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三國人雄 >第二十二章 稅賦
    這二年來,二個羌人大部落,沒有動兵打仗,所以才二三萬兵力。一但打仗五十萬人口,拉出十萬人的兵力都是正常的。

    如今將所有甲士重新選拔,對身高力量年齡進行規定。身高八尺,力量可開二石弓,年齡十八到二十五。羌人青壯基本都會騎馬,爲了訓練士卒的紀律性,服從性。

    鄧艽將後世練兵的隊例,拿出來教給李存孝隗勇等幾人。先將士卒馬下集訓三個月,能做令行禁止纔行。

    涼州常年羌人反叛,就是因爲地方官吏盤剝,豪族欺壓。經過幾十年的戰亂,現在已沒有官員敢亂來。官員到任,只有希望治下羌人不叛亂就燒高香了。

    鄧艽在祁連山脈以南,開墾荒地收攏羌人。自行任命官員,沒有特殊情況是沒人管的。大漢現在還管不了這裏,西海這裏不是大漢領土。鄧艽可以放心的培養,各個方面的人材。

    新建四個縣.大通山設通山縣,後世的剛察縣的位置設金山縣,白馬羌的位置,背靠漢中郡和漢陽郡。土地在積石山下,旁邊就是黃河。此時的黃河水是清的不渾濁,鄧艽讓王猛在積石山對岸設一縣。取名“石山縣”

    將羌人歸附的聲望高,能識字可以管理縣城事務之人任命爲縣令。鄧艽用玉石刻縣令印章,郡守的印信準備好。

    便開始任命縣令,由於是春耕又要搬遷。所以被任命之人不用聚集,鄧艽將印信命人交到手中即可。

    石山縣令樓計,通山縣令金丹。金山縣令野利合,明山縣令姜炎。白馬校尉隗勇,軍司馬由來隆,來敏,李存孝擔任。

    四縣縣丞,石山縣李剛。通山縣劉基,金山縣張居正,明山縣張良。

    再將秦瓊,宇文成都,冉閔,李靖,幾人分到四縣做縣尉。

    岳飛跟隗勇做手下司馬,這二個對頭走到一起。會碰出怎樣的火花來呢

    薛禮跟隨李存孝做個軍候,這個起點比原歷史,軌跡的薛仁貴高多了。

    陳慶之跟隨來隆也做個軍候,有點委屈陳慶之了。

    李元霸見鄧艽分派完,沒自己什麼事急了忙開口道:“主公我呢”

    鄧艽:“你,就留在我身邊吧”

    李元霸聽完一臉的不樂意,李元霸殺性重,鄧艽想留他在身邊,好好磨一磨他的性子。鄧艽其實非常喜歡李元霸,希望他的性子不要那麼衝動。所以才留他下來,再加上李元霸才十四,等到了十八纔會讓李元霸領兵。

    一通忙活,鄧艽春耕後募兵二萬六千人。自帶馬匹,如果戰死馬匹作價二十萬錢,人三十萬錢的撫卹金。月錢七百錢,這樣就是職業軍人。

    如此一來每月花耗就要近二千萬錢,鄧艽計算到這裏一嘆。哎養兵真費錢財。不過鄧艽相信,只要將這待遇公佈。報名參軍之人,將不在少數。

    鄧艽就是要用這種方式,一步步取得,所有羌人的信任,建立起公信力。其實普通百姓的要求真不高,能讓家人不挨餓受凍。耕者有其田,不用每冒着生命危險去劫掠這就夠了。

    現在鄧艽搞得開荒種地,種棉織衣。這些羌人都是能看到,能親身體驗到的變化。不用多久,就今年秋收就能感受到。這就是稅賦上面可以感受,切身利益相關。

    大漢的賦稅,可分爲三種:一是田租,就是古時的稅,是取得很輕的。g漢初十五而稅一。文帝時,因行晃錯入粟拜爵之令,到處都有積蓄,於是全免百史姓的田租。到景帝二年,才令百姓出定額的一半,於是變爲三十而稅一了。後漢初,因天下未定,曾行什一之稅,後來仍回覆到老樣子。一是算賦,也稱口賦,又稱口錢,這是古時的賦。人民從十五歲到五十六歲,每人每年,出錢一百二十個,以治庫兵車馬。從七歲到十四歲,每人出錢二十個,以食天子。武帝又加三個錢,以補車騎馬。這一筆稅,在現在看起來似乎很輕,然而漢代錢價貴,人民的負擔實在很重。所以武帝令人民提早,生子三歲,即出口錢,人民就有生子不舉的。一是力役。照漢朝法律,年紀到二十三歲,就要傅之“疇官”。景帝又提早三年,令人民二十始傅。此外山川、園池、市肆、租稅的收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湯沐邑,都把他算做私奉養。這是古者與民共之之山澤、和廛而不稅的商業,到此都變做人君的私收入了。這大約從戰國時代相沿下來的,又武帝因用度不足,嘗官賣鹽鐵,又榷酒酤,算緡錢,行均輸之法,後來酒酤到昭帝時豁免。鹽鐵官賣,則元帝時一罷即復,後漢無鹽鐵之稅。章帝曾一行之,因不洽輿論,和帝即位,即以先帝遺意罷免。

