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江湖娛樂圈 >第二百三十七章需要的是殺人,不是真相
    雪松旁,大道中央。

    林木斑駁,積雪將化未化,觀真和尚已經如松般的矗立不動。

    雙掌合十,眉目低垂,並不寬大的僧袍竟然漸漸地充盈起來,臌脹的整個人像是大了一圈。

    只有內力練到了一定的境界,才能做到意動氣動,收發隨心。

    觀真顯然也做到了這一點,他的僧袍鼓起,腳下卻虛浮着一般,雪化後的泥濘竟沾不上他的鞋底。

    本是清晰的面孔上也彷彿蒙上了一層面紗,瞧不清他的面目,也瞧不清他的表情。

    天地之間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在模糊下去,王予忽然覺得這人很可怕,武功招式如何還不曾見到,單憑內力的深厚,已經能影響他人的感官了。

    先出手有先下手爲強的道理,後出手有後發先至的道理,都是道理如何選擇,就成了每一個江湖人最應該做的事情。

    王予選擇了先出手,只因他再等下去,對手大勢蓄成他就沒有任何手段抵擋了,着就是內力輸人一籌的差距,而這種差距只能用苦修和時間才能彌補。

    觀真氣息圓融,王予看不出破綻,他也不需要看出破綻,只要他的劍夠快,夠準自然會讓對手露出破綻。

    他自信這一點,在劍法上還從未輸過。

    一劍直進中宮,除了快,還是快,劍芒閃過,連劍鋒劃過的風和聲音都追趕不及。

    觀真依然穩如老松一動不動,彷彿加身的一劍只是清風拂面,劍光一閃而逝如同白駒過隙。

    瞬息間就到了和尚的眉心,此時和尚動了,合十的雙掌莫名的上移想要夾住刺來的劍尖。

    王予面無表情的臉上忽的一笑,刺出的長劍劍鋒一平,只要和尚的雙手不懼神兵自然可以讓這一劍勞而無功。

    顯然和尚還沒有達到金剛不壞之身,合十的雙掌再也合不攏了,他只能退,一退就是一丈。

    而王予劍勢卻是纔剛升起,一丈跨過依然是這一招。

    於是和尚再退,王予再追,幾步的距離就是幾十丈,路沒有盡頭但卻有拐彎。

    和尚的路就在拐彎之處,若退身後就是大樹,若拐彎又怎麼可能躲得過這極快的一劍。

    兩相選擇觀真很快就靠在了樹上,整個身體仿若喝醉了酒似得軟到在了樹下。

    王予的劍也跟着落下,從眉心換成了光禿禿的頭頂。

    頭頂晃動,劍尖也跟着晃動,突兀的身體往王予的懷裏一撞,像似美人投懷送抱,神奇的一招然讓王予的長劍,立刻失去了威懾力。

    此時又成了王予退後,和尚緊跟不捨。

    王予臉上的笑容更盛了,突的鬆開了手中的劍,雙掌豎起,一掌拍向光禿禿的腦袋,另一掌卻豎掌作刀砍向脖頸。

    和尚也跟着笑了起來,在他得到的消息中,無不說明這人的劍法當屬泰州第一,只要失了劍也一定就是沒了爪子的老虎。

    他想了很多的辦法,也只有行險一招才能達到他的目的。

    這次顯然已經成了,和尚大喝一聲,上手凝結成了綿綿白霧,那不是寒氣,卻比寒氣更加難纏。

    《纏絲手》和《綿雲掌》都是積雲寺的絕學,不但精妙還能讓人很難脫身。

    王予的左掌對上的《綿雲掌》,真的就像一把大錘砸進了棉花上,右掌刀卻對抗着《纏絲手》。

    正在此時已經脫手的長劍卻神奇的沒有一點要掉落的意思,反而一個拐彎,悄無聲息掠過了觀真的右臂。

    《綿雲掌》是很厲害,卻也要內力跟的上纔行,“承影”的鋒利順利的就斬下了這隻胳膊,遠處的觀竟由於距離的原因根本來不及施救。

    “小心”。

    話音還沒落下,王予已經抽身而退,長劍繞着他的上半身一圈,又回到了他的手中。

    觀真瞧着掉落早地上的右手,額頭上的冷汗唰的就滾了下來,疼痛已經不能讓他痛苦失神。

    在沒有對上王予的時候,他想了很多,就是沒有想到劍法一旦高到某個程度,到底是多高。

    “好劍法,我輸了。”

    觀真沒有賴皮的習慣,當然面對王予也不敢賴皮,人家只是斷了他的胳膊,又不是斷了他的腦袋,這個人情總是要認得。

    說出來也是好笑,被人砍斷了手臂,還要承人家的情,也是沒誰了。

    “那你可要快一點,我趕時間。”王予笑道。

    江湖傳聞把王予的名聲又一次推到了頂端。

    捧殺這種手段他很熟悉,卻還是第一次遇到,走過泰州的任何一個地方,都能聽到有人對他的吹捧。

    說是什麼泰州第一劍,又或者是年輕一輩的第一高手。

    名聲能殺人是真的,但在王予下手狠辣的連殺四位想要碰瓷他名聲的人之後,就再也沒有人敢於向他挑戰了。

    誰人不怕死?

    哪怕是偏僻的茶館裏,都在有人說着一個叫王予的人。

    說的人口沫橫飛,聽的人也是如癡如醉,彷彿他們就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樣,都在忙着各自的事情,從未相逢過。

    茶館的老頭,都叫他瘋老頭。

    茶館的生意本就清淡,瘋老頭的茶藝更是不敢恭維。

    來此的人都是一些窮慣了的苦哈哈,身上沒幾個閒錢,還喜歡裝闊氣,進館子。

    街上的積雪已被掃的乾乾淨淨,瘋老頭還是很勤快的,但勤並不能致富。

    聽說瘋老頭年輕的時候可是被稱爲“鐵牛”的人,幹活不要命,只要能夠掙到銀子。

    只可惜好景不長,一場大病讓他把掙來的銀子,全部花了出去剛剛好。

    一朝又回到了原點,瘋老頭纔想明白,活的舒坦就行了,沒必要累死累活的讓人吆喝來去,出了力氣還掙不到錢,何苦來哉。

    所以後來就守着了一間茶鋪,混口飯喫,不至於大富大貴,卻也不會餓着。

    有人還想給他說房媳婦呢,都被他婉拒,理由就是:他這一輩子已經夠苦了,不想自己的子女也跟着受苦。

    說的人灑脫,聽得人卻很悲涼。

    這狗日的世道,從來都是讓人活着遭罪,死了也無處安放。

    說媒的人再也無法提起這事,卻對老人的豁達很是尊重。

    這條街是窮人的街道,街道上除了一些散亂的傢俱,就是血流浪的貓狗。

    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

    瘋老頭窮了大半輩子,終於有一個富家親戚找上門來了,還是個年輕人,一身的華麗青衣,披着一件白色的披風,披風上還有着點點的梅花水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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