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梁溪说。

    农村孩子粗生粗养自立得早,梁溪自己四五岁的时候,别说会用筷子,都能背上箩筐去山上打猪草了。

    沈素哀愁地看着自己的小胖手。

    看起来化形很成功,为什么手指头总是软绵绵的,想要使劲就不对劲?

    她已经努力了好几回,到最后也只能将筷子抓在手里,就那样硬邦邦的直接扒拉米饭。扒得自己满脸都是饭粒。

    梁溪看得哈哈大笑。

    刘爱红也笑着替她擦掉饭粒,又拿了一把勺子放到她手边。

    “不会用筷子不要紧。来,妹妹先用勺子吃饭。”

    当年在沈家书房立,沈素是见过先生和夫人如何姿态优雅,用银勺吃燕窝银耳羹的。

    可这一把不是轻薄如白玉的瓷勺。金属的把柄又粗又沉,这双小手根本握不住。

    “算啦。”梁溪把勺子握在自己手里,“我喂她吃。”

    沈素还未回过神来,微张的小嘴就被塞了一勺米饭。

    咦,好香,好软。

    接着又是一勺。

    沈素觉得,刚才困惑自己的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凡人当然是可以吃的,而且很好吃。尤其是那种一颗颗,红鲜鲜叫腊肉的东西。

    同时,她心中对梁溪的评价又高了几分——尽管嘴上会嘲笑人,内心还是很善良的,会主动帮忙。

    还肯把自己碗里的腊肉喂给她吃。

    嗯,本质上是个好孩子没错了。

    至于为什么将来会成为大反派?先前见识梁老太的恶毒无赖,现在又目睹了困窘的家境,沈素已经有了大致判断。

    必定是那些亲戚待梁溪母子不好,让他小小年纪被贫穷、欺凌和怨恨缠身,才会泯灭天良,一步步走上邪恶的道路。

    想要不让梁溪变坏,首先就要改变他这糟糕的生长环境。

    为奖励自己有所决定,沈素开开心心吃了一口饭。

    至于怎么改变?

    嗯,先吃一口饭再想。

    “喂,你也太能吃肉了!”梁溪把碗里最后一小块腊肉舀起来,不太情愿地在她嘴边晃一晃。

    沈素已经被喂习惯了,立刻如雏鸟般自动张开嘴巴:“啊——”

    刘爱红已经吃完,一边收拾碗筷,一边看着两个孩子亲热的模样抹眼泪:“如果涓儿在……”

    她急匆匆走出去后,梁溪凑向沈素,压低声音问:“你真是兰花精?兰花也能吃肉?”

    “兰花仙。”沈素认真纠正道,身子朝前一探,就从勺子上将那一小块肉叼走了。

    当天晚上,沈素躺在稻草铺的床上,头一回以人类的形态睡去,心里还美滋滋地盼着明天又能吃饭。

    谁知到了半夜,肚里就开始各种乱响,又胀又痛犹如刀绞。

    “梁溪……”

    原本刘爱红安排沈素和自己同一间屋住,奈何沈素拽着梁溪的衣角,梁溪也一副舍不得妹妹的模样。想想两个孩子年龄还小,就索性依了他们。

    就现在梁溪已经被她翻来覆去的动静折腾醒了,过来摸了摸她额头:“好多汗!”

    沈素抬抬眼皮,有气无力地叮嘱他:“梁溪,若我……变回原型……你可千万……别被吓死……”

    梁溪刚想叫醒刘爱红,一听这话,立刻噤声。

    毕竟沈素不是真的小丫头,现在也未必是真的生病,说不准是什么神神怪怪的毛病。要是刘爱红背着她去找大夫,背上的小丫头突然变回一棵兰草可就不妙了。

    他只能学着自己不舒服时,刘爱红照顾他的样子,给沈素喂热水喝,绞了热毛巾给她擦虚汗,又拍着她哄说“闭上眼睛就不会痛了。”

    一通折腾下来,沈素倒是舒坦了许多,梁溪浑身是汗,累得不行。上辈子,他就没看过哪本小说里的金手指这么没用。

    他没好气戳了戳小丫头的腮帮子:“醒着吗?”

    沈素哼哼唧唧睁开眼。

    “知道为什么会肚子痛?”

    沈素虚弱地抬了抬眼皮。

    “这就是你馋嘴贪吃,吃坏了肚子。”梁溪认真打量着她,“你看,你连筷子都不会拿。也不知道小孩子吃太多油腻的东西,就会闹肚子。所以……”

    他凑近些,问:“其实你是头一回变人?”

    沈素无力辩驳。

    梁溪满意地又戳了戳她的脸蛋:“那以后都听我的!”

    见沈素圆睁双眼看着他不说话,他吓唬道:“故事里的狐狸精变人,没藏住尾巴,可是会被抓走的。你不想被抓走,像梁胜利那样吧?”

    想想小丫头的馋嘴劲儿,他特地补充道:“被抓了可就没有米饭,没有肉,只有窝窝头吃!”

    原来是在担心她?果然是个好孩子。

    沈素心中一暖,抬手勾了勾梁溪的手:“窝窝头,是什么?”

    梁溪无语,只能暗中咬牙劝解自己:这是自己的金手指,前期投资是为了将来的巨大回报,想吃猪肉当然要先养猪。

    第二天早上,梁溪是从自己炒作兰花成为世界首富的美梦中醒来。

    一睁眼,先看身边。

    还好,睡着的还是那个小丫头,没有变成野兰草。

    吃完早饭,刘爱红要去教书,梁溪要去上学,沈素牵着衣角也要同去。

    刘爱红只得找了套梁溪的旧衣裤让她换上:“漂亮衣服现在还是不要穿了。在村里太扎眼,妈妈先帮你收起来,等过节再穿好不好?”

    泡泡袖小裙子和塑料凉鞋,都是陈大夫买给她的。沈素感念这份心意,对衣服本身倒没有什么执念。换成男孩的衬衣短裤,也一样笑呵呵。

    到了村小学,沈素发现这里只有三间教室,也只分了大、中、小三个班级。

    刘爱红要先给大班上课。大班的学生都是十一二岁,甚至十四五岁年纪,在村里都能顶半个劳动力。上完课后还要赶紧去完成生产队的任务,为家里挣工分。

    小班都是六七岁刚学识字的孩子,比如梁溪二叔家的女儿梁美丽。刘爱红原本安排沈素跟读小班,梁溪却领着她,径直走进中班教室,在最前面的双人课桌前坐下。

    “哟,小眼镜儿你还活着啊?”背后传来一个不怀好意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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