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女士,這樣真的不可以。”郝好搖了搖頭,果斷的拒絕了趙翠蘭的要求。
他甚至都有些不想代理這個案子了,但一想到那4萬多塊錢的收入,他又把那個念頭扔到了大西洋裏。
趙翠蘭兒的臉色一暗,又準備祭起眼淚大法。
郝好頓感頭疼不已,連寧丹都偷偷的像他使了個眼色:乾脆這個案子別收了。
郝好回看了寧丹一眼,無奈的笑了笑:4萬多塊錢呢,怎麼能不收呢。
寧丹:你可想好了,這個人可不好惹。
郝好:放心吧。
兩人用眼神交換過意見,然後郝好對趙翠蘭說道:“這樣吧,你先付2萬,剩下的25,000到終審判決下來之後再付。”
趙翠蘭那本已撇開的嘴立刻收了回來,然後她希冀的看着郝好:“郝律師,您看1萬塊錢行不?我實在是一次拿不出來那麼多。”
當趙翠蘭將首筆律師費的金額又腰斬了一半後,連郝好的眉頭都已經皺起來了:“張女士,如果這樣的話,你還是去另請高明吧。”
趙翠蘭一件郝好的樣子,就明白自己的要求已經越過了郝好的底線了。
於是第三次祭出了哭訴大法,她一邊用手抹着眼淚,一邊偷眼觀察着郝好,然後用近似於乞求的聲音說道:“郝律師,我最多真的只能拿出15,000,要不然家裏老人孩子就得喝西北風了。你看這樣行不?那5000塊錢我也不讓你讓了,等二審判決下來了,我再給你35,000塊錢。”
郝好心中實在有些不耐了,但他又不想放棄這即將到手的15,000塊錢的收入,只好咬着牙認可了趙翠蘭提出的建議。
一聽到郝好同意自己只需要先交15,000塊錢的律師費,趙翠蘭的臉上立刻露出了燦爛的笑容:“郝律師,謝謝你,真的太謝謝你了。你真是個好人。”
郝好見趙翠蘭給自己發了張好人卡,心中不由呵呵了兩聲。
在趙翠蘭辦理完了委託手續,交過了1萬5千塊的律師代理費,郝好開始正式的介入案件。
在翻看了一審判決書後,郝好心裏已經有了想法:這案子是不能繼續進行二審的。
一審判決非常的明確,認爲宋光明和華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駁回了趙翠蘭的訴訟請求。這個判斷從法律上講沒有問題。因爲原告起訴時的訴訟請求,就是要求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既然無法確認勞動關係,駁回訴訟請求也就正常了。
繼續打二審,必須得按照一審的訴訟請求來,那麼,最好的結果其實就是發回重審,但很大的結果還是駁回上訴。
不打二審,那麼就只能從頭走了。
依據規定,只要有了社保中心的認定宋光明屬於因公死亡,後面的賠償就不會存在任何的障礙。
趙翠蘭聽過郝好的建議後,毫不猶豫的點了點頭:“郝律師,你說怎麼辦就怎麼辦,只要能拿到賠償就行。”
趙翠蘭心滿意足地離開了。
“這種人比較難打交道。”寧丹看着送走趙翠蘭回來的郝好說道。
郝好微笑着點了點頭,“我明白。”
郝好並非在敷衍寧丹,而是他真的明白,像趙翠蘭這種人確實比較難以打交道。
他們非常看重眼前利益,而且喜歡聽順耳的話。
因爲喜歡聽順耳的話,在上次郝好所說的索賠金額低於了別人告訴他的金額後,她就不高興的離開了。
郝好不用想就知道,如果案子最終沒有達到她的預期,她一定會來找自己的麻煩。
對此,郝好他是一點都不擔心。他敢告訴趙翠蘭,最終可能獲賠的金額,並且敢於接下這個案子,心裏還是有些數的。
“這種人太看重利益了,官司打贏了,等到付錢的時候,她也不一定會痛快的付錢。”寧丹說道。
“我不怕,大不了起訴她。”郝好一副成竹在胸的樣子。
“那好吧。”寧丹已經不好,再說什麼了,她低下頭繼續忙起了自己的事情。
再郝好埋頭於案件的準備工作時,華豐房產中介韓雪兒的電話打了進來。
電話中韓雪兒詢問郝好下是否有時間,他已經聯繫過了房主,雙方可以共同就房屋價格進行面談。
郝好當即就答應了下來。
“師姐,我先走了。”郝好快速的收拾了一下東西,然後提起電腦包和寧丹打了聲招呼,就匆匆忙忙的離開了律所。
按照韓雪兒提供的地址,郝好很快就來到了華豐房產中介公司。
郝好到來的時候,一箇中年胖子正和韓雪兒有說有笑聊着天。
一見郝好進來,韓雪兒連忙站起了身,把中年胖子介紹給了郝好,“郝先生,這位是錢先生,紫亭花園9號樓1單元1701室的業主。”
然後她又對中年胖子說道:“錢先生,這就是有意向購買您那套房的郝先生。”
錢胖子笑眯眯的和郝好握了握手後,上下打量了一下郝好,有些自嘲的說道:“郝先生年輕有爲啊,年紀輕輕地就有能力自己購房了。可不像我,碌碌無爲的半輩子,還一事無成。”
“錢先生過獎了。”郝好謙遜的回了一句,但沒有接錢胖子的茬兒。
兩人一落座,郝好就直奔主題,“既然錢先生過來了,我想看一下房本行嗎?”
“沒問題。”錢胖子答應的很快,隨後把一直拿在手裏的大紅本遞給了郝好。
二手房交易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確認對方對房屋是否有出售的權利,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查看對方的房產證或者不動產證。
雖然房屋中介此前已經確認過,但作爲買房人還是有必要再確認一下的。
當然了,僅僅查看是不行的,最好再通過房管局查詢確認其真實性。
二手房交易的第二件事情,就是確認該房屋是否有共有人,特別需要了解的是:該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而是否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往往在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是看不出來的。只能要求對方出示結婚證,來判斷房屋購買的日期是在婚前還是婚後。
依據我國現行婚姻法律和相應的司法解釋,一般情況下,婚前購買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婚後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當然也有例外情況,比如父母贈與、雙方有約定等等。這些,在購買二手房時,都是應該考慮到的。
要不然,因爲共有人不同意從而導致買賣合同無效,那纔是麻煩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