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吳吏曹 >第三十四章 對質
    數日後,公堂,鄱陽內史柳偃正在審理案件,而今日審理的案件只有一個,那就是常來食肆東主馬青林謀逆一案。

    年初,安成郡有豪族劉敬躬作亂,隨後被官軍平定,劉敬躬及其同黨被活捉,押往建康後斬首示衆。

    現在,有人出首告官,說鄱陽城內常來食肆東主馬青林是劉敬躬同黨,意圖謀害朝廷命官,作爲內應協助劉敬躬妖黨攻打鄱陽。

    出首之人,是常來食肆夥計林夏。

    此案,先由郡遊軍尉張行帶人查辦,將相關人等及親屬悉數鎖拿入獄,經過一番搜查,現在是人證物證俱全。

    馬青林及其手下均已供認自己圖謀不軌,唯獨一人聲稱有冤情,那便是郡廨魚梁吏李笠。

    按照證人的說法,李笠受馬青林指使,於今年年初鼓動同村逃亡,投奔劉敬躬妖黨。

    又受馬青林指使,接近官眷,試圖在官廚下毒,毒殺朝廷命官。

    這些罪行,李笠均矢口否認,要求與出首者林夏對質,而現在,鄱陽內史逐一審問人犯之後,讓李笠與林夏當堂對質。

    此刻,面色有些蒼白的李笠,勉強站在階下,他近日受了不少苦,被鞭子抽得死去活來,又在發臭的牢獄待着,渾身上下散發着一股臭味。

    而那日帶着遊軍抓人的食肆夥計林夏,穿得乾乾淨淨,氣勢十足的看着李笠。

    在場官吏不覺得案情會有反覆,因爲人證物證俱全,區區一個小吏即便嘴硬,也改變不了什麼。

    但主官要把此案辦成鐵案,當然要走個過場,給犯人一個說話的機會,也好顯得父母官“兼聽則明”。

    聽聽這個嘴硬的小吏叫屈,然後曉之以情、動之以理,讓對方認罪,也省得案件發到京城後,被諫官們雞蛋裏面挑骨頭。

    此刻,林夏看着李笠,宛若看着一個死人。

    他當然知道李笠是冤枉的,也知道李笠被打得皮開肉綻,又熬過測罰之刑,硬是不認罪。

    說實話,他很佩服李笠,但是這沒有任何用處,因爲馬青林等人已經招供,如今人證物證俱全,李笠就算全身是嘴,也無法自證清白。

    林夏看向李笠身後、跪在地上的馬青林等人,心中愈發得意:你以爲要對質的人就我一個?馬青林還有其他人都招了,你有本事一個個反駁啊!

    反正不管你說什麼,我就問你有沒有人證、物證。

    李笠自那日被捕後就一直被關在郡獄,所以,林夏不認爲這小子有機會去收集什麼證據,不可能把鐵證如山推翻。

    想着想着,林夏心中得意,整件事,是呂全呂掌櫃一手策劃,並讓他出首,只要馬青林一家完蛋、呂掌櫃拿到酒肆,他會獲得不菲的酬勞。

    不僅如此,馬青林養的外室,那個模樣俊俏的小娘子就歸他了。

    美人、錢財即將到手,林夏激動不已,所以看着李笠,些許愧疚之心也消失得無影無蹤,甚至微微一笑。

    而此刻,李笠同樣微微一笑,然後發問:“我有證據,那個石龜!”

    “什、什麼石龜?”林夏聞言覺得莫名其妙,他還以爲李笠會和自己說一些案件細節,結果...

    “獨眼石龜。”李笠說着說着,用手比了比尺寸:“比巴掌還大些,彷彿活的一般,就一個眼睛,在腦門上。”

    林夏覺得莫名其妙:“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然後反問:“你說石龜?在哪?”

    “嘿嘿,在井裏!”李笠說着說着,看向上首的柳偃:“明府!林夏有個石龜,被小人拿了,當做鎮井玄武,放進小人城中租住小院的水井裏!”

    “石龜上刻着大逆不道的文字,足以證明林夏纔是妖賊同黨。”

    柳偃聞言看向協助審案的遊軍尉張行,張行拿來清單仔細看了看,回答:“明府,屬下未在李笠所住小院水井搜到什麼獨眼石龜。”

    “這不可能!我把石龜放到井裏了!”李笠說完,向柳偃請求:“明府,請派人去小人租住的住處,在水井裏搜一搜。”

    林夏聽到這裏,愈發覺得莫名其妙,因爲他從沒有什麼獨眼石龜。

    突如其來的線索,也許會讓案情有變化,柳偃很快便安排人出發,去案發前李笠住處搜查水井,然後問李笠:“這是怎麼回事?”

