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錚酒醒的時候,天已經大亮,他很久沒有喝過這麼多酒了,此時頭疼得不行,他捂着腦袋掀開毛毯坐起來,勉強睜開眼睛,和毛毯上那隻綠油油呲牙咧嘴的小恐龍打了個對眼,而他頭底下枕着的,則是一隻肥成肉球的粉紅小豬抱枕。

    季錚:

    他確定他家裏沒有這麼富有童趣的東西。

    “混蛋,混蛋”

    “季錚,混蛋”

    季錚茫然地站起來,他循聲看去,池以歌正順着樓梯走下來,她手裏拿着只長脖子長腿的玩偶雞,這隻雞的腦袋上還別這個老大的蝴蝶結,池以歌低着頭對那隻雞絮絮叨叨地講,“你也覺得吧,他眼下黑青。面色黯淡無光,一看就是腎不好的面相,沒準現在還腎虛。”

    那隻復讀雞機械地重複着她的最後兩個字“腎虛,腎虛。”

    季錚:

    季錚暗暗磨了磨牙,他覺得他早晚有一天得讓她知道,他的腎到底有沒有問題。

    池以歌逗夠了手裏那隻復讀雞,她一擡頭,眼神就與季錚交匯在一起,兩人對視了幾秒,池以歌就先撇開了視線,“醒了要不要過來喫點東西”

    她心裏清楚,以季錚的個性,這種時候就應該自覺地從她店裏出去,然而也不曉得他昨晚喝的酒裏是不是給人加了迷魂藥,讓他幾乎是不假思索地就應了聲“要”。

    池以歌:

    可她鍋裏燉的粥只有她一人份的

    季錚整理了一下衣服上壓出的褶皺,他狀似有禮地詢問:“可以借用一下洗手間嗎”

    季錚從洗手間出來的時候,池以歌已經坐在桌邊享用她的早餐了。

    她給自己做了一道生滾魚片粥,魚肉晶瑩剔透,每一片都被切得薄如蟬翼,靜靜地臥在被燉得軟糯的大米粥上,池以歌還往裏邊加了香菇和切得碎碎的火腿絲,她只用了最簡單的油鹽調味,把食材的鮮香發揮得淋漓盡致。

    魚片粥剛從砂鍋裏盛起來,還蒸騰着熱氣,香味兒不安分地溜進季錚鼻尖,勾引着他的味蕾。

    季錚大步走過去,坐在池以歌對面的位子,復讀雞被池以歌擺在了小桌上,正對着季錚,拿它那雙小黑豆眼和季錚大眼瞪小眼。

    季錚的手指輕微動了一下,復讀雞“腎虛,腎虛”的聲音開始在他腦子裏單曲循環。

    他深吸一口氣,剋制着把那隻復讀機拎去墊桌腳的衝動,垂首看了看桌面。

    在他這邊的桌上孤零零地躺着一袋未拆封的全麥麪包。

    季錚:他的粥呢那碗香噴噴熱乎乎的粥呢

    他記得季朗昨天回去的路上還跟他炫耀被池以歌投餵了可美味的玉米捲來着

    池以歌撥動着粥面上浮着的蔥花,顯然沒有要從她的碗裏分出一勺給季錚的意思。

    季錚組織了一下語言,“多謝你昨天照顧季朗,沒讓他到處亂跑。”

    池以歌聳了聳肩,“舉手之勞,不用客氣。”

    季錚的目光停留在她的黑眼圈上,頓了頓,道:“你似乎精神欠佳。”

    池以歌道:“正常,要是有個醉鬼半夜敲門,把你從夢裏弄醒,你現在的心情也不好好到哪裏去的。”

    季錚:“抱歉。”

    池以歌專心對付她碗裏香噴噴的粥,自動迴避了他喝醉酒之後爲什麼好好的家不回,而非要跑到她這裏來這個問題。

    昨天晚上安頓完季錚,她以爲自己後半夜會徹夜無眠,但實際上,她睡得很好,一夜無夢躺到了大天明。

    她跟季錚之間那點事,真要說起來,算是小說裏最常見的青春期愛情故事。

    只不過那些愛情故事裏,男女主人公應該一路順順利利地從校服走向婚紗,而她和季錚,卻像許多校園情侶那樣,在畢業季灰溜溜地邁進了分手。

    季錚高中的時候桀驁不馴,池以歌恨不得套根繩子在他脖子上,省得他那天掘個坑把自己埋進去了,還屁顛顛地自個兒往上撒把土,但照着昨天他家小孩兒的說法,季錚這六年簡直像是換了個人,如今混得人模狗樣的,池以歌總算不用擔心,她哪天得跑去局子裏費盡心思把他撈出來。

    她猶豫不決地想,撇開那層關係,她和季錚或許也還算是老同學,以後路上碰見,大約也能和和氣氣地說聲“你好”、“再見”。

    所以,面對他的時候,她大可以不用像昨天那麼緊張,表現得活像是撞見了欠下鉅款的債主。

    季錚認命地打開那袋乾巴巴的麪包嚼了一口,“昨天晚上,我沒有太給你添麻煩吧。”

    池以歌沉浸在自己的思維裏,一時沒反應過來,聞言張嘴答道:“啊,也還好,你昨天不是喝醉了嗎,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我才把門打開,你就衝了進來跪在地上抱着我的大腿不放,我想扶都扶不起來。”

    季錚:

    他僵硬地道:“這不可能。”

    他曾經預想過無數個與池以歌重逢時的場景,但絕對不包括她剛剛形容的那一種。

    池以歌眨了眨眼,隨口胡諏道,“看來你生活壓力挺大,昨晚你還邊哭邊喊我爸爸來着,那叫一個真情實感,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不承認你這個大兒子。”

    季錚手裏的麪包被他捏出來一個深深的印子。

    池以歌憋着笑繼續忽悠:“你要是不信,你昨天哭溼的那條褲子我還扔在洗衣機裏沒洗,要不待會兒帶你去看看”

    季錚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都以爲,池以歌是一隻軟乎乎的小兔子,然而養熟了之後他才發現,無論是六年前還是六年後,這隻兔子嘴裏長的永遠都是一口鋼牙,就連手裏揮着的那根胡蘿蔔,裏邊包裹着的都該是根狼牙棒。

    季錚看穿了她眼底的促狹,他緩了口氣,反問她:“我剛纔在洗手間的鏡子裏,看見我額頭上怎麼青了一塊兒。”

    池罪魁禍首以歌拿勺子的手一頓。

    她心虛地往他額角掃了一眼。

    她昨天把季錚往瑜伽墊上推的力道似乎大了些,好像不小心讓他撞着了椅子腿來着。

    季錚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池以歌沉默了片刻,默默把自己手邊剩下的一碟小籠包往他的方向推了推。

    “所以說,季錚昨晚喝醉酒在你這兒睡了一夜,你們倆就什麼事都沒發生”聞溪卸下帽子和口罩,趴在櫃檯上撥弄着那些零零碎碎的小飾物,“我就說季錚根本是長了個狗鼻子,南市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怎麼你纔剛回來,你們就撞上了呢。”

    池以歌:“都跟你說了昨天是湊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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