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種明顯故作姿態的讚譽,驅連眉毛都沒有動一下,繼續保持着沉默。讓-保羅面對朱利安的輕度嘲諷也只是小聲地哼了一聲。

    “那麼,我們就着手解讀散落於事件各處的啓示錄式的象徵羣吧。兇手在屍體周邊佈置各式的破爛,到底是有何目的?這些行爲對兇手來說,到底有何種意義,能爲兇手帶來何種得益?爲何他需要讓人們混淆隱藏意義與表面意義,也就是混淆暗號與象徵呢?簡單來說,他的目的,是嫁禍於七個世紀前已經死絕的清潔派狂信者嗎?不,這個假設實在太荒誕無稽了。沒必要花費如此大的力氣,去捏造一個誰也不會承認其存在的假兇手。只要在殺人現場隨手丟個偷來的筆記、打火機之類,條子們自然會欣喜若狂地撲向其所有者。不是這樣的。兇手爲了隱藏某種東西,某種要是放置不管,就會使人一目瞭然地得知兇手的動機、犯罪手法,簡單來說就是暴露兇手真身的東西而佈置了那些破爛。如果使用邏輯思考,這是唯一能得出的妥當結論。因此,偵探所需做的事,就是正面突破這一道因其最脆弱而得到兇手誓死守衛的防線,除此以外別無他想。發現混雜在啓示錄式的象徵羣之中,對兇手來說足以致命的某樣東西,這纔是正確推理的起點和全部。

    “這裏,我們來將兇手蓄意帶進案件中的象徵羣,按照其性質分成兩類吧。第一,是石球、弓箭,以及紅、黑兩匹馬。第二,是恐嚇信、劍、秤,還有白、灰色的兩匹馬。石球和弓箭被用作了兇器,紅馬和黑馬,是兇手冒着危險,不辭勞苦地帶到現場殺掉的。這些東西並非是爲了象徵什麼而被兇手從外部帶入的,而是殺人事件現場本身的內蘊。相反,劍與秤並沒有被用作兇器,單純地放置在屍體的一旁,引人遐想。最初的白馬和最後的灰馬,只是簡單地在馬廄內被殺死的。要是同樣想大費周章的話,白馬得在中庭殺,至少也得在埃斯克拉芒莊的背後殺掉,那匹被塗上灰色油漆的小馬,也該和黑馬一樣在懸崖下被發現。這些對兇手來說,就是沒有真實必要性,只是從外界帶入事件中的要素,最初那封恐嚇信將第一和第二類的要素歸納到清潔派、啓示錄等架空理念的範疇內,企圖將兩者混淆,從這點意義來說,性質雖不同,還是應歸到第二類中去。

    “這裏,在被殺死的馬之中,我們先考慮費了一番周章在馬廄外面殺死的紅、黑兩匹馬。考慮到其他的馬只是在馬廄裏被殺,應該認爲兇手有着不能隨意殺死這兩匹馬的理由,必須積極地將馬帶到殺人現場殺死。我們先考慮兩匹馬中的第一匹,就是在卡爾卡松城堡塔下被殺死的羅什福爾的紅馬。傍晚,在化裝遊行結束後的人潮中,兇手要冒着那麼大的風險偷馬。明明可以先把馬殺了1,卻直到行兇的深夜爲止,將馬藏在城堡背側,如此大費周章都非得要將紅馬在那個地點、那個時間殺死不可。我理所當然地推斷,這匹紅馬的存在是解開諾迪埃謀殺案裏密室之謎的關鍵。爲了佈置一個密室,爲什麼兇手需要用到一匹馬。我們要將死在塔下的紅馬身上被賦予的一切關於啓示錄的意義剝除,不要再將羅什福爾的馬當成某種帶暗示性的象徵,單純就將它當成一匹馬來考慮。除去食用和當寵物把玩這兩點,馬的生物屬性賦予它的‘速度’和‘力量’,無疑就是漫長的歷史中馬對人最大的利用價值。對,利用了馬才能達到的‘速度’或者‘力量’,這兩者之一對密室的構成是不可或缺的。

    “那麼,兇手所必需的,是速度呢,還是力量呢?在這個場合一定是力量。要是兇手想利用馬縮短在一定距離內的移動時間,或者增加在一定時間內的移動距離的話,那就是說,兇手想僞造所謂的不在場證明。然而在諾迪埃謀殺案的當晚,關係者中無一人擁有不在場證明。要是他們之中哪怕有一人確立了不在場證明,那麼我們還有必要從速度的觀點懷疑,是不是利用了馬這一生物道具使得其不在場證明成立,而現實中這種懷疑已經缺乏必要性了。這麼一來,兇手所需要的必然就是馬的力量了。

