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買宋 >第四百五十三章 豐富多彩
    就像前面說的,青龍鎮在北宋中後期已是著名的市鎮,進入南宋後更顯繁華,鎮區規模不斷擴大,街坊佈局日趨完整。

    像是顧清的《正德松江府志》卷9《鎮市志》謂該鎮“有治、有學、有庫、有倉、有茶場、酒坊、水陸巡司。鎮市有坊三十六,橋三十,橋之有亭宇者三,有二浮圖,南北相望。”

    也就是市區裏面分爲36坊,這已遠遠超過了同期一般縣級城市的規模。

    到了南宋後期,迪功郎應熙在《青龍賦》一文中曾對該鎮市區的佈局和繁華景象作過一番生動的描述,其中略雲:“粵(即“越”)有巨鎮,其名青龍。控江而淮浙輻輳,連海而閩楚交通。??市廛雜夷夏之人,寶貨當東南之物。??闤闠繁華,觸目而無窮春色。寶塔懸螭,亭橋架霓。臺殿光如蓬府,園林宛若桃溪。儷梵宮於南北,麗琳宇於東西。綺羅簇三島神仙,香車爭逐;冠蓋盛五陵才子,玉勒頻嘶。??龍舟爲海內之盛,佛閣爲天下之雄。騰蛟踞虎,嶽祠顯七十二司之靈神;闕里觀書,鎮學列三千餘名之學士。龍江樓,四宜樓,隨目寓以得勝;勝果寺,園通寺,遣俗慮以忘憂。??風帆乍泊,酒旗頻招,醉豪商於紫陌,殢美女於紅橋。“(注:該文見《嘉慶松江府志》卷2《鎮市》“青龍鎮”條。)從中不難想見當時青龍鎮的繁榮景象。

    所以上海鎮是南宋後期迅速崛起的。

    史稱該鎮“襟海帶江,舟車輳集”,市區“有市舶,有酒庫,有軍隘、官署、儒塾、佛仙宮館、甿廛賈肆,鱗次而櫛比”。

    時人董楷在《受福亭記》一文中談到該鎮市區建設的情況時說:“自舶司右趨北建拱辰坊,盡拱辰坊剏益慶橋,橋南鑿井築亭,名曰受福。

    亭前曠土,悉繡以磚爲,一市闤闠之所;其東舊有橋,已圯,巨濤侵齧且迫,建橋對峙,曰回瀾橋;又北爲上海酒庫,建福會坊;迤西爲文昌宮,建文昌坊。文昌本塗泥,概施新甃;盡文昌坊又北,建致民坊;盡致民坊,市民議徙神祠爲改建橋,曰福謙。”

    顯然,受福亭一帶是上海鎮的商業中心,附近坊巷棋佈,錯落有致,且街市道路都已鋪砌磚石,十分整齊。

    同時需要說明,在江南其他地區一些大型市鎮的社會佈局也基本相似。

    如湖州和嘉興府的烏青鎮,“市逵縱橫”;吉州的永和鎮,“闢坊巷六街三市”;平江府的平望鎮,“邸肆間列”;湖州的南潯鎮,“市井繁阜”,分爲七巷;新市鎮,“井邑之盛,賦入之多,縣道所不及”;饒州的石門市,“市井甚盛”;鎮江府的新豐市,“居民市肆頗盛”;臨江軍的肖家峽市,“棟宇相鮮,若臺若亭”等。

    因此在宋代,只有州府級城市實行廂坊兩級管理體制,即將城區劃分爲若干個街區和坊巷設立廂,派遣官員進行管理。

    而縣級城市和市鎮的話,一般只允許設置坊巷和市。

    不過到了南宋的時候,隨市鎮規模的擴大和社區佈局的日趨複雜,江南地區的一些市鎮開始仿效州府城市,私自設立廂級機構。

    如南宋中期,太平州的黃池鎮,“商賈輻輳,市井繁盛。俗諺有云:‘太平州不如蕪湖;蕪湖不如黃池’”。爲了處理日趨繁忙的事務,當地監鎮官“乃擅行剏四廂”。

    當然,本來,宋廷一般在市鎮設立監鎮官,有些由縣尉或巡檢兼管。

    這裏需要給大家介紹一下,其實所謂的監鎮官的話,主要負責商稅、酒稅的徵收,兼領煙火公事,“其餘婚田詞訴並不得受理,輒增置牢獄者重置典憲”,其權力十分有限。

    但這只是早期,因爲由於市鎮社會的複雜化和城市化,一些江南市鎮監鎮官的權力不斷擴張。

    如紹興十四年(1144年),湖州官員以該州管下烏墩、梅溪鎮官“系在文武京官以上,及許斷杖罪以下公事”,要求“人煙繁盛”的四安鎮也依兩鎮例,“差京朝官,許斷杖一百以下罪”,得到朝廷的同意。

    可見,這些監鎮官已擁有一定的治安權和司法權,而這些權力原來都是由縣級政府掌握的。

    江南的許多市鎮先後設立官辦學校,這些學校多由各鎮自行管理。

    至於監鎮官的級別,也呈不斷提升之勢。

    一些規模較大或較爲重要的市鎮的監鎮官多由京朝官或相當級別的武臣充任。

    如青龍、烏青、澉浦、梅溪、臨平等鎮的監鎮官都是已有一定資歷的京官。

    而在任職年限上的話,也像縣官一樣實行三年一任制。

    如《紹定澉水志》記載了該鎮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以後共41任監鎮官的任職情況,其中除了少數因丁憂、罷黜、病故等特殊情況外,其他都是三年一任。

    所以從戶籍及相關的役法管理等方面來看,許多江南市鎮已經採用州縣城市的坊郭制。

    如州縣城市的坊郭商人例有行役,所謂“行”是同業工商戶組織,承擔着向官府提供所需物資的責任。

    而一些江南市鎮也有類似的行役。

    如臨江軍黃池鎮“商賈所聚”,“州縣官凡有需索,皆取辦於一鎮之內。

    諸般百物,皆有行名,人戶之掛名籍,終其身以至子孫,無由得脫”。

    又如嘉定二年(1209年)莫光朝所撰的《青鎮徙役之碑》談到湖州的四安、新市等鎮在差役方面早已實行坊郭法,鄰近的青墩鎮居民也要求獲得相同待遇,終獲批准。

    因此這些都表明,到南宋中後期,相當部分江南市鎮的居民已從鄉村戶籍中分離出來,正式列入城市坊郭戶的範圍。

    至於當時市鎮的社會生活與風氣的話,怎麼說呢,因爲居民的社會生活是市鎮社會形態的具體表現。

    與經濟、人口和社區佈局狀況一樣,南宋時期許多江南市鎮在居民日常生活方面也日益呈現出城市化的特點。

    從教育方面來看,前文已經提到,不少江南市鎮都設有官辦的鎮學和民辦的書院、小學、蒙學等不同形式的學校,如青龍鎮、澉浦鎮、上海鎮、景德鎮、震澤鎮、古步市、桂店等,有的還頗具規模。

    如應熙《青龍賦》稱該鎮“鎮學列三千餘名之學士”,雖屬誇張之辭,但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青龍鎮學的規模是相當大的。

    又如澉浦鎮的鎮學是嘉定十年(1218年)由監鎮官徐之紀創立的,每年冬至,附近士人都要前來參加“序拜鄉飲”。

    甚至一些小規模的鄉村草市也興起了學校。

    如當時的詩人陸游有詩云:“耳目康寧手足輕,村墟草市遍經行。《孝經》章裏觀初學,麥飯香中喜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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