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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枝之的車就停在公寓樓下的車庫,他把邰笛放在副駕駛上後,幫它繫好了安全帶,擡鞋踩了一下油門,這輛十分普通的大衆牌私家車,就往本市最豪華的娛樂場所駛去。

    大冬天,白雪皚皚,行人都裹得嚴嚴實實的,恨不得連眼睛都躲在棉帽子底下。

    馬路的落雪被清潔工人掃到角落,方便車輛和行人匆匆而過。

    車平穩地行駛着。

    邰笛仍然不放棄自主選擇主人的機會,他耷拉着狗耳朵和狗腦袋,皺着可愛的狗臉,一臉委屈的模樣,見寧枝之不理他,就時不時發出微弱的哼哼聲,想要引起寧枝之對他的注意。

    車外的雨刷器簌簌地掃着雪,以便車內人的視線不至於那麼模糊。

    行車過程中,寧枝之看也不看邰笛一眼,他的視線筆直地朝向對面的人行道,此時車輛不能通行。斑馬線邊上有一排戴着黃帽子的小學生,有秩序地喊着“一二一”的口號向前走去。

    此情此景觸景生情,邰笛咧着嘴巴對系統笑了一聲。

    系統不理解道:“怎麼了”怎麼動不動就傻笑。

    邰笛感慨萬千,道:“我現在看着這些小學生,就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時代。那時候我也像他們一樣,穿着土裏土氣的學校制服,不敢早戀,不敢翹課,忘戴紅領巾就難過得以爲天要塌下來。”

    系統聽完邰笛這番回憶,若有所思,緩緩道來:“所以上大學之後,你爲了彌補這些遺憾,就經常穿破洞牛仔褲和破洞帆布鞋,不僅談戀愛,還是和男人談戀愛,不僅和男人談戀愛,還瘋狂地找不同的男人談戀愛。別說翹課了,一學期都和男朋友在圖書館秀恩愛,連毛概老師長什麼樣都不知道,年年掛科,白瞎了那名牌大學生的稱號。”

    邰笛驚奇不定,以爲系統是他肚裏的蛔蟲,道:“你怎麼知道這些”

    事實上,宿主,宿主。顧名思義,宿在主人的身體裏。就像蝸牛柔軟的軀體,住在堅硬的空殼裏。

    系統的確住在邰笛的身體裏,也的確算是他肚裏的蛔蟲,他所有的喜怒哀樂,系統都瞭解得一清二楚。

    系統道:“你這些光輝事例,我都有資料。”就算沒有,就邰笛那點小破腸子,這種事那麼明顯,誰猜不到

    麗皇建在市中心,而寧枝之的住處偏向郊區,路途相差好幾十公里。

    這一路,公路開闊通暢,鮮少有別的車輛,而寧枝之用一百出頭的速度,開了大半個小時,還沒有到達目的地。

    路上,邰笛坐車坐得有些無聊,他用狗獨有的語言哼起了tfboys的新歌。可惜狗是狗,即使那些熟悉的旋律銘記於心,從狗嘴巴里轉換,它就又變成了一段高低起伏的的汪汪聲。

    這一段哼曲,屬於邰笛有感而發。

    也屬於無心插柳柳成蔭。

    一直把邰笛當做空氣的寧枝之,難能可貴地瞥了邰笛一眼,賞賜了他一個警告的眼神。

    所謂綠眼睛,迷人起來堪比全天下最珍貴的寶石,心動得能引誘別人把天上的星星摘給他。然而,它兇起來,就能讓人聯想起地底深處一簇簇的鬼火,又或者是表面浮着苔蘚的死水。

    邰笛被寧枝之犀利的眼神嚇到了,他呆愣地張着嘴,小身體害怕得往後一縮。

    寧枝之凜了凜神,他從邰笛地方收回視線,手握着方向盤,修長的手指輕輕地敲着方向盤的一側,語氣緩慢且平靜。

    “小狗,不要哼了。”

    誰是小狗我有名有姓,大名邰笛。

    寧枝之頓了頓,又無情地戳穿事實:“太難聽了。別人會以爲我在殺狗的。”

    “”

    真的有那麼難聽嗎

    邰笛無比心塞。

    他生氣了,不再偷看寧枝之漂亮的側臉,傲嬌地扭過腦袋,伸着兩條短腿的小腿,乖乖巧巧地躺在米白色的座椅之上。

    這個姿勢特別像是狗在看窗外的風景。而且還是隻目含憂鬱的狗。

    寧枝之無意間目睹這一幕,心下一頓,突然有些後悔把狗還給沈元的決定。這麼通人性的狗,這世間都難見,如果養着養着養出感情了,也算是一件成就。可說出去的話就是潑出去的水,說好還給沈元就應該還給沈元,他決定的事情,從來沒有反悔的打算。

    邰笛敏感地察覺到了那雙綠幽靈般的眼睛在他背後投來灼灼的視線。

    他毛茸茸的身體抖了一下,嘴裏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顫顫巍巍地往旁邊看了一眼。

    寧枝之面無表情地和他對視。

    邰笛深吸氣,心想,輸人不輸陣。

    來,泰迪,用眼神殺死他。

    邰笛立刻啓用了他平常對系統翻白眼的經驗,嘗試着對寧枝之翻了個大大的白眼,過後,他覺得自己揚眉吐氣,異常興奮,不僅兩條腿,帶上兩隻手都興奮地顫抖起來,如果這時恰好來段節奏明快的音樂,他就能動感地跳起舞來。

    寧枝之再次收回視線,沉默地思忖,他把它還回去的決定,還是對的。

    這隻泰迪犬,好像,有狂犬病。

    一人一狗,相安無事地度過了一段還算漫長的車程。

    又過了一會兒,車終於行駛到了目的地。

    麗皇到了。

    麗皇果然不愧爲全市最豪華的娛樂場所,它建築高大,外觀金碧輝煌,僅僅是傍晚六點多一些,它的門面處就啓動了無數盞燈,小燈,大燈,霓虹燈,無數燈光閃爍,戳瞎人眼。連“麗皇”這個大寫的招牌,也是由紅紅綠綠的燈光組合而成的,金光熠熠,十分惹眼。

    寧枝之先解開自己的安全帶,後又幫着邰笛解安全帶。解安全帶的過程中,寧枝之修長微涼的手指,在不經意間,時不時碰到邰笛柔軟的小肚子,有點癢,但又感覺很舒服。邰笛忽然沒節操地幻想着,要是寧枝之能夠順便揉揉他的小肚子,他會更開心的。

    邰笛的腦海裏略過這一詭異念頭,他莫名有點害羞,趁着葉枝之幫他解安全帶,他掩飾性地往車窗外看去,這不看不要緊,一看就看到了一位大熟人他的前主人,沈元。

    沈元今天穿了一件暗紫色的皮夾克,鉚釘像是“不要錢”地裝飾在外套的各個角落,看上去又酷又拽,十分符合本人花心大少的人設。與前幾天不同的是,沈元剃了一個光頭。別人都說,光頭是最能檢驗顏值的一款髮型。

    這話說得不假。

    至少沈元這個大帥哥,剃了光頭以後非但沒減分,反而多了一些落拓不羈的瀟灑味道,這世上有很多女孩子,就喜歡這種痞痞的小壞,而沈元也顯然深諳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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