    “馬的肌力的確比人要強大得多,但空有這份力量是派不上任何用場的。要將馬可以發揮的力量轉化成人所期望的形式,需要將這

    1原文爲“藏起”,疑爲原文出錯。

    兩者聯結起來的某種“機關’。就好比想要得到將小麥碾成粉的力,就需要馬拉的臼這一機關。可是,在諾迪埃謀殺案中,兇手是爲了達成什麼目的而尋求了哪種力量,併爲此設置了哪種機關呢,這隻需要看看殘留在現場的證據便一目瞭然。排除兇手使用了徹底迥異的機關,並將其從現場完全移除了的可能性的話,兇手所使用的,就是利用馬的最單純、最原始的機關———根繩子。爲了移動某個物體,或者爲固定物體於一點以防止其不必要的移動,利用馬來達到這一目的,最低限度有一根繩子就夠了。從繩子這一簡單的機關,我們可以推斷兇手尋求的是哪種力和功效。綜合各種條件考慮,兇手必定是爲了用馬牽拉人力所不能及的某種重物而準備了繩子。馬到底拉了什麼,只要對比繩索殘餘的兩端便清楚明白。繩子的一端被固定在鐵格子上。兇手總不至於想用馬的力量拉破鐵格子,考慮到繩另一端的位置,這顯然也是不可能的。繩的另一端固定在讓·諾迪埃的屍體上。繩子在鐵格子處被切斷,露出一段新的切口,往斜上方伸到天井的樑上,以此爲支點垂直往下伸出,末端結成繩圈套在諾迪埃的吊死屍體上。毫無疑問,兇手希望用馬移動的,不是別的,就是讓·諾迪埃。

    “這裏,我們可以做出如下的假設,爲了利用馬的牽引來殺死諾迪埃,對兇手來說最簡單的方法是這樣的。長繩子的一端系在馬上,將馬放置在塔下、夾道前的空地上。繩子通過斜上方的塔的鐵格子窗口,掛到天井的樑上,方向改爲垂直往下,前端系成圓環,套在站在地上的諾迪埃頸上。兇手只要驅馬奔跑,諾迪埃立即就被掛到樑上,他自身的體重令其脖子被勒緊,諾迪埃的吊死屍體便完成了。當然,沒有人說這就是事實。請將上述情景當成爲解開密室殺人的真相而進行的思考實驗的原型。

    “好了,讓我們對照遺留在現場的事實,對這個設想的原型做出修正。繩的一端沒有系在室外的馬身上,而是被切斷、固定在鐵格子上。兇手大概是事前計算過讓馬牽拉多長的距離就足夠了。他讓馬拉着繩跑了必要的一段距離後,將繩的一端固定在地上,使其承受得起一個人的體重,最好連馬也一起拴在原地。塔的窗外有一棵樹,可以善加利用。他只需驅着馬繞着樹走兩三回,讓繩子纏繞在樹幹上就行。”

    我不意間回想起,在諾迪埃被殺時驅留下的那句意味深長的話語。他提醒過我,植在夾道的一棵柏樹的樹幹上,有某種摩擦造成的傷痕。朱利安流暢地繼續說着。

    “就這樣,一條繩子斜斜地從塔的窗邊跨過空中,延伸到樹幹上,這麼一副構圖便完成了。接下來兇手從塔的外側,用某種方法攀登到了塔的窗邊。這裏需要補述一下,恐怕兇手事前已經進入塔內,在窗的鐵格子的一角不起眼地掛了另一條繩垂到地面。繩子有兩頭都可以垂到塔外的地面那麼長。兇手同時捏着這兩條繩爬到鐵格子的外面。吊着諾迪埃的那條繩上,有個可以穿登山扣的小環,根據他算好的長度,這個環應該剛好能伸到鐵格子的外側。兇手用他準備好的登山扣將繩子和窗格子連在一起,在一個適當的位置將繩剪斷。之後兇手回到地面,開始回收那條供他攀爬的繩子,他只拉這條繩子的一端即可,就這樣,掛在鐵格子上的所有的繩子都回收到了兇手的手中。當然,這番描述裏包含了我的想象,可是繩子的一端有個小環的事實,以及繩子是通過這個環和一個登山扣系在鐵格子上的這麼一個奇怪的固定法,應該能成爲我的假說的佐證。”

    “這種程度的東西誰都想得到,用不着扯那麼長的大道理。可是繩的另一端怎麼辦。諾迪埃該不會心甘情願地把脖子伸到繩圈裏頭了吧。”讓-保羅皮笑肉不笑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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