那个小厮回报说,她在做什麽‘市场问卷调查’。之後,她又听说从长白山上的挖参农户手中收购人参是最便宜的,於是她就带着丫鬟和小厮上长白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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