    “明府,事情是這樣的...”李笠開始講述一段‘祕密’。

    之前,他去常來食肆送魚,無意間看見食肆夥計林夏將一個石龜,放入食肆後院水井裏。

    當時他以爲這是鎮井玄武,畢竟常有人往井裏放石龜,確保水井井水乾淨、好喝。

    李笠租住的小院也有個水井,井水有些渾濁,水打上來之後,要靜置一段時間才變清,據說放了鎮井玄武,水質就會變好。

    然而鎮井玄武要花錢買,於是囊中羞澀的李笠便起了心思,將林夏所放石龜偷走。

    放在自己住處的水井裏。

    石龜上有文字,李笠認不全,不過勉強認得幾個字。

    一段是‘金刀大吉’,一段是‘林夏’二字。

    石龜上刻着‘林夏’,無非是表明石龜的歸屬,所以李笠不以爲意,但現在想來,有些可疑,因爲‘金刀’不就是指代‘劉’字?

    安成劉敬躬,不就是妖黨的首領麼?

    聽得李笠這麼一說,柳偃若有所思,而林夏急了眼:“我從沒有過石龜!”

    李笠冷笑:“有沒有,一會便知。”

    李笠租住的院子距離郡廨不是很遠,柳偃派出去的人不一會便回來,果然帶回一尊溼漉漉的石龜,有吏員將石龜背上刻着的字謄抄下來,上呈。

    柳偃看過後,讓佐官們傳閱抄文,負責做記錄的書佐劉德才,也得以看到其上內容,卻是十六個字:

    蘭陵已死,安成當立,歲在壬戌,金刀大吉。

    這是劉敬躬妖黨的口號。

    壬戌年就是今年(大同八年),劉德才知道當今皇族爲蘭陵蕭氏,而年初在江州安成造反的劉敬躬,出身安成劉氏。

    出身安成劉氏的劉敬躬,有蠱惑人心的手段,號稱手中有一金龜,許願者誠心祈禱,金龜就必然應驗。

    劉敬躬爲了收買人心,又說金龜可以點化出銀龜、銅龜還有石龜,給人帶來財氣。

    於是,劉敬躬將這些刻着字的銀龜、銅貴、石龜分別送給大小頭目,以此收買人心。

    劉德才想着想着,不由擦擦額頭冒出來的汗,只覺心跳得厲害,心中唸叨:老李啊老李,你家三郎莫不是招惹了哪路神仙,怎麼盡碰上這種事。

    協助辦案的遊軍尉張行,也看到了這段內容。

    張行知道蘭陵、安成指代什麼,而金刀...

    指代卯金刀劉。

    卯金刀劉,牽扯到“金刀之讖”,這讖語自晉時就有流傳,說的是“劉氏當興”。

    劉是什麼劉?當然是兩漢皇族那個劉。

    毫無疑問,這是一段鼓動造反的語句,抄襲後漢末年“蒼天已死,黃天當立,歲在甲子,天下大吉”的口號。

    口號刻在石龜上,持有石龜的人,就是妖賊黨羽。

    張行能看出來的意思,其他官員當然也能看出來,所以衆人都陷入沉思,然後看向林夏。

    之所以如此,是因爲石龜腹部也刻着字,已謄抄到紙上,是爲:敕封鄱陽侯林夏。

    這意味着什麼,在場官吏都很清楚。

    因爲劉敬躬妖黨覆滅時,官府就從其大小頭目身上搜出各種僞印,其上就是“敕封某(地名)侯某某(人名)”。

    林夏見衆人盯着自己,心中惴惴,但不知道紙上有什麼內容,只知道李笠的反誣似乎要得逞了。

    沒錯,就是反誣,因爲他根本就沒有石龜。

    不存在的石龜,不存在的事情,李笠怎麼可能讓其變成真的!

    然而,石龜就擺在面前,而李笠瞎編的事情,看樣子莫非也要成真?

    事態發展,出乎林夏意料之外,這場對質,和事前預料的完全不一樣,所以他不知如何應變,只能不住強調這是反誣。

    眼見着柳偃臉上的疑惑越來越明顯,張行忽然說:“明府,屬下有疑問,想問一問李笠。”

    柳偃點頭:“你問吧。”

    張行聞看向李笠,發問:“我明明派人仔細查過那水井,爲何當時什麼都沒有查到,現在卻忽然冒出一個獨眼石龜?”

    不等李笠回答,張行自問自答:“道理很簡單,你還有同黨!”

    “你雖然被關在郡獄,但那同黨依舊潛伏城內,爲了給你脫罪,爲了反誣林夏,你那同黨,便做了個石龜,刻上文字及林夏名諱,然後偷偷放入井中。”

    “所以....”張行向柳偃說:“屬下請對李笠用刑,勢必要將其黨羽揪出來,以免禍害鄱陽百姓!”

    林夏聽得張行這麼說,恍然大悟,趕緊附和:“沒錯!小人從未有過什麼獨眼石龜,這是李笠反誣,須得同黨相助,他一定還有同黨潛伏城內!”

    “上佐,小人話都沒說完,上佐何故下結論?”李笠發話,“上佐派人搜井,那井底多有石塊,石龜沉在其間,只是拿棍子隨便戳戳,哪裏能戳出區別來?”

    “你還狡辯!”張行指着李笠,高聲質問:“我何時說過只用棍子戳底?有人下去仔細摸過,你還敢抵賴!”

    “那水井,已經仔細搜過,明明當時什麼也沒有,如何冒出個石龜?定是你有同黨,事後偷偷將石龜放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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