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買宋 >第四百八十章 必然性
      不過,需要說明,這並不唯一,像是黃強在《論古典戲曲題材的繼承性》一文中就有不同的看法。

      他認爲,無論是統治階級高壓政策迫使劇作家在抨擊社會黑暗時只能採取借古喻今的手法,還是戲曲重寫意、重表現、重形式因素的賞心悅目而要求採取衆所周知的故事的“主唱說”,都只限於解釋某一類戲曲作品,並不具有針對所有歷史題材劇作的普適性。

      同時,對於古代戲曲歷史化傾向,他的解釋是:首先是由於劇作家受到強調出處、鄙薄杜撰的文學傳統觀念的影響,明清曲論家好考證本事來源證明了這一點。

      因爲文人喜歡從書本中討生活,以淹通典籍爲傲,自然在戲曲創作中追求有本事可考。

      此二點雖不免偏激之處,但亦有一定道理,與上述原因互補,可以對古典戲曲歷史化傾向的成因作出比較全面的解釋。

      《中國古代歷史劇研究》則主要從文人作爲創作主體的角度分析了古典戲曲偏重歷史題材的原因,認爲這是在文人獨特的心態背景下進行的。

      具體從“失路儒生”進退兩難中的自尊、文人在社會歷史中的自我定位、久蔭不散的黨人心態、反思與感傷交織的遺民心態、發憤情緒支配下的自喻與補償心理五個方面分析。

      同時,文人相互認同的志趣也使得他們對歷史上的文學家題材有着特殊的關愛,並在這類題材作品中表現出一貫的文學創作方法。

      再者,文人的歷史題材戲曲創作也往往在作者強烈的現實功利的直接引導下進行,這幾方面原因從作者角度分析了影響古典戲曲創作的取材傾向,對上述分析是有益的補充,比較深刻地揭示了戲曲本事來源的歷史化傾向之成因。

      而在我國古典戲曲偏重歷史題材這一論斷基礎上,需要進一步考慮,元明清戲曲故事從歷史資料和現實生活中吸取養分的具體途徑都有哪些。

      像是《古典戲曲劇本題材的選取及走勢》、《元雜劇的題材來源分類研究》兩篇文章及《中國古代歷史劇研究》列專節對此進行了總體概述。

      其中《古典戲曲劇本題材的選取及走勢》就分六個方面分析了戲曲故事的本事來源,其中包括:取材於經史、傳記,如《漢宮秋》、《趙氏孤兒》、《浣紗記》、《秋胡戲妻》、《白兔記》、《桃花扇》等。

      取材於詩歌、散文,如《牆頭馬上》、《青衫記》、《長生殿》等;取材於民間故事和傳說,如《桃花女》、《荊釵記》、《東窗事發》等;取材於夢幻、神話、寓言,如《臨川四夢》、《柳毅傳書》、《張生煮海》、《中山狼》等。

      取材於傳奇、話本、筆記小說,如《單刀會》、《紅拂記》、《倩女離魂》、《李逵負荊》、《西廂記》、《雷峯塔》等。

      以及從現實生活中發掘題材,或實錄、或虛構、或改編而進行創作,如《綠牡丹》、《鳴鳳記》、《拜月亭》、《風箏誤》等。

      這個分類稍嫌混亂,相較之下,《元雜劇的題材來源分類研究》中的分類要清晰得多。

      而《元雜劇的題材來源分類研究》以現存162種元代雜劇爲對象考察了戲曲故事的來源,對來源於不同途徑的戲曲本事進行了統計。

      其中來源於歷史資料記載的有65種,近佔總數的一半;來源於小說作品的30種,佔總數的1/4;源於流行在民間的故事和傳說共16種。

      其中除7種還未詳考外,有9種是與歷史人物或小說著作有聯繫的;而本事出於詩歌、散文、戲曲的一共9種。

      在未詳待考的40種雜劇中,從劇情可推測涉及歷史人物的有7種,有小說和民間故事傳說的15種。

      在此基礎上對其取材在總體傾向和類型上的特點進行了分析總結,指出:元雜劇本事來源於歷史和小說的佔有絕對優勢,並且與具有民間故事傳說的敘事性作品構成了元雜劇的題材主流。

      至於《中國古代歷史劇研究》則主要以歷史劇(注:該書中的歷史劇指的是中國古代劇作家所創作的歷史題材劇。

      鑑於中國古代歷史意識的泛化使得“歷史”概念外延擴大,該書中歷史劇的研究對象包括劇中情節有相關文獻依據的《琵琶記》、《荊釵記》、一些具有濃厚神話色彩的歷史劇、絕大部分的三國戲、小部分的楊家將戲和水滸戲。

      以及以荒誕形式表演歷史故事的戲劇)爲對象進行溯源探索,指出歷史劇的原始本事主要源於正史、野史和作品本事三種路徑,這一分類更爲簡明。

      源於正史的歷史劇或直接取材於正史材料,如關漢卿《曹太后死哭劉夫人》雜劇,其題目所顯示的內容今查惟見之於正史《五代史-后妃傳》,而不見諸其他材料。

      或經由野史實現對正史的間接取材,如孔文卿《東方事犯》雜劇,正史《宋史》卷365《岳飛傳》寫秦檜以“莫須有”罪名誣殺岳飛,但不言秦檜夫婦東窗設計及秦檜陰間受罰事,劇中主要情節源於洪邁《夷堅志》。

      或經由歷史小說實現對正史的間接取材,其中對正史的取材有直接取材與間接取材兩種情況,直接取材於正史的歷史劇不參考其他如野史、小說、戲曲、傳說文學作品等相關材料。

      間接取材是指利用在正史基礎上產生的野史、小說、戲劇、傳說、詩文作品等相關材料,並且有可能同時運用多種材料進行多環節綜合的間接創作。

      野史指二十四史正史之外的私人修撰的別史、雜史、雜傳、雜記等,野史作爲本事,可以直接演繹爲歷史劇,也可經由小說、歷史劇而衍化成新的歷史劇。

      正史、野史之外,文學藝術作品以文字形式流傳後世也最易爲後世創作歷史劇提供尋找本事的線索,因此成爲戲曲本事的又一源頭。

      以文學藝術作品爲本事來源,同樣可直接取材,如馬致遠《青衫淚》雜劇直接由白居易《琵琶行》詩演繹而來。

      也可間接取材,或通過既有的歷史劇達到對原始文學藝術作品創作本事的取材,或通過既有小說實現對文學藝術作品創作本事的取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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