    兵制。西漢所行的,仍是戰國時代通國皆兵的遺制。人民到二十三歲,就要服兵役,到五十六歲才免。郡國看其地形,有輕車、騎士、材官、樓船等兵。由尉佐郡守於秋後講肄都試。其戍邊之責,亦由全國人民公任之。在法律上,人人有戍邊三日之責,是爲“卒更”。武帝以後,用兵多了,因爲免得騷動平民,於是多用“謫發”。而國土既大,人人戍邊三日,亦事不可行。於是有出錢三百入官,由官給已去的人,叫他留戍一年的謂之“過更”。其窮人願意得僱錢,依次當去的人,出錢給他,使他留戍,每月二千個錢,則謂之“踐更”。後漢光武,罷郡國都尉,並職太守。都試之事,自此而廢。雖然一時有清靜之效,然而歷代相傳的民兵制度,就自此而廢了。

    刑法,漢代沿自秦朝,很爲嚴酷。文帝時,因太倉令淳于意,犯罪當刑。其女緹縈,隨至長安,上書願沒入爲官婢,以贖父刑罪。文帝憐悲其意,乃下詔爲除肉刑。然而漢代司法界的黑暗,實不但刑罰的嚴酷,而是法律的混亂。秦代的法律,本即李悝所定的法經六篇。漢高帝入關,把他廢掉,只留三章。天下平定之後,又恢復過來。然而這本是陳舊之物,不足於用。於是漢代遞有增益,其數目,共至六十篇。而又有所謂“令”及“比”,以至於後人所爲的“章句”,斷罪都可“由用”。文繁而無條理系統,奸吏遂因緣爲市,“所欲活則傳生議,所欲陷則與死比”。宣帝留心刑獄,涿郡太守鄭昌曾勸他刪定律令。後也屢有此議,亦曾下詔實行,然而迄未能收效。

    鄧艽如果想取信羌人,那稅賦不能多樣。刑法一定要執行,兵制從徵兵改爲募兵。這就是巨大的變化,不管前世今生的人都是如此。只要和自身利益有關,人們都會相互比較心裏,跟明鏡是的分的清好壞。

    鄧艽廢除六畜稅:“所謂租及六畜也。”六畜稅是一個總名稱,它由“馬口錢”、“課馬息”及牛羊稅等組成,故昭帝省去一年“馬口錢”,並不意味着廢除六畜稅。武帝時,除“馬口錢”外,還有“課馬息”制度,其辦法是:“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以上吏,以差出牝馬天下亭,亭有畜牸馬,歲課息。”據漢書食貨志,此制是由官假母馬於邊縣民,令三歲之中十母馬還一駒以爲息的制度發展而來,本質上是變相的六畜稅。到成帝時,有翟方進者建議增加賦稅,其中就包括“算馬牛羊”,成帝“隨奏許可”。其稅率是按“牛馬羊頭數出稅算,千輸二十也”。由此可見,成帝時仍有馬、牛、羊均按頭數納稅的制度,稅率爲百分之二。

    大漢收稅的樣多什麼山海池澤之稅這是以官府所控制的山林川澤及園池苑囿爲課稅對象的稅目,包括鹽稅、鐵稅、漁租海稅、工租、累稅及漁採之稅等。

    田稅只有三十稅一,但是,口賦什麼的不要錢嗎這些稅賦只收五銖錢,你就要去賣糧換錢。可能你把糧全賣光,還不一定夠交稅的。

    無怪羌人常年反叛,羌人本來就多牛羊馬匹。你一收稅,天啊羌人怎麼活啊

    所以鄧艽想統治這裏,合理的稅賦是關鍵。其它所有稅賦全免,只收田稅十稅四。羌人善於養植,特別是豬沒有那些雜稅。只要求每戶每年交一頭豬,養兵啊一人一天一斤肉,二萬六千人啊一頭豬才一百多斤,一天就要二千六百頭那是一天哦還沒算成錢,東漢的豬是沒有閹過的。長得慢肉有騷臭,之所以才少有貴人喫豬肉。普通百姓想,一頭豬也要千錢啊一天二百六十萬,養不起啊養不起,咱們還只是說了喫。還有穿的還有用的,喫的還可組織圍獵,青藏高原野生的犛牛,黑藏羊沒有百萬只也有千萬只啦。呵呵有的是喫的

    就是搞後勤的人有些麻煩,一萬戰兵最少要一千輔兵。大軍未動糧草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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