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崇禎大帝的掛機系統 >第212章 小罪不可小懲
    衆所周知,一個人,如果犯錯,沒有對應的懲罰,必定會再次犯同樣的錯。

    一個小孩,如果家人一直護着。那他一定會變成一個巨嬰。

    一個小孩,如果家人把他含在嘴裏怕化了,捧在手裏怕摔了,犯了錯不捨得批評,

    那他有極大的可能變成一個惹人厭的熊孩子。

    如果一個人,違背法律,而不懲戒,那麼這個人遲早會變成一個禍害!

    當背景,金錢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時候,那麼這個國家畢竟會形成一大羣,特權人員。

    而特權畢將帶來壟斷。

    歷史無數次的證明,既得利者們,寧願做亡國奴,也不會放棄手中的利益。

    利益至上。只能給國家給民族帶來毀滅。

    一旦遇道災情,這些壟斷者,會往死裏的壓榨普通人。

    譬如後世漂亮國的德克薩斯大停電。

    短短數日,電價直接飆升200倍。

    富人燈火輝煌,載歌載舞。

    窮人在暴風雪中瑟瑟發抖。

    再比如以前,只要某地遇到災情,糧食的價格必定水漲船高。

    大有不逼反百姓,不死心的打算。

    有人說,王朝的歷史就是政府和既得利益者們的壟斷和反壟斷的爭鬥過程。

    王朝的滅亡,就是因爲地主把土地聚攏到了自己的手下,逼得百姓沒有活路。

    對此朱由檢不願意承認,但是也不能否認。

    畢竟無論是強漢,亦或者盛唐,他們的毀滅土地壟斷都佔據了很重要的原因。

    畢竟當一個人,拼勁全力都不能養活自己和家人的時候,他們又怎麼會對國家存在感情呢?

    甚至他們心裏會巴不得這個國家早點完犢子。

    朱由檢改革的時候,土地越多,交稅越多,也是爲了避免土地壟斷。

    權勢越高,家產越巨,處罰的越重,也是爲了追擊一個法律的相對公平。

    畢竟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無論法律多麼完善,最終的案件還是由人判決的。

    除了年輕氣盛的人,缺少社會毒打的人當上了法官,可能會做的同罪同罰之外。

    那些被社會毒打過的,肯定會有自己的小九九。

    哪怕在怎麼公正廉潔,也難免會下意識的袒護有權有勢之人。

    而且有權有勢之人,有的是辦法降低自己的處罰。

    天下本就沒有絕對的公平。

    有的人生下來就衣食無憂,有的人剛會走就得考慮怎麼填飽肚子。

    有的人家產萬貫。有的人拼勁全力,努力一生,纔是別人的起點。

    世道本就不公,如果律法在不公的話,誰還會對朝廷,對國家有信心。

    朱由檢在曲阜地區推行法制,就相當於在儒家的大本營安插了一顆旗幟。

    律法無情,人有情。

    只有真正無情的法律,纔是有情的法律。

    無情的法律看似無情,但是確能有效的斷絕背景,關係,銀子對判決的影響。

    不然你們以爲,那些掌權的人真的是道德模範,人間大愛。

    在一個所謂的酌情從輕判決罪人的背後,是無數的背景,關係,銀子和法律的抉擇。

    結果,銀子票子,榮譽關係他們都獲得了,法律變成笑話

    最終受害的還是更多的普通百姓。

    後世爲何闖紅燈的事情屢禁不止?

    爲何高空拋物也屢禁不止?

    闖紅燈,很多人都說是僥倖心理在作祟。

    闖紅燈的人覺得,自己已經觀察過周邊了,不可能會出事。

    但是事實上,全球道路交通事故,每年奪去全球近130萬人的生命。

    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違法導致,其中超過兩成的違法行爲是闖紅燈、不按車道通行、違反禁令標誌等“小節”。“

    也就是說全球每年至少有十萬人喪命在闖紅燈這一個小小的事件之下。

    爲何很多人執着於闖紅燈?

    這裏面有很多的原因,可能是外面小哥的訂單要超時了。

    也可能是,自己還有急事。

    亦或者看着別人闖紅燈了,自己盲目的跟隨。

    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的人,不相信自己會出事。

    在朱由檢看來,想要解決,其實闖紅燈很簡單。

    闖紅燈不就是爲了塊那1兩分嗎,那就採用疊加制,加重處罰,除了救災,救人之外,無論是誰,只要闖紅燈,罰款200,拘留3天起步。

    第二次闖紅燈。直接罰款400,拘留6天起步。

    期間食宿,成本自行承擔。如果逃逸,增加的執法成本,由闖紅燈負責。

    在做到,無論大小,無論身份,只要闖紅燈就即可送進去。

    保釋,不行,一邊涼快去。

    真的有病,等去醫院好了,在帶回來補足刑期。

    這樣做,肯定會導致很多人怨聲載道,起初的時候也會大大的增加交警的工作量。

    但是隻要嚴格執行下去。保證大家都會老老實實的遵守規則,不拿自己和別人的命開玩笑了。

    爲什麼?

    只有沒有例外,纔會讓人們不再對此存在僥倖心理。

    小罪小懲,說的直白點就是統治者犧牲普通百姓的利益,給自己臉上貼金。

    除了那些坐着收租,的剝削者們的錢是打着法律的旗號欺壓普通百姓獲得的之外,其餘的人錢,哪個是大風颳過來的?

    誰還不是辛辛苦苦拼了命的賺來的?

    小罪小懲,除了那些新手罪犯,可能會以此爲恥,做出改變之外,大部分的人根本不會在意。

    畢竟不勞而獲,要比辛辛苦苦工作要容易的多。

    而且小罪小懲還會造成,執法者不重視這些小罪。

    老百姓,被偷了200塊,就是簡單的登記一下,之後,很大的可能是沒有之後了。

    這樣一來,違法必究就成了擺設。

    無形中就打碎了法律的威嚴。

    而百姓也覺得會很不滿,覺得官府是在忽悠自己。久而久之在遇到這樣的事,就會懶得找官府。

    小偷呢,則更加的肆無忌憚。

    最後一顆老鼠屎,最後變成殺人犯也不是不可能。

    畢竟歷史上本來打算偷東西。之後因爲意外殺人的事情也不少見。

    小罪不可小懲。不然罪犯根本不會有記性。最終傷害的還是廣大守法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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