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异界的美食天王 >第825章 浙菜的桂花肉
    浙菜,手底下有杭帮菜、甬帮菜、绍兴菜还有瓯菜。

    其中杭帮菜主要以爆、炒、烩、炸为主,而且制作精良,品种多样,丝毫不比旁边苏菜的淮扬菜要差。

    甬帮菜也称为宁波菜,擅长烹调海鲜,鲜咸合一,以蒸、烤、炖等技法为主。

    绍兴菜以淡水鱼虾河鲜及家禽、豆类为烹调主料,注重香酥绵糯、原汤原汁、轻油忌辣、汁味浓重。

    至于最后一个流派瓯菜,也被称为温州菜,大多采用近海鲜鱼与江河小水产类,活杀活烧,其传统烹调方法擅长于鲜炒、清汤、凉拌、卤味。

    这四个流派,最出名的自然就是杭帮菜了,其次则是绍兴菜。

    而陈墨打算今天先做几道浙菜来试试看。

    首先第一道桂花肉。

    同样,本帮菜里面也有一道桂花肉,只不过两种桂花肉所使用的食材并不一样。

    浙菜的桂花肉主要材料是猪肋排,而本帮菜的桂花肉则是使用猪梅肉或者是前腿肉。

    陈墨打开冰柜,直接拿出了一盘猪肋排,拿起刀,在手上瞬间变化成斩骨刀,几下功夫就把一整片的猪肋排都给切成3厘米的块状。

    之所以用一整片,陈墨是考虑到了洛洛的饭量。

    直接用一整片是再正常不过了。

    切好的排骨用盐腌制大概二十分钟,陈墨直接放入状态箱里面加速。

    趁着腌制,就要起锅下宽油。

    桂花肉的第一步就是将排骨油炸,不过这油温需要提升到八成热,这样才能够让排骨做到外脆里嫩的效果。

    陈墨还拿出了一包红曲米粉,用水和开,看上去就像是红色的酱汁。

    二十分钟的加速其实很快,将排骨倒入油锅中。

    因为没有添加任何淀粉在上面,所以排骨下入油锅时瞬间发生剧烈的波动,陈墨直接用锅盖盖了起来。

    这样锅盖就能够挡住百分之九十九的伤害。

    炸这个排骨,需要等到表面起壳,变硬时捞起,捞起之后等油温再度升高之后,重新放下去炸三十秒左右,就能保持外焦里嫩的状态。

    不过这么炸,其实这肉并没有完全熟透,还需要一番的炒制。

    陈墨直接换了个锅,只需要一点点底油,然后下入炸好的排骨,顺着锅边倒入一圈料酒。

    高温瞬间激发出料酒的味道,与排骨融合在一起。

    这个时候陈墨需要猛火翻炒,中间加入一勺生抽调味,一丁点的老抽调色,然后倒入之前调好的红曲米水。

    然后放入姜片和葱结,最后加上一大勺的清水,盖上盖子转小火慢煮。

    为什么这道菜叫桂花肉,陈墨其实不太清楚为什么叫桂花肉,本帮菜的桂花肉他还是颇为清楚原因,就是因为做好了像桂花放大版才叫桂花肉。

    可是眼前这个排骨,凭什么叫桂花肉呢?

    十几分钟后,陈墨揭开锅盖,此时锅中的排骨已经变成了亮红色,从外观上来看,确实很好看。

    这个时候就要大火收汁,陈墨稍微翻炒了一下,让酱汁尽量浓缩起来。

    在收汁的过程中,陈墨轻轻地舀了一点点的麦芽糖,撒入锅中快速翻炒,麦芽糖的作用有两种,一种是调味,麦芽糖的甜味加上淡淡的香味是增加风味的好调料。

    第二种则是在收汁时,可以再度提高排骨的光亮度,一束光打下去,这排骨是亮红亮红的,煞是好看。

    不过这还没完,再淋上一抹亮油,这桂花肉就更亮眼了。

    出锅之后,陈墨在肉上撒上一层桂花,这才是完整版的桂花肉。

    所以这个桂花肉之所以叫桂花肉,大概就是撒上了桂花。

    顺手塞入状态箱,陈墨紧接着做下一道菜。

    不过这个时候,已经有人敲响了餐馆的大门。

    “哟吼,陈老板开门呀!我知道你回来了!快开门啊。”

    陈墨虽然在厨房,但他可以通过系统看到敲门的正是托尔,身后还跟着路易斯

    最重要的是,托尔身后那台极具科技感的车子。

    对比以前的自行车,现在看上去更像是...电瓶车?

    不不不,是摩托车。

    托尔还有路易斯手里还拿着好几瓶酒。

    陈墨也没继续做下一道菜,毕竟他是老板嘛,他走出厨房,对洛洛说道:“去开门吧。”

    洛洛愣了一下,疑惑地问道:“老板不是不开店吗?”

    陈墨笑着说:“不开店,但是聚会可以有。”

    听到这话,洛洛便一蹦一跳地打开了店门。

    “啊哈,我就知道陈老板肯定不会把我们拒之门外的。”说着,托尔直接把酒放在一旁的桌子上,走上前拉起陈墨的手腕,就像是一个小孩子拉起大人的手一样,一边走还一边说:

    “来来来,陈老板,这是我设计的新东西,这个东西可厉害了,我把他命名为轰隆车。”

    陈墨看了看那独特的造型,感觉确实很接近摩托车,虽然他知道原理也不会差太远。

    “这东西看上去挺好看的。”陈墨对摩托并没有什么感觉,但他还是挺喜欢这种设计的。

    “嘿嘿,这个造型虽然和急速车有点差距,又很是相似,但是我可以告诉你,这玩意儿速度比金属马车还快!虽然还没完成,但是觉得这会很有用!”

    陈墨认真地点了点头说:“冒险者应该会很喜欢。”

    “对呀,但是路易斯那家伙老是泼我冷水。”托尔一脸委屈。

    看着一副老大叔模样的托尔委屈,陈墨就觉得很是违和。

    “你一台这东西造价都比金属马车贵了,而且还没有那么舒适,最重要的是速度上来了,但是不挡风,一开快了,连眼睛都睁不开。”

    路易斯可以说是托尔的好朋友了,同时他也是第一任试驾者,所以才会点出这些问题。

    他就是怕托尔会因为急速车的火爆而冲昏了头脑。

    陈墨拍了拍托尔的肩膀说道:“金属马车始终是臃肿的,你这个虽然昂贵,但是足够方便,一些地形复杂的地方应该都能够通过,所以我说冒险者会喜欢,至于不挡风的事情,做个带透明玻璃的头盔不就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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