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從容道:“我當然知道你們不怕坐牢,有手有腳的大男人,如果怕坐牢,也不會去做偷雞摸狗的事了,但這坐牢啊,也有長有短。”

    “你以爲這次判刑,你們還可以像之前一樣,至多一年半載就能被放出來?”

    雍子衿嘴角勾出一抹嘲諷的笑容,“這半月以來,大大小小的偷盜案加起來,失竊的物品總值可達上千兩,還不包括你們這次沒得手的古董花瓶。”

    “上千兩,這個數額大得很,跟你們之前小偷小摸的性質可不一樣!”

    說着,她拼命地向縣令使眼色,“敢問大人,此案若定案,可判多少年?”

    縣令秒懂雍子衿的暗示,輕咳一聲,配合地嚇唬道:

    “起碼二十年。”

    “二十年,你們聽見了嗎,是二十年!”

    她誇張地一揮手,“二十年後,你從牢房裏出來,那時你的老母親恐怕已經不在人世了,而你的孩子,也早早地成家立業,早就不認得你了。”

    “若你的妻子是個忠貞的,你出獄後還能有個家,但若是不好的,只怕是你出獄時,便連家都沒了。”

    她轉向盜賊,亦是表現出無所謂:

    “不過這種判處對於你們來說,倒是一樁好事,畢竟在外頭吃了上頓沒下頓的,坐二十年的牢,起碼有二十年的飯可以喫。”

    幾人被她這麼一嚇,皆心中駭然,惶恐不已。

    尤其是夥計,他想到自己的家、自己的家人,再次陷入掙扎中。

    見他們面露掙扎,雍子衿趁熱打鐵:

    “就算你妻子忠貞,孩子孝順,出來後肯認你這個丈夫、這個父親,可是你想過沒有——”

    “雍家真的能夠守信,贍養你的妻兒二十年嗎?家裏唯一的頂樑柱沒有了,孤兒寡母的,又要如何生活呢?”

    她這話不可謂不誅心。

    夥計臉色驟變,不過片刻功夫,便幡然悔悟,朝縣令重重地磕頭認錯:

    “大人,此事和小人無關,小人是被指使的,大人您明鑑,千萬不要定小人的罪,再給小人一次機會吧!”

    而盜賊卻恨恨地衝夥計罵道:

    “你個呆子,她是唬你的,偷來的東西咱們都還回去了,哪能定這麼重的罪!”

    “東西確實是還回去了,可偷盜亦是不爭的事實,一碼歸一碼,難道你以爲東西被失主拿錢買回去了,就不算是偷了?這年頭還有這麼天真的小偷,不會吧不會吧不會吧?”

    雍子衿表情依舊誇張,嘲諷力十足。

    “玄雍氏說得對,偷盜乃是不爭的事實,並且失物雖然最終回到了失主的手中,卻是失主拿錢從雍康商號那裏找回來的,並不能減輕你們的罪過!”

    縣令說這話,倒不是爲了配合雍子衿,只爲陳明事實。

    這幾個盜賊這才慌起來。

    他們表面上看起來不怕坐牢,可那也得建立在坐牢時間短的前提下。

    爲了十兩銀子,把自己二十年光陰葬送在牢房裏,這筆買賣做的可不划算。

    “當然,如果主謀另有其人,你們最多算是從犯,頂多關個三五年就放出來了,孰輕孰重,可要自己掂量清楚啊。”

    雍子衿故意提醒道。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