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文學入侵 >第77章 第 7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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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黯淡的天,密密的雨幕,蒼鬱的無邊樹林,泥濘的水窪。

    冒着雨幕,一支扶老攜幼,揹着包裹的大隊伍,艱難地往前一點點蠕動着。

    一羣樣式略爲老舊的,,一張張年輕蒼白的臉頰,穿着疑似軍裝制服的青年們,抹了一把身上混着雨水的汗水,在兩側護送隊伍,幫忙揹着老人,抱着孩子,幫扶婦女,用自己的身軀和衣裳,替病人遮擋風雨。

    一位瘸腿的老婦人,卻連忙探出身子,把自己的頭巾取下,替一位陌生的年輕人擦着雨水:“兒子,兒子,你擦擦。”

    那位年輕人說:“媽媽,你小心一點兒。”

    一位少女則走到另一位青年身旁,踮起腳尖,撐開傘。

    青年正揹着一位老人,雨衣蓋在老人身上。

    他自己渾身都溼透了。

    於是,少女的傘,就高高撐在青年頭頂。

    她自己身上溼漉漉的。

    青年驚訝地看了她一眼。

    她在泥濘裏,高高地舉着自己的手臂,很喫力。

    “你去休息吧。”青年說,“娜塔莎。”

    雨水順着娜塔莎長着雀斑的臉蛋往下滴。她說:“哥哥,我不累。我沒有揹着一個人,你比我累。”

    青年喫驚地看着她,他背上的老人忽然問:“這是你妹妹嗎,孩子?讓她撐吧,讓她撐吧。我們也不是、不是什麼都做不了的。”

    娜塔莎搶在青年前,說:“是的,哥哥,難道你看不起我?”

    青年搖搖頭,蒼白的臉頰上微露遲疑,終於沒有再勸。

    娜塔莎便快樂地笑了,露出一對兒酒窩,風雨裏,她一邊撐着傘,一邊輕輕地哼唱起了一首歌,“正當梨花開遍了天涯,河上飄着柔曼的輕紗;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聲好像明媚的春光。

    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聲好像明媚的......明媚的春光。”

    唱着唱着,過於年輕而沒有受過教育的女孩忘詞了。

    老人便咳嗽着笑了,在青年背上,接着唱了起來: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鷹;她在歌唱心愛的人兒,她還藏着愛人的書信。

    她在歌唱心愛的人兒,她還藏着愛人的書信......”

    開始,一老一少,聲音微弱。

    慢慢地,茫茫的雨裏,也一聲、兩聲地響起了歌聲,漸漸地,隊伍裏唱“喀秋莎”的聲音匯聚在一起,遠遠地傳了出去。

    歌聲穿過重重雨幕,天地間淅淅瀝瀝的聲音裏,響起了一道響亮的“嘟——”,兩道耀目的光,穿過了雨,穿過了昏暗的林子。

    “卡車來了!”

    卡車上插着一面紅旗,卡車上跳下了一位戰士,他衝着隊伍揮手:“前面的小城,我們打下來了,歸我們了。來,上卡車——”

    老弱婦孺上了帶蓬的卡車,瘸腿的老婦人上了車,忽然惶惶然地轉了一圈:“我兒子呢?他怎麼沒有上車?他怎麼沒有上車?”

    一位老大爺說:“大姐,你糊塗了。那不是你兒子們嗎?”

    老婦人看到了前面開卡車的一身綠軍裝,一顆紅星星,她鬆了一口氣,咧開嘴笑了,坐了下來。

    少女娜塔莎則拉着她撐傘的戰士問:“哥哥,你叫什麼名字?”

    青年卻把帽子放在她手裏,只擺擺手,笑着說:“這是我的名字。再見了,妹妹。”

    就匆匆地跑去,幫戰友一起扶別的居民上車了。

    娜塔莎撫摸着這頂帽子上的紅星星,一遍又一遍地用指頭摸。

    ......

    送走了一輛安置居民的卡車,很快,雨也停了。

    “咦?”其中一位布爾什維克,忽然摸到了自己胸前的口袋裏,被塞了一張被油布包着,小心疊好的信。

    戰士們全圍了過來,聽這位叫保爾.柯察金的戰友,讀這一封筆跡歪歪扭扭的信:

    “親愛的哥哥們,

    我先得告訴你們,你們糊塗得很,而人們狡猾得很。

    那位瘸腿的老媽媽,我認得她,她經常躺在帳篷發黴的牀上喊着兒子,可是,她的兒子總也不來。

    我們知道,她的兒子永遠也回不來了。她的兒子,拋下了她,跑去給寡頭做打手,死在了一次火併裏。你們冒着危險,將她從被樹木壓垮的帳篷中背出來,她就說:‘我兒子回來啦’。

    你們就依從她的意見,總是管她叫‘媽媽’。

    你們保準以爲她老糊塗了,不認得人了,對不對?

    我可知道,她是認得人的,我有一次看到過,她有一張照片,就是她兒子的模樣。她多狡猾呀,她偷偷地把這張照片燒掉了。一個勁地管你們叫“孩子”,她只是認得了她‘兒子’戴着一顆紅星星的帽子,於是,她有了許多兒子。

    你們想問我嗎?我可不叫娜塔莎,這個名字太多女孩子叫啦。

    不過,既然你們把我的的名字記成了娜塔莎,那以後,我就是娜塔莎了。

    你們可別覺得我撒謊,雖然我不叫娜塔莎,但我確實是有哥哥的。

    我們從小一塊長大,只有我們。(我們讀了幾年書,媽媽爸爸就凍死了,也許是凍死的吧,反正第二天農場主宣佈我家的地,是歸他們了。)一次春天,我餓得直哭,哥哥就去大農場裏拿——好吧,這個詞不太好聽。不過,我想就‘拿’那麼兩塊,即使是——‘偷’,他被丟回家的時候,懷裏也不過死死地攥着兩顆土豆。

    才兩顆土豆,也犯不着用拖拉機碾他。哥哥被埋在土裏了,我才十二歲,我能做什麼?我總得活着。

    反正,不是個光彩的事,但是,總算我還是個女孩子,他們從我身上爬起來的時候,總會給我一點糧食。”

    寫到這裏,似乎信的主人的眼淚打溼了紙張,她隔了一行,才重新歪歪斜斜地寫:

    “你們找到我的時候,大概你們當中有幾個人,總還記得(唉,我希望你們可以忘記),我那時候躺在地上,一件衣服也沒穿,鼻青臉腫。那幾個男人還圍着我打。他們折騰了我一整夜了,卻一點兒糧食也不肯給我,我只好偷偷揣了個麪包跑了,他們卻爲了這根麪包,險些打死我。

    你們打跑了他們,拉起了我,給我穿衣裳,說:‘你叫什麼名字?’

    原諒我,我那時候被打得迷糊了,叫了起來:‘哥哥’!

    你們一定是糊塗的吧,要不然,怎麼真的應了一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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