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諱常洛,神宗之子,萬曆十年壬午生。至二十二年甲午出閣講學,時年十三歲。岐嶷不凡,讀書成誦,作字有法。故事:每講,閣臣一人入直看講,講案前有銅雙鶴,叩頭畢,從銅鶴下轉東西面立,一閣臣誤出銅鶴上,帝囑內侍曰:移銅鶴近前些,雖不明言,意在默寓,衆皆歎服。一日,講巧言亂德。講章曰:以是爲非,以非爲是。劉幼安當直,既敷衍畢。因問曰:何以謂之亂德?帝朗然答曰:顛倒是非。蓋化詞臣之句而檃括之,更覺明切。講官焦竑請問維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大義。答曰:只天命之謂性是已。講官董其昌請問擇可勞而勞之。答曰:所謂不輕用民力也。講官歎服。四十三年乙卯帝年三十四,時居青宮,有張差梃擊一事,神宗在慈寧宮,問帝曰:你有何話說來。帝知神宗旨,乃曰:似此風癲之人,決了便罷,不許株連。又曰:我父子何等親愛,諸臣無聽流言,爲不忠之臣,使我爲不孝之子。神宗始悅。四十八年庚申八月朔,即帝位,時年三十九矣。九月朔,帝崩,凡登極一月,詔以八月以後稱泰昌元年。明年改元天啓雲。

    福王本末

    福嗣王諱由崧,神宗之孫、光宗之侄、思宗之兄也;建號宏光。乙酉,南都陷,北奔。浙東魯藩監國,諡爲赧皇帝;及閩中唐王立,遙上尊號爲聖安皇帝;永明王立,諡爲安宗簡皇帝。而我朝則削其年號,止稱福藩而已。王之父諱常洵,鄭貴妃所出;神宗第二子。萬曆四十二年,封藩河南府。崇禎十有四年正月,流賊李自成破河南,福王遇害,世子逾城免。十七年二月初三日(壬戌),懷慶府夜變;同母鄒氏走出東門,棄母兵間,狼狽走衛輝府依潞王。

    紀雲:‘福藩後奏“王寶”實系無存;蓋爲世子時自稱竊以送賊者’。

    “甲乙史”雲:‘三月,福、周、潞、崇四王各棄藩南走;此初四日也。十八日,寓淮安湖嘴杜光紹園。二十九日,淮上始傳京師陷。四月二十七日,百司公啓迎王於儀真。三十日,南京諸臣見王於舟次’。五月紀

    初一戊子朔,王自三山門登陸。至孝陵,乘馬從西門入。

    初二(己丑),諸臣謁王於行宮。

    初三(庚寅),百官朝服,王行告天禮;祝文飄入雲霄,衆以爲異。魏國公徐宏基進“監國之寶”。

    初五(壬辰),以張應元爲承天總兵。

    初六(癸巳),河北、山東府州縣各殺賊所署僞官,鹹稱起義。居庸巡撫何謙自北亡命過德州,濟王留之共事;尋送之南行。臨清鋪商留閣部監紀凌駉起義,舊侍郎張鳳翔亦起義東昌。

    初七(甲午),史可法議防江:設水師五萬,添二鎮將,畫地分守;仍以文臣操江協事。衡王殺僞官於青州。成國勳衛宋元官浦口渡江,自言雜擔夫出京來者。楊士聰家眷出北城,門生方大猷以家丁護送(大猷,薊州監事;隨吳三桂降大清,令守通州也)。

    初八(乙未),江南撫鄭瑄奏報:‘江北劉澤清兵連騎數萬,皆欲渡江;三吳百姓呼吸變亂。臣駐師於江,遺書高、劉二帥,不肯止兵;請敕操江武臣速援京口’。鳳陽參將戈士凱報:‘澤清兵沿途殺劫,逼攻臨清’;敕御史祁彪佳等分行安撫。楚督袁繼鹹請入覲,止之。起劉宗周左都御史。

