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買宋 >第一百八十三章 醉裏挑燈看劍
    聽完文舉生們所寫的《從軍行》後,在所有人滿懷期待的目光注視下,懷着一絲緊張忐忑的心情,李小魚是慢慢上前去,李師師那同樣一臉好奇,甚至有些小小激動的目光中,將自己這第二場比試所寫的第一首詞,交給了她,笑着說道。

    “師師姑娘,這是我的第一首作品,可能有些難度,又要麻煩你了。”

    聞言,聽得李小魚這麼說,愈發好奇之下,李師師是趕忙接過他遞過來的這首詞,盈盈笑道。

    “是嗎?那師師可還真是期待,公子這第一首詞到底寫得怎樣啊,想來以公子的才華,應該不會讓大家失望吧。”

    說着,李師師就是展開手中的詞稿,心情激動的看了起來。

    李小魚所寫的這首詞名爲《破陣子》,不出意料,是抄自宋朝大詞人辛棄疾,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入選了語文課本,每個上過學的人幾乎都耳熟能詳。

    這首詞嚴格意義上並不算一首邊塞詩,不過邊塞詩並不一定非要描寫邊塞,只要與邊疆戰場等意向有關就行,主要表達愛國的情懷,所以,這首詞無疑也是非常合適的。

    因爲整首詞表達了作者對沙場生涯的追憶,表達了作者渴望殺敵報國、收復失地的理想,通過創造雄奇的意境,生動地描繪出一位披肝瀝膽、忠一不二、勇往直前的將軍形象。

    所以看罷之後,李師師也是不禁肅然起敬,不僅驚歎李小魚的絕世才華,更欽佩他偉大的愛國情懷,心想怪不得,怪不得他有如此才華,卻去考武舉,原來他一直渴望在沙場上建功立業,收復失地,殺敵報國啊。

    想着,心懷欽佩之下,李師師也是不由自主的出聲讚歎道。

    “公子之德行真是令師師肅然起敬,不僅才華橫溢,而且心思社稷,武舉生裏有你,真是我們大宋之福也,相信以公子之才華,在未來必將光耀天下,爲我們大宋建立一番不世功勳的。”

    聞言,李小魚也是有絲不好意思的罷手道。

    “哪裏哪裏,師師姑娘過獎了,未來的事誰說的清楚呢,還是說現在吧,這首詞對姑娘你沒難度吧?”

    聽得李小魚問起,李師師稍稍皺了皺眉後,這才重新展顏笑道。

    “公子,實不相瞞,你這首詞太過豪情萬丈了,以前師師從未演唱過,對我來說,是有些難度,不過還請公子放心,師師一定盡力而爲,力求不辜負公子的期望的。”

    點了點頭,李小魚也是鬆了口氣,笑着說道。

    “那就好,就多謝師師姑娘了,那我就不耽擱你了,你準備一下吧,我在一旁洗耳恭聽,期待姑娘的佳音。”

    “嗯~~”

    說着,目送着李小魚退到一旁等待後,李師師也是神情重新變得肅穆起來,再次將李小魚的詞稿拿過來細細看了幾遍,體味詞中的真義,將之銘記在心,準備演唱。

    在這一瞬,她本來原本嬌弱的眼神,是驟然變得凌厲起來,透露着一絲巾幗鋒芒,同時,十指舞動,如蝴蝶穿花,再令所有人眼花繚亂的目光中,撫動身前的古琴。

    立時間,琴聲錚錚,如刀劍爭鋒,響徹在所有人的耳旁,只此一瞬,便抓住了所有人的耳膜,讓得他們下意識的屏住呼吸,細細聆聽起來,大氣也不敢喘,生怕破壞這一氣氛。

    而入金鐵之音的琴聲過後,很快,李師師悠揚的歌聲也隨之響起,這一刻,她的嗓音也不再空靈,而是夾雜着一絲金屬的質感,柔中帶剛,頃刻間,便見所有人拉進了李小魚這首《破陣子》所描繪的宏大場景中。

    “醉裏挑燈看劍,夢迴吹角連營。八百里分麾下灸,五十弦翻塞外聲。沙場秋點兵。”

    “馬作的盧飛快,弓如霹靂弦驚。了卻君王天下事,嬴得生前身後名。可憐白髮生……”

    “……“

    而瞬間,李小魚這首場面宏大,充滿着豪邁意味的詞,也是再度讓得大家震驚了,感覺頭皮發麻。

    所有人都是不由自主的便將自己代入了詞中的主人公,幻想着自己置身於邊疆戰場,醉裏挑亮油燈觀看寶劍,夢中聽到軍營的號角聲響成一片,把牛肉分給部下享用,讓樂器奏起雄壯的軍樂鼓舞士氣,這是秋天在戰場上閱兵。

    戰馬像盧馬那樣跑得飛快,弓箭像驚雷一樣震耳離弦,一心想完成替君收復國家失地的大業,取得世代相傳的美名,可惜壯志難酬,白髮已生。

    真的是太好了,聽完李師師的演唱後,所有人都是熱血沸騰,心馳神往,雖然很多人因爲重文輕武的緣故,是絕不會做出這個決定,但是,雖身不能至,但心嚮往之啊,同樣再次激起了大家強烈的愛國情懷。

    需要說明,這首詞是原作者辛棄疾失意閒居信州時所作,在辛棄疾21歲時,就在家鄉歷城參加了抗金起義。

    起義失敗後,他回到南宋,當過許多地方的長官,在地方上,他安定民生,訓練軍隊,極力主張收復故土,卻遭到排斥打擊。

    後來,他長期不得任用,閒居近二十年,公元1188年,辛棄疾與陳亮在鉛山瓢泉會見,即第二次“鵝湖之會”,此詞就是作於這次會見又分別之後。

    可能有人會說,現在金人還沒有南侵,哪來的收復故土,這首詞拿出來會不會有些不合時宜。

    其實不然,收復故土這個概念,一直貫穿於整個宋朝,不管是南宋還是北宋都一樣,只不過南宋是主張收復中原,將被金人奪取的土地給搶回來。

    而北宋的話,則是主張收復燕雲十六州,因爲燕雲十六州的地理位置太重要了,沒有這道防線北宋在遊牧民族面前,等於門戶洞開。

    爲此,宋太宗都御駕親征過,只可惜,最後玩崩了,高粱河一戰慘敗而歸,徹底將趙二嚇破了膽,再也不敢輕易北伐。

    但是,朝中包括民間的一些有識之士,莫不想將這塊故土給收回來,只不過主戰的聲音一直被主和的聲音壓制而已。

    所以,這首詞中所提到的收復故土的概念,在這裏也是行的通的,並不突兀。

    而且這首詞也確實寫得好,以兩個二、二、二的對句開頭,通過具體、生動的描述,表現了多層情意。

    第一句,只六個字,卻用三個連續的、富有特徵性的動作,塑造了一個壯士的形象,讓讀者從那些動作中去體會人物的內心活動,去想象人物所處的環境,意味無窮。

    爲什麼要喫酒,而且喫“醉”?既“醉”之後,爲什麼不去睡覺,而要“挑燈”?“挑”亮了“燈”,爲什麼不幹別的,偏偏抽出寶劍,映着燈光看了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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