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城不自覺地插嘴道。然而察覺到自己不合時宜發言了破壞氣氛後,馬上低下了頭。這裏的主角可是A子。天城像是爲了重振精神一般乾咳了兩聲。

    “爲什麼你可以說得這麼肯定。你不就是真幌KILLER麼,還是說就像憂君剛剛順口說出的你真知道小物件所代表的含義?”

    “我還是難以揣測出真幌KILLER不斷放置小物件的動機。但是,A子女士,我可正確把握到了留下來的小物品的法則,也可以說是共通性吧。而珠代君的CASE和之後見処君那時的包包(假如確實是兇手有意留下的話),不適用於這個法則。”

    “真像是找出同類的智力測試。但說到法則性。。。除了干支麻將牌之外還有其他共同點麼?”

    “從最一開始說起好了。首先是小狗布偶,其次是牛,再次是四角木頭——木。知須田山和真幌谷的模型後接着是羊,麻雀牌的白板和紅中,干支中老鼠和猴子的玩偶——也就是子和申。這些東西中首先引起我懷疑的是人體模型的腳和上週掉落的書本。”

    怪盜略微停頓了下藉機窺探A子和天城。但發現並沒有令人滿意的反應之後又繼續說道。

    “本想講解的通俗易懂些的。。。嘛,用嘴巴說比較難理解,寫出來的話瞬間就可以明白了。”說着他從身後取來紙和筆,“需要注意的一點是以上這些小物件都是放置在屍體右側的。就像這樣在人的右側這樣子。。。”

    “難道。”A子的臉色轉瞬間煞白。像是得到一直以來追尋的答案,在遞來的紙上彷彿被附身般寫下以下文字。

    伏,件,休,仙,俗,佯,伯,仲,仔,促,伸,體。

    天城也終於領悟到怪盜到底想說什麼。同時背脊頓涼,像是蒸了一年的桑拿似地冷汗直冒。但真幌KILLER爲什麼要這麼做?

    “那些小物件就是漢字的偏旁。部首呢?當然是人字旁了。就像你們看到的,實體化的象形文字。這樣說明應該都明白了吧。真幌獸和包不符合這個規則。甚至連帶有挑釁意味放置的您的著作也能組成‘體’字。很難想象拘泥至如此地步的真幌KILLER就只在珠代和少年的案件中留下毫無意義的物件。因此殺害令侄女和見処君的兇手是別人。他不明白KILLER的意圖,只是單純限於表面的模仿而已。”

    “殺害珠代他們的不是真幌KILLER這點我可以理解了。”依舊握着筆的A子說道,“但還沒有證明就不是你乾的啊。爲什麼珠代看到你的容貌就馬上和我們道別分手?之後又馬上就在鐘錶館被殺害了?怪盜比徹姆,你不是兇手的話珠代爲何會。。。”

    “請冷靜下來,A子女士。如今知道這兩起案件的兇手不是真幌KILLER,那後面就容易解釋了。犯人知道只有與警方相關人員纔會知曉的情報,所以能模仿真幌KILLER只燒掉左耳的。想問我又是如何知道此事的吧。企業機密無可奉告。就像警方有他們的線人,我也有爲我效力的情報人員罷了。”

    比徹姆愉快地眯縫着眼看向天城,天城慌忙隱藏起表情來。

    “就是說犯人是警方關係人員或是其友人。一般來說認爲是珠代小姐處泄露得來的情報比較合理。”

    “‘一般’這種話在推理小說的世界中可是禁句啊。”

    “嘖嘖,真是嚴厲。那補充說明下好了。犯人是不知道KILLER燒耳朵是用汽油呢,還是粗心用錯了呢,或是無法使用呢。不管是哪個選項,先不說在珠代案件中是被逼無奈,在殺害見処之時還是使用了噴霧劑。在點火點不着的情況下甚至加入紙屑助燃。從這點可以推測出,犯人根本就不知道警察方面把使用點火材料的不同視爲問題之一。如果知道的話一定會提前準備好汽油。換句話說,犯人是在珠代生前可以得到警方那邊的情報,在她死後卻無法入手情報的人物。”

    “就是說犯人是和珠代有關係的人咯。”

    “正是如此。本來和珠代沒關係的人不可能會想到把真幌KILLER當幌子來誤導衆人吧。既然這部分明白了,那我就繼續說下去了。接下來的問題是犯人爲什麼把珠代屍體丟棄在鐘錶館內。他當然是知道我或是A子女士你們一行都在鐘錶館才特意大費周章把屍體搬到這裏,可犯人是怎麼知道我們在鐘錶館的呢?翻轉一下,就是哪些人可能知道。”

    “有你,我,見処少年。。。還有憂君。”

    A子繃緊了臉,像提線木偶般僵硬地把頭轉向天城。

    “是你麼,難道。。。。。。”

    “開什麼玩笑!”

    天城大喊道。A子的這番話喚醒了在案件發生第二天被曾我懷疑過的記憶。

    “我趕到的時候珠代小姐已經死了啊。要這麼說的話曾我前輩不是也知道你們在這裏麼。”

    “但當時曾我刑警正身處誘餌作戰最關鍵的時候。如果他突然不在的話,作爲誘餌的高杉女警理應會察覺到。”

    連女警的名字都知道麼。天城對眼前的男人莫名產生了恐懼感,冷汗直流。如果是這個男人栽贓嫁禍我爲犯人也是輕而易舉吧。

    “又沒說你說是罪犯。嘛,只是一個小小的報復,不介意我開這麼個小玩笑吧。”

    怪盜比徹姆眯細眼睛突然笑道。

    “接下來我們看看兇手爲什麼燒珠代耳朵的時候沒用汽油吧。真牌KILLER是使用汽油的,那麼通常來講能用汽油的話最好了。而兇手反而使用可燃性噴霧劑配合紙屑,費了好大工夫。這勢必會導出犯人沒有車的愚蠢答案。而珠代屍體在傾盆大雨中被搬運至此,代表犯人是坐車來鐘錶館的。”

    “確實就像你說得那樣。”

    A子歪頭沉思着。天城之前也沒有深入考慮過這個問題,就覺得是因爲手邊沒有汽油才找其他手段代替。然而就如怪盜所言,汽油應該是最容易入手的燃料纔對。

    “兇手是坐卡車之類的燒柴油的車輛來的,這樣如何。”

    天城說出自己心中的想法。

    “那使用輕油不就可以了。還大動干戈地用可燃性噴霧劑去點火。因此從中我們可以導出這麼個結論,犯人儘管是開車來的但是車子並沒有使用汽油這種燃料。”

    “那麼,到底是誰?”A子焦急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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