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城主大人今天也在摸魚 >第五十三章 “全掃光”戈登(下)
    戈登這貨大概是將裝死反殺的習慣刻印在了基因裏,稍有機會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來秀。

    只不過這一次他撞上了硬茬子,皮皮擔任隊長之後成長良多,已經隱隱有了大將之風,哪怕對手看上去被捆得動彈不得,他也沒有任何鬆懈。</p>

    因此當戈登用未知手段解開繩索、突然從地上暴起發難時,皮皮立即做出反應,用右手長劍輕鬆攔住了他不知從哪裏掏出來的武器,同時左手圓盾向前猛拍,將立足未穩的戈登又拍回了地上。</p>

    “噹啷”</p>

    戈登手中武器摔落在地,發出了清脆的金屬撞擊聲,陳邃擡眼一看,頓時瞳孔猛縮。</p>

    原來那柄武器有着相當奇特的造型,主體是一根樸實無華的鐵棍,兩頭則呈鵝頸形向內微微彎曲,曲柄頂端還有着尖銳的分叉,好似毒蛇吐信。</p>

    其他人顯然是第一次見到這種武器,一個個面露茫然之色,只有陳邃神情振奮,聲音中帶着一絲顫抖道:“物理學聖劍?果然是你——‘全掃光’戈登·弗里曼!”</p>

    陳邃不得不激動,因爲“全掃光”戈登·弗里曼是繼約修亞之後,他遇到的第二個原遊戲中出現過的可招募角色。</p>

    戈登在原遊戲的玩家羣體中也算是個人氣角色,但跟“漆黑之牙”約修亞不同的是,關於他的評價顯得有些兩極分化,喜歡他的真心喜歡,討厭他的特別討厭。</a>

    造成這種分歧的原因主要在於兩點:一是他的職業操守,二則是他的獨特個性。</p>

    正如先前提到過的,戈登是一名遊蕩者,還是遊蕩者中的佼佼者,每到一處,他都喜歡將眼中有價值的東西盡數偷走,美其名曰“職業操守”,這也是“全掃光”外號的由來。</p>

    當遊戲劇情進行到中段時,他已經不滿足於小偷小摸,便結合自己出色的施法者天賦,成功轉職爲遊蕩者的進階職業——詭術師,走上了欺世盜名、乃至於奪城竊國的道路。</p>

    有的同伴會根據玩家的抉擇而轉變立場,但戈登卻屬於固執己見的那一批,如果玩家不願意跟他同流合污,他就會在不久之後不辭而別,臨走時還會順走玩家揹包裏最有價值的一件物品。</p>

    不僅如此,即使玩家走了壞人路線,留戈登在隊伍中也有着巨大的隱患:這傢伙是個天生的花花公子,不僅到處招蜂引蝶,還會對隊伍中的其他女性同伴發動攻勢,如果玩家選擇了女性角色,他甚至可能對玩家出手。</p>

    戈登從來沒有承認過“全掃光”這一稱號,反倒是自稱“偷心聖手”,對看上的女性百般糾纏、不得手絕不罷休。</a>

    不少男玩家都是將隊伍中的美嬌娘們當作自己的後宮看待的,如果冒險招募了這位偷心聖手,自己的後宮一不小心就可能變成對方的,戈登風評暴跌也就情有可原了。</p>

    不過,如果能容忍或者解決這些問題,戈登的存在對於絕大多數玩家來說都是巨大的助力,因爲他可以說是整個塞雷塔世界中最適合擔任遊蕩者的角色之一,在潛行、僞裝、開鎖、講價、哄騙等遊蕩者本職技能上天賦點滿,還能學習預言、幻術兩系的魔法,轉職詭術師後坑蒙拐騙無往不利,實乃發家致富的一大利器。</p>

    當然了,儘管戈登在坑蒙拐騙上有着逆天的優勢,但也無法掩蓋他最爲明顯的短板——戰鬥。</p>

    拋開他那蹩腳的簡易武器使用技巧,他的力量和體質在陳邃記憶裏是所有人類同伴中最差的之一……不,沒有之一,他就是最差的那個。</p>

    即便戈登的敏捷和感知天賦出衆,智力和魅力在後天的詐騙和把妹行動中也能鍛煉出來,可一旦上了戰場,他就是個純粹的累贅。</p>

    孱弱的力量讓他手無縛雞之力,就連力氣只有正常人類一半大小的地精都能一盾牌把他拍暈;體質更是堪比常年臥牀的病秧子,尤利婭有所保留的初級毒雲術都差點奪走他的小命。</p>

    儘管戈登身上存在數不勝數的毛病和缺陷,陳邃依然對他的情報如數家珍,因爲當初他玩遊戲時,戈登正是隊伍中雷打不動的主力成員。</p>

    之前曾經說過,陳邃擊敗終極**oss混沌邪龍,靠的是堆裝備和海量恢復品的消耗流,而要玩這種流派首先要滿足一個條件——錢。</p>

    購買特殊裝備要錢、囤積高檔藥水要錢,就連招募和鍛鍊同伴也要錢,這裏的錢可不僅僅是金幣銀幣,而是涉及了大筆的魔力結晶。</p>

    身爲未來的救世主,玩家想在塞雷塔世界掙錢並不算很難,但想要滿足上面的條件就難於上青天了。如果只依靠做任務、倒賣商品或探索地下城這些正常手段,恐怕玩上一年也湊不齊所需資金的一半。</p>

    但陳邃可是奔着高玩的名號去的,不可能花那麼長時間慢慢湊錢,在這種時候,一個足以奪城竊國的傳奇遊蕩者就體現出了他最大的作用。</p>

    反正他不習慣跟紙片人談戀愛,爲了追求最速通關,對戈登那些難以啓齒的臭毛病也就睜隻眼閉隻眼了。</p>

    這種混雜了各種觀感的“戰友情”從遊戲中一直延續到了現在,就算眼前這個戈登的水準遠遠不如遊戲中,頂多只是個會幾手戲法的資深遊蕩者,陳邃看向他的目光依然充滿了熱情。</p>

    如此熱情的目光幾乎將戈登灼傷,他難以抑制地打了個寒顫,小心翼翼道:“您……您怎麼認識在下?”</p>

    陳邃曬然一笑,指着地上的物理學聖劍,也就是撬棍說:“連把匕首都使不好、整天帶着這玩意的人,本城主只聽說過一個。”</p>

    他掃了一眼散落在戈登腳下的繩索,又道:“這些繩子上沒有切割的痕跡,你是用逃脫術解開的吧。”</p>

    戈登大概是從陳邃的語氣中聽出一絲善意,於是稍稍鬆了口氣,混身肌肉不再緊繃,搖頭苦笑道:“雖然不知道大人到底是怎麼聽說的,不過在下的確就是戈登·弗里曼。”</p>

    說着,他主動解開面罩,露出一張鼻樑高挺、五官深邃的英俊臉龐。</p>

    戈登擁有一頭栗色短髮,皮膚因爲常年摸黑行動顯得有些蒼白,深藍色的雙瞳明亮無比,脣邊還留着淺淺的o型胡,一看就是老少通喫的情場老手。</p>

    陳邃忍不住在心中罵道:“嗎的,難怪這貨縱橫花海無往不利,生了這麼好的一副皮囊,換成我也不會浪費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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