    初九(丙申),瑞王避兵入重慶;奏聞。

    初十(丁酉),楚撫何志堅奏:‘鄂嶽恢復,方國安冒功混報’。又奏:‘左良玉復德、隨’。戶科羅萬象劾方孔照屯撫河北,寇至踉蹌遁歸;又蒙面補官。

    十一(戊戌),奠安帝后御容,遣太監韓贊周、盧九德行禮;奠安二祖御容,遣魏國公徐宏基、安遠侯柳祚冒等行禮。尚書張慎言陳十議。命趙光遠鎮守四川。貴省民何兆仰作亂。吳中士民焚掠仕賊官項煜、錢位坤、宋學顯、湯有慶四家。羣臣三次勸進。

    十二(己亥),史可法請增文武重臣經理招討。濟寧鄉官潘士良約回兵入城,殺僞將僞道兵回。楊科奏藩爲總河而自爲總兵。

    十五(壬寅),王即帝位於武英殿;詔以明年爲宏光元年。仕賊臣項煜自北逃歸,混入朝班。

    十六(癸卯),故御史汪承詔自言僞朝廷點用,堅拒南奔。命馬士英掌兵部,仍入直佐理。史可法自請督師江北,以避士英。

    十七(甲辰),僞將劉暴隨僞鎮董學禮出撫敕五道送高傑、黃得功、劉伊盛、劉肇基、徐大受;得功執以聞。

    十八(乙巳),史可法辭朝。通政劉士禎請嚴封駁參治之令;時行宮前章奏雜投,御史朱國昌亦言班制宜肅。祭先恭王太妃於行宮。進封黃得功、左良玉爲侯,高傑、劉澤清、劉良佐爲伯。史可法請發銅甲、銅鍋、倭刀、團牌、紅衣炮並色絹、白布一應軍需詣戶部即給。

    十九(丙午),史可法請以劉肇基、於永綬、李棲鳳、卜從善、金聲桓隨徵,俱隸標下。馬士英奏大計四款:一、聖母流離,可密諭高傑部下將衛迎;一、皇考追尊位號,遷梓宮南來;一、皇子未生,即敕慎選淑女;一、諸藩失國,恐有奸宄挾之,不利社稷,宜迎置京師。

    二十(丁未),劉孔昭言:‘封疆失守各官,不在“逆案”之例;吏部毋得混推’。

    二十一(戊申),禮部請補歷官。

    二十二(己酉),令應天府祈雨。

    二十三(庚戌),早朝畢,劉孔昭大罵張慎言;欲逐去之。二十五(壬子),淮撫路振飛頒“登極詔書”、“國政二十五款”於民間。常熟土民焚掠仕賊官時敏家,三代四棺俱劈毀。

    二十七(甲寅),命部司清查十七年練餉盡數起解;明年全免。

    二十八(乙卯),馬士英奏吳三桂之捷,命封薊國公,世襲;戶部發銀五萬兩、米十萬擔,責令沈廷揚送與之。御史陳良弼言:‘科臣李沾薦人調停,從來誤國宿套’。

    張慎言上疏求去。侍郎賀世壽言:‘今日更化善治,莫若肅紀綱而慎刑賞。口頭報國、河上擁兵,恩數已盈;功名不立,人主輕此名器矣。至於草澤語難,實繁有徒。未見兵勇殺賊,但見兵來虐民;小民不恨賊而恨兵,甘心合順而從逆。不肖有司,日刑剝其民:而求爲保障,必不可得’!

    二十九(丙辰),御史朱國昌論山東督撫邱祖德輕棄地方。以陳子壯爲禮部尚書,徐汧、吳偉業少詹,管紹寧詹事,陳盟右庶子。

    文震亨“實錄”雲:‘初三日,傳百官止服青錦繡朝拜。百官以監國典禮重大,俱朝服。禮畢,即以張慎言爲吏部尚書,傳旨會推閣員。疏上,先用史可法進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如故,高宏圖禮部尚書,進東閣大學士,即入閣辦事。召工部侍郎周堪賡爲戶部尚書;馬士英進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右都御史,總督鳳陽如故;姜曰廣、王鐸俱進東閣大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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