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買宋 >第三百零一章 深受影響
    當然,這裏需要插一句,前面說到了遼朝的一些政治文化習俗,其中提到了它們的科舉考試,這其實很有意思的,可以給大家簡單科普一下,因爲它們的科舉考試其實跟我們是有一些不同的。.kingho

    首先,大家都知道了,在古時候,我們是儒家文化爲尊嘛,向外輸出的也是儒家文化和思想。

    自然,遼朝也不例外,很是受了這方面的影響。

    而隨着儒家思想的地位在遼朝不斷提高和遼朝科舉制度的不斷完善,儒家文化在遼朝統治域內得到了廣泛傳播,影響日益擴大,誦經習儒已經逐漸成爲那時遼朝社會生活中的時尚。

    的確,儒學的發達,學校的設立,科舉的實施,不僅提高了北方遊牧社會的文化素質,更是促進了北方遊牧社會的進步,而且隨着儒家文化影響到北方遊牧社會的諸層面,北方遊牧社會與中原漢族社會之間的文化差距逐漸縮小,爲民族的大融合鋪平了道路。

    顯然,在這一過程中,遼朝科舉制度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要知道遼朝是以武立國,在建國之初,兵勢方張,庶事草創,“禮之用未遑”,尚未觸及科舉制度。

    至太宗會同元年取得燕雲十六州之後,遼朝爲了穩定統治,適應當時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始在南京地區署置科舉制度,以收漢族、渤海族士人,充實遼朝官僚機構。

    此後,經世宗、穆宗的政治變亂,導致科舉之事設廢無常,隨宜性較強,直至景宗保寧八年“詔南京復禮部貢院”,遼朝科舉制度才逐步穩定下來。

    聖宗統和六年“詔開貢舉”後,遼朝科舉制度由帶有隨宜設置的傾向走向真正意義上的制度化,由此科舉制度不斷走向完善和更加成熟,在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中的地位也愈加凸顯。

    也就是說,遼代科舉是至聖宗耶律降緒統和六年,方行貢舉。

    其規制“頗用唐進士法取人”,意思就是,遼代的科舉制度是大致仿照了唐代的科舉制度的。

    最初每冬只放進士一二人,開泰元年後逐漸增加取士人數,每科錄取5070人左右,並規定契丹人不準應試。

    取士人數最多時,達一百三十餘人。

    進士分甲、乙兩科,最初只設鄉貢、禮部試二級。

    到了重熙五年十月,巡興宗耶律宗真在丞相張儉的建議下,以日射三十六熊賦、幸燕詩爲題,試進士於廷,廷試亦成爲遼之科舉制度。

    舉資料記載,遼代約開貢舉56次,所取狀元可考者53人。

    56次貢舉,對於一個先後存在209年的少數民族掌權的朝代而言可謂不少。

    但是需要說明,在那時進士出身,真正任命爲官者,卻少得可憐,可見遼統治者對科舉的真正含義還缺乏科學的研究,又因遼之契丹文難考,保留的遼代科舉資料又甚貧乏,作者菌也只查到這麼多,也就只能粗略的給大家說一下,至於具體如何的話,還是期待有更多的發現吧。

    與此同時還有金代,畢竟宋遼金三個國家嘛,同一時期,算是相輔相成了,提到大哥自然少不了二哥,也的確,金代的科舉制度是在總結了遼代的科舉制度的經驗教訓後建立的。

    “遼起唐季,頗用唐進士法取人,然仕於其國者,考其致身之所自,進士才十之二三耳”。

    就是說,遼代雖然沿用唐朝科舉制度而行科舉,但進士出身被任命爲官的,也只不過十分之二三,科舉只不過是個擺設。

    “金承遼後,凡事欲軼遼世,故進士科目兼採唐宋之法而增損之,其及第出身,視前代特重,而法亦密焉”。

    就是說金代科舉雖採唐宋之制但能揚長避短,對進士出身者能予器重,而法亦非常嚴密。

    金在開國之初,考試分詞賦進士、經義進士兩類。

    詞賦進士考試、詩、策論各一道經義進士考經義、策論各一道。

    錄取名額不定,考試亦不定期。

    到天會五年,金軍佔領河北、河東之後,官吏貧缺,急需補充。

    金太宗便根據遼、宋舊制的不同,下詔對南北士人各以其素習之業取士,號稱“南北選”。

    至天眷元年五月,熙宗亦下詔,命南北選各一詞賦、經義兩科進士。

    天德二年將南北選合而爲一,並取消經義、策試兩科,專以詞賦取士。

    到世宗完顏雍時,科舉考試得以進一步改革:一是增加了時務策,海陵王時科舉不考時務策,“士人不以策論爲意”,影響了人才質量,爲此世宗提出“並答時務策,觀其議論,材自可見,卿等其議之”,故官員缺額較少,後罷掉南北選,每科取士不過六七十人,官吏缺員嚴重,有鑑於此,世宗便命“自今文理可採者取之,毋限於數。”

    自此後,第科取士名額增加,至大定二十八年取士達56人,承安二年,高達925人。

    三是增設女直進士科,即策論進士,這是專爲女真人設立的考試科目,該科設於大定十一年初只試策,每場一題,用女真大字,後又增試詩或論,用女直小字。

    可以說恆古以來,採用少數民族文字進行科舉考試,這在我國曆史上算是一大創舉。

    而本科設立後,首次考試在大定十三年舉行,共錄取徒單鎰等27人。

    所取之士全部被任命爲女直字教授,充實和加強了女真族的師資隊伍,同時對女真族的文化開發亦起了重要作用。

    所以,金一代名士,多由此科出身。

    並且金代科舉制度考試分4級進行,即鄉試,府試、會試和殿試。

    鄉試的名稱始於金,當時把縣試當鄉試,縣令爲試官,及格者才能應府試。

    府試原爲六處舉行,後增至十處。

    府試合格者才能參加在首都舉行的考試,即會試。

    泰和二年定製度,會試策論3人取一人,詞賦經義5人取一人。

    會試中選才得應舉殿試,而金代初年無殿試,從天德二年開始增設殿試科,除進士諸科外,還有律科、經童科、制舉、武舉等科目。

    進士及第後,都要從基層的小官吏作起。

    大定時還特規定,地方府一級少尹及中央政府的令史要從進士出身的小官中選用。

    至於中高級官員京主要從進士出身的低級官吏中選拔。

    如此積數十年努力,吸引了大批漢族士人通過科舉踏入金朝仕途。

    使金朝的官員成分發生了很大變化。

    尤其是“世宗、章宗之世,儒風丕變,庠序日盛,繇由科地位至宰輔者接踵”,從而改變了創業階段主要由無文化的軍人掌權的局面,對促進金朝政局穩定、文化的發展起了極爲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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