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買宋 >第四百五十一章 市鎮
    總之,隨着江南市鎮僱傭羣體規模的壯大及其職業結構的多樣化,其社會等級關係也日趨明顯,其中既有同行僱傭人員之間的職業等級,也有不同行業之間的行業等級,以及整個僱傭羣體在社會體系中的等級關係。

    而且如果我們從職業等級關係來看,同一行業中,職業分工的不同會導致僱傭人員之間社會地位的差異。

    這在典當業中表明得相當明顯。

    明清時期,江南市鎮的典當業因工商業的需要而顯得十分活躍,幾乎稍具規模的市鎮,就有相應的典當鋪。

    至於那些繁華的市鎮,典當業更爲發達。

    如太倉州的璜涇鎮,蘇州府的外岡鎮和平望鎮,杭州府的塘棲鎮,湖州府的南潯鎮,嘉興府的濮院鎮和當湖鎮,以及兼跨湖州、嘉興兩府的烏青鎮等,都有規模較大的典當鋪。

    在璜涇鎮,“陸遠湖開宏亨典”;在外岡鎮,“徽南人姚南青啓質庫於鎮之北街”。

    在平望鎮,康熙時休寧人汪匡漢開張典業;塘棲鎮“財貨聚集”,“徽杭大賈視爲利之淵藪,發典、頓米、貿絲、發車者,駢臻輻湊”;當湖鎮有黃藍圃,“本新安籍,先世以質庫業遷當湖,兄弟六人殷富”。

    至於烏青鎮,據有關學者的考證,在明萬曆年間,該鎮有9家當行。

    典當業不僅有爲數衆多的僱傭人員,而且其行業內部存在着嚴格的級別劃分和等級關係,“典當內部對於使用人員,按等列級”。

    一般情況下,典當鋪僱員按所從事的具體工作不同,被劃爲四個級別。

    其中,第一級別是經理,俗稱“管事”,管理典當的全部事務。如前文提到的外岡鎮永昌典鋪總

    管王某和同時經理劉氏在朱家角、南潯兩鎮所設典鋪的王明楠,都屬於這一級別;第二級別包括營業員和管理員,俗稱“內缺”和“外缺”,前者又分爲“首櫃、二櫃、三櫃、四櫃”等,負責日常營業活動;後者分爲“管包、管錢、管賬”等,負責保管、出納、會計等事務。

    如濮院鎮“典當司櫃多徽州人”,卷七,雜流,金陵黃墅鎮富戶孫姓有典庫,僱有掌會計者。

    這裏所說的“司櫃”和“掌會計者”,分別屬於外缺和內缺;第三級別爲輔助營業人員,俗稱“中缺”,負責“寫票、清票、捲票、掛牌”;第四級別爲學徒,承擔各業苦累繁複的雜務,如尋當、印包、打掃衛生等。

    這類人員按進當鋪日期之先後,彼此又有等級之分。

    從第一級別到第四級別,地位從高到低逐次降低。

    第一級別的管事地位最高,而學徒則地位卑微。

    擔任管事者,不僅需要從事典當業多年,具有豐富的經驗,而且要“稍具名望者,方能勝任而愉快”。

    再以葉明楠爲例,其“自奉節儉,而好爲善,居鄰李某子幼孤,鬻之翠微庵爲沙彌,明楠出鍰贖歸,月給其資,至自立而後已。

    又同村嚴氏女,嫁後而三年寡,遺兩雛,赤貧無以存活,覆按月贍給之,完其苦節,其長厚類如此”。

    從葉明楠出資贖人、贍養孤兒寡母三人的一系列行爲可以看出,他在整個秀水縣中不僅擁有一定的財富,也享有較高的聲望。

    在其他行業,其僱傭人員等級關係也是如此。

    如在松江府朱家角鎮的服務業中,從事剃頭、樂人、土工、穩婆等工作的僱傭人員地位低下,甚至被稱爲“賤者”:“男工之賤者曰剃頭、曰樂人、曰土作;女工之賤者曰穩婆,亦曰老孃、曰喜嬪。”

    從行業等級關係來看,市鎮不同行業之間的良賤之別,亦使得僱傭人員在社會地位上呈現高低之分。

    相對於其他行業的僱傭人員,諸如踹布業、榨油業等體力型行業的僱傭勞動者在市鎮社會中倍受歧視,社會地位低下,稍有身份和地位的人一般情況下都不願應僱。

    腳伕,“不僅本地的上流人物,還有那些相當體面的農民階層,都避免幹當衆挑擔或推車運送沉重產品這樣的體力活兒”,甚至“閭里恆恥與爲伍”。

    踹匠,在一些碑刻資料中被提及時,也多是用“單身烏合不守本分之輩”、“散漫無稽”、“俱系愚民”等之類的詞語。

    從整個市鎮的社會等級關係來看,僱傭羣體與官僚、貴族之類的特權階級和擁有雄厚資產的富商大賈和手工業主相比,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都不具優勢,屬於社會的中下層。

    具體而言,僱傭羣體內部諸如管理類僱傭人員以及一小部分從僱傭人員轉化而來的小商小販、作坊主,一般具有一定的資產,過着較爲寬裕的生活,屬於社會的中層;其餘的一些工匠、苦力之類的,收入來源不穩定,家產微薄,屬於社會的下層。

    但是這一內部的社會等級關係具有不穩定性,其等級關係並不是一層不變的。

    隨着市鎮社會經濟的發展,一部分破產的手工業者或小商小販淪爲了僱傭勞動者,其地位由社會中層降爲下層;也有一部分人從僱傭人員變爲了小商小販或作坊主,上升爲社會的中層。

    這個流動過程是雙向的,也是持續進行的,而決定着這一社會地位變化的正是他們手中資產的變化。事實上,僱傭羣體內部的等級關係與他們的財富擁有量有着密切的關聯。

    由此,隨着僱傭羣體活躍於明清江南市鎮經濟和社會的各個領域,市鎮的經濟和社會也隨之發生了變化。

    一方面,市鎮商品經濟開始向農村滲透,農村經濟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桑、棉等經濟作物更加廣泛種植,原本作爲家庭副業的絲、棉紡織業逐漸成爲農民的主業。

    同時,市鎮居民結構也出現了新的特點,市鎮市民羣體開始不斷壯大;另一方面,僱傭羣體的發展壯大使得市鎮的社會矛盾也時有激化。

    像是明萬曆年間,石門鎮發生油坊工匠“糾黨數十人,劫楊晨家,蹴其婦墮樓而死”的事件,一鎮皆驚,“羣起而縛之”

    至康熙初年,楓涇鎮的染、砑匠“擾害閭里,積憤不可遏”,當地居民“糾衆斂巨資,閉里門、水柵,設計憤殺,死者數百人”。

    這些僱傭人員常常逞其拳勇,擾害閭里,給市鎮社會治安帶來了隱患。

    同時,部分僱傭人員聚衆賭博、嫖娼等,也給市鎮社會風氣造成了不良影響。

    當然,這是明清時期的江南市鎮,而咱們這部書講的是宋朝年間的故事,所以回溯到宋朝年間的話,那時的江南市鎮有時另一番風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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