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買宋 >第三百三十一章 中外對比
    其實,前文說了那麼多,什麼改土歸流和少數民族的政權問題,其實總結起來就一個核心,那就是中央與地方政權的演變,因爲這裏面有着相當複雜的關係。

    因爲中央與地方的關係是一個植根於每個國家的社會體制中,直接關係着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

    科學處理中央與地方關係是當前政治文明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一個難點和重點。

    中央與地方關係的權限劃分是否合理妥當,直接關係到國家的治亂興衰。

    像是馬克思主義認爲,國家是一種制度性的權力運作機構,是暴力機器,是一個階級用來鎮壓另一個階級的有組織形式的暴力,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而政府呢,即是國家機器運作的樞紐,是一個國家爲維護和實現特定的公共利益,按照區域劃分原則組織起來的,以暴力爲後盾的政治統治和社會管理組織。

    政府作爲統治階級行使國家權力、實施階級統治的工具,是隨着階級和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

    隨着國家的發展和社會政治、經濟生活的日益複雜,政府的職能將不斷擴大,政府機構也逐步完善;隨着國家的消滅,政府也將而消亡。

    在我國當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形態下,政府的存在是必要的。

    政府作爲國家機器的最主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政權機構中的行政機關,具有鮮明的階級性,它的職能是代表統治階級實行政治統治和管理社會公共事務,以實現國家意志。

    政府權力指是統治階級在實行階級統治和實現國家意志的過程中所具有的各種行政權力的總稱。

    政府權力伴隨政府的產生而產生。它是統治階級實現統治的最重要渠道,也是國家政治體系構建的最基本要素。

    在這裏作者菌也可以簡單的給大家講解一下這裏面的關係,首先是中央政府權力。

    衆所周知,中央政府,是指統治階級管理一個國家全國事務的國家機構的總稱。

    中央政府通常的作用負責全國事務,如起草國家憲法和適用全國的法律、負責國防、外交以及代表本國和其他國家簽署條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政府是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並報告工作。

    中央政府權力是中央政府實現國家管理的最重要手段,它是國家的產物,伴隨政府的產生而產生。它包括國家的國防、外交、財政、內政等各種行政職權和其他特殊權力。

    其次是地方政府權力,地方政府的話,即中央政府的對稱。

    漢語中,相對中央政府而言即有地方政府簡稱“地方”,指管理一個國家行政區事務的政府組織的總稱。

    中國,地方政府的權力來自於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權力受限於中央政府,具有有限的權力,如制定地方稅收政策、實行有限的立法等等。

    不同的是在我國,地方政府權力是不盡相同的,如民族自治地區較一般的地方政府具有較大的權利如立法權等。

    而香港和澳門在脫離殖民統治以後成爲特別行政區,和同行政地位的省和直轄市相比,中央政府則給予了更大的權力。

    中國的地方政府除特別行政區以外分爲三級即省級、縣級和鄉級。

    中國大陸地方政府自1950年開始至1980年代,除直轄市以外,實際以三級爲主,三級和四級並存。

    到了1980年代以後轉爲四級爲主,三級和四級並存。

    至於中央政府權力與地方政府權力的關係的話。

    需要說明,在我國,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一直是國家結構中的最基本的關係之一,而作爲其執行國家和地方管理的最重要手段權力的分配也就作爲了二者關係的關鍵。

    在當代世界的絕大多數國家,它都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實質上是統治階級內部的一種經濟政治利益關係。

    近代歷史的發展證明,隨着統一的民族國家的建立,國家的利益也開始形成,並且以國家意志的形式表現出來。

    但在統一的民族國家形成以後,國家的利益並不能包括一國之內的所有利益,即並不能取代全部的地方利益,在國家的政治經濟生活中,客觀上就有一個如何處理國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關係問題。

    一般說來,在任何國家,中央政府都是國家利益的代表者,代表國家的根本國家利益和地方利益之間的權力關係自然地就表現爲中央與地方的利益關係和矛利益和整體利益。

    而地方政府則是地方利益的代表者,代表一個地方的特殊利益和局部利益。

    因此,在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這種權力利益關係和矛盾往往也是民族關係和矛盾的一種反應和表現。

    中央權力與地方權力共存,地方權力受制於中央權力,這就是當前我國中央與地方權力關係的基本體現。

    當然,這裏還需要給大家簡單的說一下,西方中央與地方權力關係的主要類型。

    在西方國家中的話,中央與地方關係,從靜態角度看,其國家結構分爲單一制和聯邦制兩種形式。

    其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爲集權制和分權制,結合國家結構和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劃分,西方國家中央與地方關係大致有聯邦分權模式、單一集權模式、單一分權模式三種形式。

    首先是聯邦分權模式。

    怎麼說呢,聯邦分權模式以現代的美國、德國爲典型。

    聯邦分權模式是一種實行時間最長的、已相當成熟的聯邦制的典型模式。

    世界上實行聯邦制的國家有20多個,包括墨西哥、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美國、瑞士、德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奧地利、俄羅斯等國家。

    佔主權國家總額的110左右,但它卻包括了全世界近12的土地和13左右的人口。

    其次是單一集權模式。

    英國和法國同是典型的單一制國家,它們具有單一制國家的共同特點。

    共性並不排斥英、法兩國單一制的個性。

    這種個性是兩國不同的歷史和國情所決定的。

    就中央與地方關係而言,法國和英國一起分別代表西方單一制國家中的兩種不同形式的中央與地方關係。

    還有單一分權模式。

    這種模式以現代英國、戰後日本爲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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