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异界的美食天王 >第235章 我能摸摸吗?
    第二百三十五章我能摸摸吗?

    炝炒土豆丝以及鱼香肉丝都有同一个考点,那就是刀工。

    陈墨取出一个土豆,削皮切丝,每一根土豆丝的粗细都要均匀,与火柴棍大小一致,过粗的话就会变成土豆条,过细又会很容易折断。

    将切好的土豆丝放入冷水中,加入醋和盐,让土豆内的淀粉留在冷水里面,这样炒出来的土豆丝会更加爽脆。

    但这么做其实会对接下来炝炒的火候有着严格的要求。

    因为火候一过,这土豆丝就会折断。

    陈墨现在倒是十分自信,毕竟是他已经做到了一百分的菜,而且这一百分不是一次两次,是他之后做了十几份都能保持一百分的菜品。

    泡土豆丝的时候,陈墨开始准备鱼香肉丝的材料。

    在之前,陈墨其实就已经做过鱼香肉丝,但完全没有到一百分,不过现在的他不一样了。

    鱼香肉丝是家常菜,也是川菜。

    其材料可多可少,陈墨的材料却准备得相当丰富,主角里脊肉是必须有的,听说古法鱼香肉丝的配菜只有葱白,但很明显这种做法其实并不算得上很好。

    因为后来的木耳、冬笋、青椒和胡萝卜吃起来的口感与味道层次明显更加丰富。

    幸好系统给的木耳是早就泡发好的,不用陈墨再浪费时间去泡发。

    第一步就是将所有材料切丝。

    陈墨的刀工几乎可以保证每一样材料所切的丝粗细一致,就跟上面的土豆丝一模一样。

    不过切好的里脊肉丝必须先进行腌制。腌制是为了让肉丝的味道更加丰富,以及下锅炒的时候能够保持其嫩滑的姿态。

    加入盐和料酒,腌制数分钟也就即可。

    在肉丝腌制的期间中,陈墨将其他配菜丝进行了一个简单的焯水,让其断生,那接下来的翻炒也就更容易炒熟。

    切好了葱姜蒜,陈墨便开始调制鱼香汁。

    调味是鱼香肉丝这道菜的重点,可以说是比刀工还要重要。

    因为鱼香肉丝的鱼香就必须从鱼香汁上下手。

    盐糖醋的搭配,再加入一点点水淀粉,让其变得浓稠,便可以起锅烧油,开始炒肉。

    不得不说,陈墨的火候随着制作的菜品越来越多,控制能力也越来越好了。

    再加上他练习已久的勺功,自然能够炒出一百分的鱼香肉丝。

    炒完鱼香肉丝,陈墨迅速将土豆丝下锅翻炒,之所以可以无缝连接,那是因为系统的厨房带有自动清洁功能,连锅都不用洗,直接就变干净了。

    所以陈墨这么久以来才能保持做菜的速度,要是每做一道菜就洗一次锅,也很麻烦。

    张小丰和洛河已经吃饱了,所以这两道菜主要还是洛洛来吃。

    当然,洛洛其实在之前陈墨练习的时候早就吃过了不少,只是馋嘴的她一向来者不拒。

    陈墨只是拿起两个碗,各自夹了一些菜,然后就将盘子推给了洛洛。

    洛洛也不客气,直接捧起盘子扒拉了起来。

    土豆丝的定价只需要三十块金币,毕竟主要材料只有土豆丝,而鱼香肉丝则是标准的五十块金币了。

    陈墨吃好了之后,再次确认自己做的菜没有问题,才放下碗回到自己的房间。

    回到房间,看着小桌子上大了一圈的咕叽,陈墨轻笑了一声。

    这都过去了那么多天,这咕叽每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就连眼睛都还没能睁开。

    陈墨特意做了一个窝给咕叽,也不知道这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不过熊猫在幼年时间雌雄难辨,如果最终咕叽是女孩子,那或许就要改名字了。

    ......

    次日早上。

    早餐营业时间。

    一向只在中午或者晚餐时间出现的曾诚竟然来了。

    “哎,今天终于早起一次来陈老板这里吃早餐了。”看曾诚那一脸憔悴的模样,洛河也忍不住说道:“你该不会打算吃完之后再回去睡觉吧?”

    曾诚顿时眼睛一亮:“洛小哥,你的话很有道理,我觉得可以!”

    不用翻开菜单,曾诚直接点餐,“一份细蓉、两个千层酥油饼。”

    然后曾诚直接掏钱丢进钱箱,一切动作都是一气呵成。

    这时洛河才说道:“今天刚刚多了一个新早餐,不看一下?”

    曾诚愣住了,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说道:“没事,反正又不是最后一次来吃,下次再来吃就好,多了也吃不完。”

    确实,曾诚点的菜永远不会多,都是刚刚好,哪怕曾诚自己还想再吃,但他都会忍住,然后明天再来。

    就连蕾丽也夸他自制力强。

    就在曾诚和洛河闲聊时,罗素推门而入。

    而曾诚坐的位置恰巧是罗素的旁边,背着狼头大剑的罗素随意地坐在了曾诚旁边,打开菜单,直接下单了一份细蓉、一个肉夹馍,一个千层油酥饼。

    那枚戒指的钱还有,所以张小丰也直接从戒指里面扣除。

    曾诚抬起头,看了一眼罗素,又看了看罗素背后的大剑。

    “好剑,真的好剑。”

    罗素微微侧头盯着曾诚。

    “噢噢~我不是说你贱,我是说这把大剑是一把好武器,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曾诚当即说道。

    这时罗素淡淡地说道:“其实只是我懒得去磨剑而已。”

    曾诚当即愣住,原本只是想要恭维一下,结果被人如此打脸,当即反问道。

    “那你为什么要背着这把剑呢?能来这里吃饭,肯定不缺钱,换一把大剑不香吗?”

    “这把剑对于我来说,是很重要的物件,不仅仅是一件武器。”罗素卸下背后的剑套,将狼头大剑取下。

    “这...我能摸摸看吗?”曾诚抬起头用好奇的目光看着罗素。

    罗素只是点了一下头,没有回应。

    这把大剑没有剑鞘,所以放在桌子上后就可以仔细观察到剑身上的各种刮痕,有深有浅,甚至可以看到剑刃上有些地方已经崩了一道道口子。

    曾诚伸出手摸了摸冰冷的刀刃,感觉上像钢铁,却又更像石头。

    似乎又有点不一样。

    “这把剑的历史恐怕很久了吧。”曾诚摩挲着大剑,轻轻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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